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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著名刑事案件律师电话(北京刑事 案件 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木子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26 17:54:57

北京著名刑事案件律师电话(北京刑事 案件 律师)

接上文:


以下文章来源于温度法律圈 ,作者牛健律师

本文来源:温度法律圈

作者:牛健,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二部分:干法篇


“工作的方式,决定了你一生的成就”,日本经营之神稻盛和夫在其《干法》中如是说。如果你想拥有一个充实的人生,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要么“让自己喜欢上工作”。


(一)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助理应该养成哪些习惯?


1.复盘——进步来源于反思总结


作为初入职场的律师助理,我们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很多新问题、新挑战,也难免会犯各种各样的错误,然而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重复的错。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养成复盘的习惯。在每一次会见、阅卷、开庭、接待客户、对接办案人员等等工作的过程中,或是犯错后的反思,或是察觉到的问题,亦或是主办律师传授的经验方法,一定要进行复盘记录。复盘的意义不是简单记录,而是形成思考的习惯,反复地深度思考才能带来成长与进步。


在笔者的电脑桌面页上有三个记事簿,第一个是《工作提醒》,用来进行日常工作的提醒;第二个是《工作记录》,每天主要的工作内容要提炼记录;第三个是《经验总结》,在日常工作中的所思所想所收获,都要及时总结记录下来。


《论语·学而》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教诲我们应该时常反思并总结记录。笔者所在城市的一名优秀检察官在分享成长经验时讲到“每天写1000 字,坚持数年”,这样的坚持总结,难能可贵,如果我们无法每日坚持,那么每周总结、每月总结确是必要的。


笔者在参加所在城市律师协会培训时,一位法院的庭长在分享他培训法官时的发言“如果法官读的书没有检察官、律师多,写的文章没有检察官、律师好,又如何能让他们相信法院的判决”。这位庭长的话对笔者触动很大,同样的道理,一名律师,如果我们读的书没有检察官、法官多,写的文章没有检察官、法官好,凭什么让检察官、法官重视我们的律师意见呢?想要达此目标,坚持写作与阅读,坚持复盘,既是律师助理成长为优秀律师的必经之路,也是一条捷径。


2.计划——做好计划,以及永远都有一个PlanB


作为律师助理,经常会忙于各种各样的事务,除了辅助办理案件以外,陪同主办律师接待客户、办理日常事务必然会占用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因此怎样做好工作计划就非常重要。在开展一项工作之前,首要是做好各项计划,要先有框架,再有内容。


而框架的建立,需要经验的积累,更需要不断的向主办律师请教,学会主办律师的思维模式。在制定工作计划中,因为我们大多数情况需要同时处理多项工作,所以要做好优先级分类,先做重要且紧急的,再逐步按优先级分类处理。这一过程中时间管理同样重要,掌握如何将有效工作时间分配给最合理的工作项目,才能最高效的完成工作。


在实施工作计划中,律师助理要做到“项项有交代、事事有回应”,对客户是工作成果与工作效率的体现,对主办律师是工作能力与工作态度的表现。比如,经主办律师的同意后,在每个案件工作群中主动、定期汇报工作,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工作方式和习惯。有了计划还不够,作为一名律师助理,要永远都有一个PlanB,因为在刑事辩护的工作中,境况瞬息万变,没有什么事情是一成不变的,变化才是永恒的。因此,在做好一套计划之后,要尽量考虑有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应有备用计划,即PlanB。


比如会见以及庭前准备,作为律师助理,既要熟练使用电子产品提高效率,也不能过于依赖电子载体,要做好电子文档误删、开庭电脑死机等多种情况,既要电子版文件,也要准备纸质版文件备份。再比如,刑事案件的会见要求是法律规定的三证(律师证、所函、委托书),在进行会见前提前打电话问好看守所的其他手续要求是做好准备,但同时,在按照看守所要求准备好手续外,还要携带一份更全面的手续,比如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律所证明(盖章)、多份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街道证明)等等,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特殊状况。笔者以过往办案的经验总结,既要有一套完善的计划,也不能仅依靠一套计划,拥有一个Plan B,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意外风险的发生。


