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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权赔偿需要找律师,开发商建房挡住了阳光有法律制度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1 13: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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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邓阳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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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开发商建设的回迁房过高,自己家又不在征收拆迁范围内,老百姓自己家的宅基地房屋的采光成为大问题。遇到这种情况,老百姓只能以民事侵权之诉告开发商吗?

这样维权后,老百姓即便胜诉了也很难要到足额的损害赔偿金,开发商更不能把已经封顶的回迁房拆了。这涉及到一个更专业的法律问题,开发商的房屋建设工程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老百姓又应该如何依法维权呢?本文中,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邓阳律师将结合一个咨询案例,为大家讲解开发商高楼挡光时,老百姓的维权思路!

开发商的房屋挡住阳光?老百姓可以这么维权

高楼平地起,周围居民暗无天日

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个国企建了一批宿舍楼,坐落于县城边缘。周围都都是一些相似高度的平方,大家相安无事。

在2016年,周边房屋被纳入棚户区改造拆迁范围内,只有这批的国企宿舍楼不在红线范围内。随后,棚改项目进行顺利。

2017年,市城乡规划部门向开发商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商开始进行建造高层的回迁房。

随着时间推移,问题出来了:开发商建设的高楼距离元国企宿舍楼西侧的距离仅有30米左右。随着高楼封顶,宿舍楼的近百户居民都无法享受到阳面的光照。

遇到这种情况,宿舍楼受到光照影响的居民用什么方式维权,能真正维护合法权益,并取得合理补偿呢?

律师分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受害老百姓也可撤销!

首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等,具有建设可行性。【兰州铁路运输法院甘7101行初118号《行政判决书》】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其次,老百姓认为该建设工程规划的行政许可违法的,可以依法以行政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或确认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本案中,开发商从市城乡规划部门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存在违法性,被侵害权益的老百姓有权撤销该行政许可。由此,在明律师建议宿舍楼居民依法调取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证照及行政许可申报材料,并对该发证机关提起行政诉讼。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大家的是,开发商建设回迁房的行为,往往涉及到当地企业、行政机关的重大利益。仅仅以民事侵权的角度进行维权,很难将老百姓的合法补偿利益真正维护到位。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可以通过搭建司法调解平台,由行政机关主导来解决老百姓的诉求。因此,当老百姓遇到开发商的建设影响自己的生存权、居住权等合法权益时,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全面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选择最优的维权策略,并充分把握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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