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手记
1.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制)公告
为做好信阳市政务服务“综合受理”工作,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其中计算机专业10名,其它10名专业不限),为编制外聘用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政务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三)全日制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至2001年9月1日出生);
(五)形象良好,口头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
(六)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不诚实守信、有违法违纪行为;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考核的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一)现场报名
报名者本人于2019年10月9日-10月1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时)期间到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地址:羊山新区新五大道88号)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3张。
现场资格条件确认时,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要保证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填写《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笔试采用机考的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政务服务相关业务知识等。考试时限6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⑴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⑶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内容是对报考人员职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仪态举止、形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⑷面试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不足60分(不及格)不进入下一步程序。
(三)体检
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招聘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信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yrsks.com)、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按照相关程序由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由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止劳动合同。
(七)岗前培训考核
招聘工作人员上岗前,由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由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止劳动合同。
四、管理使用
1、招聘人员为聘用制辅助性工作人员,全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聘用后,派遣至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2、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作为用工单位,将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激励先进,建立进出通畅的用人环境。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考核不合格者,用工单位有权退回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由公司办理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452.74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和住房公积金部分)。
2、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工作服装。
报考咨询电话:0376-6369778 7676825
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委托发布
2019年9月25日
2.息县司法局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人民调解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48名。22个乡镇(办事处)各2名、城区4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会使用电脑;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成年公民,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需在所报名乡镇(办事处)辖区内居住;
5.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具有三年以上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的人员可优先聘任;
6.必须保证专职专责做人民调解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三、聘用待遇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一年一聘用,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二)聘用期间,实行固定生活补贴与案件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固定生活补贴为乡镇每月1000元、城区每月1500元。案件补贴按照息县司法局、息县财政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实施意见》(息司联(2019)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6日起至2019年10月9日止。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相关学历证书、个人简历(附照片)等相关材料,乡镇到所在地司法所,城区到县司法局政治部填写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三)审查考核
司法所对个人申请人员及组织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所在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推荐批准,由县司法局组织考核(县司法局已成立招聘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局政治部),县司法局根据考核情况拟定初步聘用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县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确定聘用。
(四)聘用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各乡镇(街道)调委会分别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服务聘用协议》,城区4名专职调解员与县人民调解中心签订《公益服务聘用协议》。完善相关手续,报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为公益服务合同关系,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关系。
本招聘方案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息县司法局
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5日
3.息县司法局2019年招聘6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告
息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岗位工作人员(用工方式:临时性用工,不在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6名:
(一)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工作岗位6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人员全部到基层一线司法所(项店、杨店、彭店、张陶、东岳、岗李店)6个乡镇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本地户口【彭店、张陶、东岳、岗李店仅限本乡镇户口,在本地有固定住所;项店、杨店户籍不限,年龄18至35周岁(2001年9日1日出生至1984年9月1日)】;
(三)全日制法律专科以上学历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参加笔试考生的面试比例;
(四)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5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明显疤痕;
(五)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
(六)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少年管教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5、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工资福利待遇:
此次招聘为临时性用工,专科生每月劳动报酬2681元,本科生每月劳动报酬2781元(含六险公共和个人部分)。其中,六险公共部分698元,六险个人部分283元,除上缴六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大额医保)外,每月劳动报酬专科生1700元,本科生1800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2019年9月26日至10月8日,在信阳人事考试网、息县新闻网、息县人民政府网、息县长安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6日至10月8日;
2、报名地点:息县司法局政治部(县检察院隔壁息县司法局二楼西);
联系人:黄国
联系电话:15837691701:
3、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五张;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个人简历1份;
4、报名时填写《息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司法局政治部提供),进行资格初审,现场审查后,报名人员所交有关报名资料原件当场予以退还,复印件留存;经审查合格,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5、2019年10月8日至10月9日,在息县司法局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0日
笔试(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基本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其中法律基本知识70分、职业能力测试30分,总分为100分。笔试地点息县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2、面试时间:2019年10月11日
面试(100分):根据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男同志,本乡镇户口优先)。面试地点息县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3、成绩计算:总计100分,考试有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时间:2019年10月14日
依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对自动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最后有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
按照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六)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信阳人事考试网、息县人民政府网、息县长安网站等媒体上公示五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按照相关程序由息县司法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前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实行临时性用工制管理,政审合格后拟聘用的专职社会工作者,由司法局组织,进行为期2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合格后,统一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双方同意,可以续签,每次续签的合同仍为一年。
五、组织领导及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由息县司法局政治部组织实施,驻息县司法局纪检组及县人社局全程监督。
六、其他
本公告由息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如有争议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解决。
息县司法局
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5日
4.潢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综合治税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我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6名,用于潢川县财政局、税务局综合治税相关服务岗位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1年10月1日前-1989年10月1日后出生)。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疤痕,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要求。