3.学习——律师职业需要长期主义


律师职业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这对于想要“一招鲜,吃遍天”的人来说是痛苦的,但是对于理解时代更迭,唯有持续学习才能不被时代淘汰的律师来说,这个职业是幸福的。需要终生学习,恰恰说明律师行业不太可能被人工智能取代,没有人能永远占位,唯有真正终身学习的人才能在这个行业中长久发展。


作为律师助理,要学习的内容很多,不仅仅是左手刑法、右手刑诉的基础法条学习,同时也要学习其他部门法,如民法、商法,因为如不懂民法、商法,对于经济犯罪案件如何能游刃有余的办理呢?除了学习法律知识以外,因为刑事辩护领域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或者说作为法律体系中最严格的部门法,越好的理解生活,才能更好的理解刑事法律的规范。


所以就要求从律师助理开始,我们就要去学习广博的知识。养成随时随地学习的习惯,看书是学习,与人交谈是学习,在地铁里观察人来人往、行色匆匆也是学习,用心做任何一件事都是学习。在长期主义价值体系下,将学习变成一种习惯,厚积薄发,将会拥有因学识而散发的魅力,日后将成为一名真正的专业律师。


(二)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助理应该学习哪些能力?


1.基础能力:脑瓜子、笔杆子、嘴皮子


作为律师助理,目标是成为一名合格、优秀的刑辩律师。由西南政法大学某教授总结,法律人应具备“三子”能力,即脑瓜子、笔杆子、嘴皮子,这同样是律师助理的学习方向。脑瓜子,即思考与深度思考的能力。初入行业的律师助理,要具有勤于思考的能力,做工作与生活的有心人。思考之后,还要进一步培养深度思考的能力,办理案件也好,处理琐事也好,遇到案件和问题时,在内心多问几个为什么。


刑事案件的问题很少浮于表面,唯有深度思考,才能探究到真相。笔杆子,即文书写作能力。作为律师助理,一方面要掌握法律意见写作的规范,如各类申请书、质证意见、辩护意见等等。另一方面,也要学会书写各类文稿,如主办律师讲座论坛的发言稿、新闻宣传稿、公众类文章等。作为一名律师,好的写作能力是必要且重要的。嘴皮子,即表达能力与沟通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需要表达与沟通的对象很多,如公检法、当事人、当事人家属、律所团队成员等等,具备良好的表达与沟通能力对于办案以及高效的团队协作非常重要。


2.进阶能力:检索、研究、展示


在具备了基础能力的同时,律师助理要意识到,在日常工作中最需要具备的与办案相关的能力,就是所谓的进阶能力,包括检索、研究、展示。检索,即法律检索能力。在实务中,主办律师通常会将检索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完成,这大概率是律师助理最早接触到与办案有关的专业工作,检索包括法条检索、案例检索、司法观点检索等。法律问题的研究,是助理需要经常辅助主办律师进行的。


即便主办律师的实务经验充足,但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时,依然需要持续研究。在刑事辩护领域中,律师助理往往根据主办律师的思路与框架开展研究工作,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归类、提炼、总结,给出相应的建议。展示,即律师服务成果可视化能力。


在法律检索与法律研究工作之后,如何将检索与研究的成果更好地展现给主办律师与客户非常重要,在这一点可以参见诉讼三大法宝之一:诉讼可视化。将成果精品化,将展示内容可视化,用最适合、最直观、最易于理解的图表、图片、视频等方式展现出来,让观者一目了然。


3.高阶能力:市场开拓、客户洽谈、案件办理


高阶能力是指作为一名刑辩律师需要具备的综合专业能力,分为狭义和广义,我们平时语境下的专业能力一般是指狭义的案件办理能力,但事实上,从市场角度衡量一名律师的专业能力是包含市场开拓、客户洽谈和案件办理的广义专业能力。作为律师助理,要了解高阶能力的组成,并有意识的锻炼自己的高阶能力。市场开拓,即客户从哪里来。


