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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找办理抚养纠纷律师收费,偷偷给孩子改姓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2 02:14:57

今年8月,一位名叫“迎弟”的女孩在社交平台分享了自己改名前后的身份证照片,登上热搜。她写道:“一看我的名字就是重男轻女的产物,30岁之前终于改名成功,虽然很难很难,但一切都值得。”10月25日,聚焦“招弟”“迎弟”改名群体的报道《当“招弟”决定改名》再次引起社会关注,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民法典,对于姓名更改的规定有所变动,成为不少人改名的契机。

有研究者评论说,中国人的名字能反映父母的价值观。随父姓一直是男权社会约定俗成的习惯,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随母姓的孩子,人们往往会联想到,是不是母亲家族比较强大,也可能会联想到他的父母大概率是主张性别平等的。

自述|当我试图给孩子改姓

福州,刻在仿青铜器上的百家姓 视觉中国 资料图

我在2019年怀孕生子,孩子出生后,医院的出生证明上,他的名字也是随父姓的,那时的我还没有完全的女性主义觉醒,也是随大流让孩子随父姓。

生育之后不久,我开始对孩子随父姓产生不公平感,尤其是我生育遭遇了难产,带娃也是我操心特别多的时候,会质疑为什么我辛辛苦苦生的孩子要随父姓,也就是说,我是在生育后女性主义意识越来越强烈,也激发了我让孩子随我姓的意图。我的想法很简单,孩子跟我姓我会很高兴,另外,不试一试我永远不知道日常生活中微小的“反抗”男性传统的边界在哪里。在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一下我争取冠姓权的过程。

我想要让儿子随母姓并非因为娘家资源强势,因此可能在有些人眼中是不自洽的。如果说沈洋在《异性恋婚姻与女性主义能兼容吗》一文中,可以看出她和她的先生在婚姻中“势均力敌”的话——女方上海本地人、购买婚房出力、娘家参与育儿、女方收入与男方几乎相等。我的婚姻内部的权力关系恐怕不太一样。首先,我和丈夫都不是苏州本地人,我们的婚房购买在郑州,男方出资远多于我的娘家,我的娘家资助了我研究生项目的留学,到了我婚后,她们对我的小家庭几乎没有任何经济支持,也没有育儿上的支持,我的婆家不亲自参与育儿但是三年来几乎每月支付育儿嫂费用;最后,我的经济收入大概是男方的二分之一。

在沈洋老师那篇文章下面,有评论说:“这是因为女方方方面面都和男方条件相当,那如果经济上女方不如男方呢?性别平等还可能吗?”我的案例可能正好可以回答这个问题。我争取冠姓权以及争取婚内的男女平等,不是因为双方经济资源上势均力敌,而是出于对“女性主义”价值观的认同。

我的丈夫不是一个女性主义者,但是他也认同男女平等,在和我丈夫谈恋爱时,他提到他的原生家庭中,他母亲几乎包揽了所有家务,而他“绝对不会和他父亲一样”,丈夫在赫尔辛基大学读博士期间看到很多男性教授也会带娃去上课、开会等,虽然他没有自称过女性主义者,但他确实接受过北欧性别平等文化的洗礼,在生娃前,他承诺过自己也会平等地负担育儿责任,从方方面面来看,他也是接受了一定的性别平等文化的影响、尊重女性的。

而我的娘家和我的婆家都是传统的男权家庭。在我结婚后,女儿作为“泼出去的水”,我的父母对于我的小家庭的事务几乎不参与,他们也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关于外孙的姓,他们也是随大流的态度,因为付出少,也就不要求什么。

由于我意愿比较强烈,丈夫最终默许了孩子跟我姓,但是前提是瞒着他的父母,把生米煮成熟饭再告知。我丈夫同意的原因,部分是因为他看到我生孩子的不容易、孩子出生对我职业发展的影响,也是肯定我对孩子养育上的巨大投入,算是一种“补偿”。当然争吵过,我印象很深刻的是,丈夫告诉我:他觉得孩子随我姓让他觉得他背叛了自己的原生家庭。而我的回复是:如果不跟我姓,我感觉我背叛了我自己的感受。

在生育这件事本身我没有违背自己的意志,我一直想当妈妈,想成为一个“好母亲”;可是,在生育的时机上,我确实受到了男方家庭催生的压力,某种程度上妥协了自我。我丈夫是他爷爷唯一的孙子,“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观念也被他内化。

有人会说,我的姓也是我父亲的姓,是的没错,可随母姓本身就是代表了对母亲的付出的认同,这并不矛盾。讨论过并得到丈夫的默许后,2022年8月,我们一起去了深圳福田的通新岭派出所给我儿子改姓(改姓必须双方到场签字),可惜到了派出所,我们被当时受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告知,孩子只有一次改名的机会,如果作为父母的我们给他改了,他成年后改名会非常困难,需要提供更多证明(比如证明同学校有重名)。

在冠姓权这件事上,我没有妥协,可是想到我的孩子会失去为自己改名的唯一机会,我退缩了。也就是说,我的母性还是超过了我身体里“女性”的那个部分。

就这样,历时大半年,我虽然尝试了随母姓,但这次没有成功。如果说对有意愿生育的女性有什么建议的话,可以在备孕时就把孩子冠姓的问题谈好,而不是像我一样,在怀孕的时候没想过跟母姓,生下来如果想改就特别麻烦。我身边确实有朋友是很轻松的孩子随母姓的,因为是怀孕阶段就确定好的,也是法律允许的。而我,因为是更改姓名,首先咨询了当时生孩子的医院,被告知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不能更改,要改只能去派出所,所以我们才去到了我的户口所在地深圳。

在备孕和怀孕中,我确实没有在意过冠姓权的问题,而孩子出生后,经过一系列事件激发了我让孩子随我姓的意图。在可见的未来,在孩子的教育和抚养上,我也仍然是主力(丈夫虽然执行上也很给力,但是认知和统筹基本都是我来),基于这些原因,丈夫主动表示,反正名字都已经取好了,如果政策允许,也不剥夺孩子本人成年后改名的机会,还是愿意让孩子随我的姓,随时可以再和我一起去派出所申请。

虽然这一路很折腾、困难重重,也暂时没有成功,但我并不后悔曾经折腾过,因为如果不经历这个争取的过程,我可能并不知道作为一个女性,作为妻子、母亲在日常生活的“边界”在哪里,我试图去敲击过那些边界,有些松动了,有些没有;我接纳敲击过后的状态,破碎过的我,过上了一种也许不是更幸福但是更清醒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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