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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刑事大律师哪里找,钓鱼 刑拘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7 23:16:03
扬州刑辩律师|钓鱼人请注意,这些行为可能违法

假期将近,钓鱼人个个备饵买杆准备搭手,扬州律师提醒,这几点不知道,小心渔政人员邀请去“喝茶”。

时间:禁渔期

长江从2021年1月1日起全年禁渔,禁渔期初定10年。

“江鲜”禁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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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禁渔区

一是长江扬州段干流,二是扬州市管辖范围内8个保护区(包括设置禁止钓鱼标志的区域)。

尤其注意,水库不能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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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禁钓工具

拟饵复钩(钓钩7个及以上)NO!

定置延绳真饵单钩钓具、漂流延绳真饵单钩钓具(俗称:延绳钓、小钩)NO!

多钩(俗称:爆炸钩、盘钩、串钩)NO!

钩刺耙刺(如武斗竿)NO!

锚钩NO!

长线串钩NO!

可视化垂钓设备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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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炸鱼、毒鱼、电鱼、网捕、笼捕都不行!

违者没收+罚款!

情节严重的,入刑!

总的来说,在不禁钓范围+进行一杆一钩一线的钓鱼娱乐是允许的!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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