作为律师助理,要注意观察主办律师的客户构成,特别是新客户从哪里来,学习如何在自己独立后获取案源。一般来说,刑事领域的客户往往来自于老客户介绍、同行推荐、朋友转介等,不同于民商事和非诉讼领域,市场上没有长期、稳定的刑事领域客户。客户洽谈,即客户为什么会选我。


客户找过来,可能有多方面的因素,但是否选择我,更多地取决于主办律师在短时间内综合能力的展现。用最短的时间找准客户的痛点,切入案件的核心,拿出解决的方案,展现专业、敬业的职业形象,建立与客户的信任关系。律师助理期间,对于主办律师如何洽谈客户,要多听、多看、多模仿。


案件办理,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刑事案件的办理关乎当事人的人生,对于每一个遭遇刑事问题的客户来讲,对其个人和家庭都是毁灭性的打击,律师助理必须怀着敬畏之心来参与办理刑事案件,不能局限于向主办律师学习、提升自身能力。


而应在做好会见笔录、阅卷笔录、质证意见、辩护意见、发问提纲、庭审预案等工作的同时,在最快的时间内去极力寻找解决案件的方法,给主办律师提供建议和意见,为最大限度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做出自己最大的努力。


(三)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助理应该掌握哪些技能?


1.办公技能


基础技能,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各类办公软件。会用与会熟练使用是完全不同的,期间效率高低的差别巨大,因此对律师助理的要求是应达到会熟练使用。

进阶技能,会使用各类提高工作效率的软件工具。比如音频转文字软件、文字、图片、PDF相互转化软件,扫描全能王等类似软件等等。高阶技能,学会使用智能辅助工具。


2.宣传技能


基础技能,要会拍宣传照。律师助理经常会遇到需要拍照的场合,比如给主办律师演讲拍照、各类讲座论坛拍照等等,因此拍宣传照技能要掌握。


进阶技能,使用诉讼可视化工具。前文所述诉讼可视化会用到的的各类展示工具的使用,如PPT等,不仅对于办理案件很重要,对于办案过程及结案后的宣传也很重要。


高阶技能,自媒体运营。自媒体的运营对各行各业都很重要,律师行业也不例外。因此,如能会运营各类自媒体如公众号、微博、知乎、小红书、抖音、视频号等,并学会排版、编辑、剪辑等技能,在宣传工作上会事半功倍。


特别提示:律师助理工作不能本末倒置,宣传技能会则很好,不会也没关系,可以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友情提醒律师助理,如果主办律师将你的大部分工作时间安排在宣传上,而不是办案上,则要审慎考虑是否更换主办律师或者团队、律所。


3.生活技能


工具技能。如驾驶技能,刑事辩护的会见工作,如会驾驶则方便很多;如烹饪技能,会做饭的好处是督促自己吃好每一段饭,吃饱了饭才有力气做好每一次辩护工作,等等。


休息技能。律师的加班、熬夜、出差是家常便饭,学会休息很重要,除了睡觉以外,掌握冥想技能,可以更好地休息,在出行工具上的短暂休息也能提升精力、体力。


放松技能。如养成一项运动爱好,可以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锻炼身体,舒缓身心。如果喜欢心理学,可以学习心理疏导与情绪发泄,帮助将办案中接触到的负面情绪消化掉。


总之,生活技能掌握的越多,会越便利生活,同时还能了解到更多的领域,更多的生活常识,这是能够提升法律工作能力的,因为法律与生活从来都不是分离的。

当然,更重要的是,建议律师助理,不能只有工作,而没有生活。笔者也曾在进入工作初期保持着随时工作的状态,然而这样的状态既不可持续,也绝不是理想的、健康的状态。

工作与生活需要平衡,我们需要在生活中找寻工作的快乐,在工作中找寻生活的意义。


第三部分:活法篇


稻盛和夫先生在其著作《活法》中提出“在混乱的时代追问人生的意义”,而人生到底有何意义,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答案。刑事辩护领域的我们每一天都在见证悲欢离合、感受人情冷暖,刑辩人生如何,又何为刑辩人生,这一追问,或将持续我们整个职业生涯。