5、能熟练电脑操作,有胜任综合治税服务岗位工作所需基础技能。
6、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置岗位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5、坚持知识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并重原则。
三、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招聘综合治税相关服务岗位工作人员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
四、身份待遇
此次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公务员身份。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福利待遇,工资标准参照同类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6日起至2019年9月27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潢川县联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潢川县三环路口原国税局北50米)
(二)报名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潢川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到潢川人力资源网〔http://www.hcrlzy.cn/〕下载),到报名点报名。不允许委托他人填报。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六、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分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几个程序。
此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按照面试成绩进行排序,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列成绩加试确定录取人员,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由人力资源公司进行公示。对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此次招聘为合同制用工,用工形式为合同聘用制,由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再向服务岗位派遣。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内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予以解聘。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招聘公告详见信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yrsks.com)、潢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ngchuan.gov.cn)、潢川人力资源网(http://www.hcrlzy.cn)
咨询电话:3953088
联系人:联系人:程老师 18503763299
潢川县联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5日
5.新县鄂豫皖苏区首府管委会2019年招聘讲解员公告
为提升新县全域旅游接待服务水平,经县政府同意,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20名,从事相关岗位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容貌端庄,形象气质佳。
3.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6日至9月27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报名地点:新县城关北畈路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510办公室。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时填写《新县政府购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份,可登陆信阳人事考试网(www.xyrsks.com)、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hnxxrsj.gov.cn)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9年9月28日上午8:00至11:30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考核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程序
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考试
(一)由鄂豫皖苏区首府旧址管委会、新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组织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超过6:1的比例(含6:1)将进行笔试。如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没有达到6:1比例直接采取面试进行。
1、笔试: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是否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含才艺展示),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因报名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考核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2、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考核成绩并列的人员,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信阳人事考试网、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新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政府购岗等相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派遣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身份及待遇
1、身份: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
2、待遇:考试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21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服装、讲解提成与绩效工资另计,录用后依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分配至首府景区(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鄂豫皖苏区首府烈士陵园管理处、首府旧址纪念馆)和许世友将军故里景区(含田铺大湾)工作。
八、招聘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九、其它事项
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信阳人事考试网(www.xyrsks.com)、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www.hnxxrsj.gov.cn)是本次招聘专用网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2980625(新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新县2019年政府购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鄂豫皖苏区首府旧址管委会
新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9月23日
6.河南省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公告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这支队伍来自于英雄的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在新时代党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征程中,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缔造的。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亲自审定队旗、队徽、队服和誓词,明确提出“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建队方针,为队伍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
河南省消防救援队伍,由原河南省公安消防部队转制组建,在省级设消防救援总队,各地市设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区)设消防救援大队和若干消防救援站,无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河南省消防救援队伍有着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是一支救民于水火、助人于危难的队伍,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涌现出了大批先进典型,是英雄展示的舞台、人才成长的摇篮。热忱欢迎有志于消防救援事业的广大热血青年加入消防救援队伍,一起成长,一起奋斗,一起收获!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和《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现就河南省2019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方式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河南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900名,均为男性,其中: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700名,定向招录退役士兵280名、公开招录社会青年366名、专项招录原公安消防部队解约定向培养士官54名;代招北京市、上海市消防救援队伍各100名。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系河南省户籍或取得河南省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4年10月11日至2001年10月10日之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0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招录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专项招录解约定向培养士官须为原公安消防部队依托地方院校培养、经前期摸排具有报考消防员专项招录意向且生源地河南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19年10月10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9月25日前(以信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录办”,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404室,联系电话0371-66615158)寄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招录办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有关条件和程序详见附件1。
网上报名时,招录对象须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登录成功后,按照类别选择“退役士兵”或“社会青年”报名通道,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生源地河南的解约定向培养士官直接进入专项报名通道,仅限报考河南省消防救援队伍。
招录对象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前,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和《报名须知》,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传。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须凭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报名。户籍所在地为河南的,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居住证为河南的,只可报考河南省消防救援队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但选择须服从,请慎重选择。无论是否服从调剂,都在河南参加招录选拔。
招录对象也可到河南省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省招录办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招录办审批,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不完整、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招录办审核、应急管理部审批,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仅限申请1次,须于9月30日前申报,10月1日0时起不再受理修改申请。
首次消防员招录中公示录用未报到、入职培训后非正当原因退出、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后续省招录办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通过复核的,须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附件2)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录考核
招录考核,由省招录办统一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各考核项目顺序、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由省招录办发布。
