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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市民举报电动车违法,深圳交警迅速依法查处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31 14:17:04

众所周知,骑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不仅影响交通出行秩序,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近日,罗湖交警就接到市民举报一电动自行车存在违法闯红灯,经调查后依法对违法者进行安全教育和处罚。

市民举报电动车违法,深圳交警迅速依法查处

6月13日下午,市民向罗湖交警大队举报称,深南东路奥康德大厦路段有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罗湖交警立即组织警力展开核查。

约谈中,罗湖交警向违法驾驶员何某播放事发时路段监控视频,随后以案说法,面对面对其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经教育,该名驾驶员也认识到其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行为后果。现场民警随后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罗湖交警在此提醒:市民朋友在日常骑乘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也请务必做到“一戴两不”(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灯、不逆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守法出行,文明出行。

【撰文】邓子良 丰雷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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