(一)机会、选择、自信


1.机会:山不向我走来,我便向它走去


机会从来不是自己出现的,而是努力追寻后把握的。无论是从刑事辩护的职业发展来说,还是从办理每一个刑事案件寻找辩护点来说,都是一样的。“山不向我走来,我便向它走去”这句名言,完美的诠释了我们要主动发现机会、把握机会。


作为一名律师助理,你见或者不见,刑辩江湖就在那里。如何快速成长、脱颖而出,需要把握机会;作为热爱刑辩的年轻人,你看或者不看,案件就在那里,如何吃透案子,适当表现,需要把握机会。


2.选择:刑辩之路,总是在面临各种选择


进入刑事辩护领域,有一种最直观的感受是,仿佛每天都在面对选择。你可以选择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刑辩律师,亦或是你可以在罪与非罪之间做出选择,这份选择拷问着每一个刑辩人的良知与灵魂。


在选择之路上,诱惑与风险相伴而来,面对当事人的不法诉求与巨额报酬,你如何选择;面对结果与过程的不匹配,你如何选择;面对同行业其他领域年轻人的高薪,又如何选择;每一次选择,将汇成一名刑辩人的底色。


3.自信:发自内心的喜欢自己


机会把握总有偏差,选择路径也会有失误,刑事辩护的一路走来必将充满荆棘,然而作为初入行业的年轻人,作为致力于在刑辩之路走下去的律师助理,无论面对何种境地,都要自信,这份自信决定了你将在这条路上走多远,走多久!不要在乎别人对你的非善意打击。


复旦大学陈果教授有这样一段话“你觉得我不好,你也觉得我不怎么样,但是我了解我自己,我知道我自己有几斤几两,你把我贬的很低,我知道我的分量还是没变,我还是有非常闪光的地方,我还是有足够多的优点,这个才叫自信。”


“他人喜不喜欢你,很多时候不在于你是不是足够优秀,他人喜不喜欢你很多时候在于,你是不是能给他人带来好处,所以你何必去在乎这东西呢。当一个人真正喜欢自己的时候,才会由内而外散发出一种自由,一种自信。”


作为律师助理,我们在职业之初不可避免遇到很多挫折、打击,这或许来自案件的不顺利,或许来自暂时无法理解的实际情况,或许来自于身边人的不友好,但无论如何,都要喜欢自己,都要自信起来。


(二)认知、理解、接纳


1.认知:一切所见,皆存偏见


在刑事辩护领域,往往更容易观察到人性的复杂与多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前后供述的反复,公安、检察官与刑事辩护律师观点的巨大争议,以及那些难以言说、却又不得不面对的“世间万象”。权威是不适合刑事辩护领域的,无论是何种的“权威”。所有的人、所有的观点都必须可以被质疑。


没有人的观点就一定是真理,恰恰相反,一切所见,皆可质疑。认识到“一切所见,皆存偏见”,我们就不容易被某种声音所洗脑亦或被带跑,也不会轻易相信看到或是听到的,当然,我们也会对自己多打几个问号。刑事审判的“法庭辩论”环节,这“辩论”两个字,背后应该是尊重多元的声音、多元的观点。


2.理解: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


综艺节目《奇葩说》中马东曾说过一句话“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尽管被误解到底是不是表达者的宿命已经是网络上辩论的题目,而这句话本身却充满着表达者的智慧。


在刑事辩护领域,特别是在当下的国内,依然要面临非常多在刑辩律师看来是非常荒谬的质疑与指责,比如“刑事辩护律师为什么要替坏人辩护”,再比如很多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人质疑“刑事辩护律师有用吗”,搜索这句词条,百度上竟有100000000个相关结果。