(一)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省招录办和同级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消防救援工作强度风险高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二)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存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款表述情形的,解放军、武警部队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服役在职期间受行政、党内处分的,不予招录。
(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见附件3)。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
(四)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按照“退役士兵”、“社会青年”招录计划和两类招录对象的个人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分类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和拟补录人员(不超过招录计划的20%,具体由省招录办确定)名单,在招录平台通知通告栏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生源地河南的解约定向培养士官,考核测试面试合格的直接公示录用。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奖励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对中共党员和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入职培训。新录用的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回。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入职培训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复查工作,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录用后未报到的,取消下一批次消防员招录资格。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退出的,须返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复检费、入队交通费、培训伙食费,不得参加今后消防员招录。对正式签订接收协议后,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录用干部考试直接提任为指挥员。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目前,首批新录用消防员预发工资4000元/月,待工资政策出台后,统一按照新的标准补发工资差额,并综合衔级、工作年限等发放工资。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社会保险、抚恤优待等相关政策出台前,按转制前政策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七、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存有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省消防员招录办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371-66615252,材料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158号810室。
八、其他事宜
(一)招录对象不需缴纳报名费、体检费、食宿费等工作经费。招录过程中所需的装备器材、人员食宿、交通运输、场地维护考试考核面试、体格检查等招录经费,由财政分级保障。
(二)相关通知要求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招录对象,请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通知,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招录对象不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三)河南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371-66615158、65919835。咨询时间:工作日8时至12时,15时至18时。
报考北京市、上海市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录用、入职培训、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等事项,请咨询以下单位:
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10-55573978。咨询时间:工作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30分。
上海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21-28955178。咨询时间:工作日9时至11时,14时至17时。
附件:
1.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条件和程序
2.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河南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
附件一: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条件和程序
一、专业范围和遴选条件
申报特殊专业人才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招录对象,须为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短期内无法补充的专业人才,且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专业技能(如通信、防化、航空、潜水、消防救援特种车辆维修等)和实战经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8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2.相应专业操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3.取得国家、军队承认的高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二、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报名对象向省招录办提交书面申请,提供本人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组织推荐。由省招录办组织资格审核、专业技能测试,公示无异议后报应急管理部。
(三)审批报名。应急管理部审批确定为特殊专业人才招录对象的,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参加后续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四)专项考核。各项招录考核测试面试合格的,由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集中组织专项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附件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有着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是一支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的队伍。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亲自审定队旗、队徽、队服和誓词,明确提出“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建队方针,为队伍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包括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消防救援队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救援总队,市(地、州、盟)和直辖市城区设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区、旗)设消防救援大队和若干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队伍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9省(自治区)设森林消防总队,总队下设支队、大队、中队;在黑龙江省设直升机支队,在云南省分设飞行二大队;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在北京、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分设机动大队。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确定的行政编制总规模内,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编制不具体到个人。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的总队级单位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对公示录用后非正当原因退出人员实行相应惩戒措施,公示录用后未报到的,取消下一批次消防员招录资格;入职培训期间退出的,须返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复检费、入队交通费、培训伙食费,不得参加今后消防员招录;正式签订接收协议后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本人已认真阅读《消防员招录知情书》,知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责任务、消防员编制和退出机制,接受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统一分配模式以及非正当原因退出惩戒办法,志愿报名参加此次消防员招录。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7.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信阳市第一实验小学)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积极参加2019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为解决学校教师紧缺问题,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应为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的要求,本公告学历、职称条件中的“以上”含本级;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4、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6、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信阳人事考试网、信阳人社局、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30日至10月1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报名地点在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信阳市羊山新区24大街)。
报名方法及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公章)和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报名。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填写《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10月10日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四)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对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五)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招聘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交报考费3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两科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3日8:30至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专用网站公布。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线。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公告;面试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专用工作网站公布。
3、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人员见公告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钢笔字、简笔画,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小学课本知识。试讲是在没有学生配合的情景下,按教学环节试讲随机抽取某节课的内容,并要求有板书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员。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服务期不低于三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学院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xy.lss.gov.cn)、信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yrsks.com)、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yvtc.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6282968 监督电话:0376-6322188
附:
1、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一:
附件二:
(来源于信阳人事考试网,《青春信阳》编辑)
责任编辑: 王宇 审校: 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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