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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平湖交通肇事逃逸案(湛江多车相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谢谢你爱过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1 11:37:59

2007年平湖交通肇事逃逸案(湛江多车相撞)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刘稳 通讯员/雷鹏)近日,湛江交警雷州大队侦查民警深入走访交通肇事嫌疑人家属,耐心讲解法律法规,慑于法律的威严和警方的压力,致人死亡的两起交通肇事案的2名逃逸者,在亲人的规劝陪同下相继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两起交通事故经过是这样的:去年9月14晚9时多,一辆车牌号为粤A1××××小轿车行经207国道南兴镇财政所路段时,与前面同车道行驶的一辆二轮摩托车追尾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二轮摩托车报废,小轿车及一辆过往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小轿车驾驶人麦某某(男,45岁,雷州市龙门镇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另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于今年4月5日凌晨2时45,一辆车牌号为粤GN××××普通小型客车从龙门镇平湖村往龙门镇龙门圩方向行驶,途经龙门镇那双村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一辆正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驾驶人李某某(男,14岁,雷州市杨家镇人)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两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雷州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破案和跟进督导。侦查中队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找访目击者、知情人及调取有关视频监控资料等,确定了两起交通事故肇事嫌疑人,并在嫌疑人经常出没的地点进行守候抓捕,但未果。办案民警坚持不懈,多次深人到嫌疑人家中,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其家属进行苦口婆心劝说,讲解主动投案自首与被缉拿归案的利害关系,表明公安机关办案的信心和决心,成功规劝两名嫌疑人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两起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李某某、麦某某已分别于5月8日和10日在家属亲人的陪同下,来到侦查中队投案自首,如实向办案民警交代了自己驾车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的事实,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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