作为刑事辩护领域的初学者,一份热爱的工作被质疑它存在的意义,一份追求的事业被质疑是不是“坏人”的帮凶,但只要你在公众平台上解释或者哪怕流露出不解与不满,那漫天的谩骂声必将汹涌而来,你看,被误解确是表达者的宿命。


3.接纳:无论遇见谁,都是生命里该出现的人


释迦牟尼佛说过一句话:“无论你遇见谁,他都是你生命该出现的人,绝非偶然,他一定会教会你一些什么”。虽然,无法判断这到底是不是佛陀的原话,但是深感此话充满禅意。电影《一代宗师》中有一句台词“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他讲的是武功的不同境界。


而刑事辩护领域里,笔者更愿意从字面理解,这个领域,确实要见众生,见天地,而后见自己。再通俗一点,刑事辩护领域每天都在“与人打交道、与事打交道,与自己打交道”。我们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善良的、恶意的,热情的、冷漠的,真诚的、虚伪的,切勿抱怨与憎恨,无论遇见谁,都是生命里该出现的,遇见了众生之后,在前行的某一处,才可能遇见真正的自己。


这个世界绝无完美人格的存在,一位行业前辈曾经自称“我是个小人,也是个俗人”,这句话笔者琢磨良久,才越发的理解背后的意味。在这个领域,不要对人“有所期待”,放下“期待”,学会“接纳”,才能更好的在刑辩江湖中一展拳脚。


(三)做喜欢的自己


1.成功只有一种,就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度过人生


《明朝那些事儿》作者当年明月在这本经典书籍的封底写了这样一句话“成功只有一种,就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度过人生”,当笔者读到此话后,内心是何等的震撼与感动。


律师助理在这个领域能看到刑辩律师有种种类型,有的是收费高昂的名气律师,有的是在功成名就后潇洒西北痴心法援的律师,也有的是转型为“案源型”的律师,等等。


无论哪一种,都不可否认这些刑辩律师的能力以及对行业的贡献。那么,作为律师助理,未来你想成为怎样的律师呢?这个问题本身没有标准答案,哪一种方式能让你感受到满足感、获得感、成就感,那可能就是“自己的方式”。


2.和自己喜欢的一切在一起


韩寒说:“我所理解的生活就是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养活自己,养活家人。生活不是攀爬高山,也不是深潜海沟,它只是在一张标配的床上睡出你的身形。我所理解的生活就是和自己喜欢的一切在一起。”如果热爱刑事辩护,其实这份职业足以养活自己,也能养活家人。


职业的属性决定了我们要奔赴祖国的大江南北,更决定了我们会不断地认识新朋友,我们亦会遇到各种各样在平静生活中兴许永远也遇不到的人和事。


刑事辩护需要热爱,因为我们确实需要和自己喜欢的一切在一起,才足以理解并享受生活的美好。刑事辩护不仅仅是一份工作,也是刑辩人生活的一部分,热爱,才会更加美好!


3.做喜欢的自己,淋漓尽致地活着


笔者在二十岁写给远方朋友的明信片里稚嫩地写下“做喜欢的自己”,那个时候其实还并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自己。十年后的今天,当回首一路走过的刑辩之路,才理解并更加坚定地选择做喜欢的自己、淋漓尽致地活着!刑事辩护最能理解生命无常,自由无价,在生命与自由面前,珍惜当下,做喜欢的自己,祝福每一位即将走进刑事辩护领域的年轻人!


附:刑事辩护领域助理小备忘录(供大家参考)



写在最后


回首进入律师事务所,从实习生到正式员工,从实习律师到执业律师,从授薪律师到独立律师,一路披荆斩棘,既遇到了贵人,也遇到了挫折与打击,幸好笔者相信“无论遇见谁,都是生命里该出现的人”,幸运笔者还在“做喜欢的自己。”


希望每一位向往刑事辩护的年轻人,都能坚定地走在这条维护生命与自由的法律之路上!或许现实会有磨难,然而请相信“我们是什么样,未来刑辩江湖就会是什么样”,我们共同变好,我们所热爱的也会越来越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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