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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伤残分级(交通事故中股骨粗隆下骨折可以评10级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乔四爷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7 14:46:29

交通肇事伤残分级(交通事故中股骨粗隆下骨折可以评10级吗?)

我是法律人张祚海,爱思考、善动脑的法律自媒体,擅长人体损伤如打架致伤、工伤、交通事故、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保险理赔的法律研究,有丰富的伤残、伤情鉴定经验,为千余人提供过法律帮助。希望我的文章、回答能带来一些启发。


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该分级标准采取列举式条款,所以没有明确该种情况是否可以构成十级伤残,如果需要评定是否构成伤残等级,需要看该骨折经过治疗终结后是否遗留关节功能障碍及其关节功能障碍程度来确定,根据标准5.10.6.11之规定,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达到25%以上的,可以评定十级伤残。下面说说如何确定是否构成十级伤残。

一、如何确定25%以上的关节功能障碍。一侧肢体损伤时,需要测量伤侧的关节活动度,然后再测量健侧的关节活动度,利用方向均分法,计算出两者相比较的关节丧失程度,如果达到了25%以上,可以评定十级伤残,否则,不构成伤残等级。如果对髋关节造成影响,那么需要测量六个方向,分别是曲曲、后伸、外展、内收、外旋、内旋。

二、鉴定时机。好多人认为越早鉴定越好,其实呢,鉴定时机未到,想早鉴定也实现不了的。《山东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执业指引》关于髋关节鉴定时机规定,至少在损伤后6个月才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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