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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找刑事辩护律师网站,参加他的婚礼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4 10:03:28


河北衡水一男子贡某与“妻子”刚举办完婚礼不久,“新婚妻子”就莫名其妙失联了!怎么回事?

案情介绍

据报道,男子贡某通过某网络平台征婚直播间里与女子“李某”相识,两人在网上聊天之后,对彼此都有好感便约在线下见面,相处下来迅速确认了男女朋友关系。在交往期间,“李某”多次以母亲生病、奶奶去世、索要彩礼等理由多次向贡某要钱,考虑到两人即将结婚,贡某每次都慷慨解囊。终于,在贡某的不懈努力下,两人步入婚姻殿堂,然而刚结婚不久,贡某就一直联系不上“李某”。

找不见“妻子”的贡某在冷静一段时间后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

在衡水高新区警方在调查中,一直查不到该涉案女子的名字,警方初步怀疑可能是男子通过虚构“李某”的女性身份进行诈骗。经过大量工作,办案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于1月10日在衡水市区一出租房内将其抓获归案。

举办完婚礼后,他才知道“妻子”是男的

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其留起长发、男扮女装,以谈恋爱为名在河北多地实施多起诈骗,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王某将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警方调查,王某以谈恋爱为名在河北多地实施多起诈骗,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应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故王某可能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严厉处罚!

小编提醒:在网络交友过程中一定要核实好对方身份,擦亮自己的眼睛,对诈骗行为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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