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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20 16:58:08
律师情谊:大所的“泛泛之交”和小所的“莫逆之交”

文|法向人间(粤湾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茂荣律师)


此日无事,风过我城池。

今天不谈大小所执业利弊,只和同仁聊一下律师在大所和小所执业的不同情感体验。

在2017年之前长达24年的时间里,我一直在小所执业:多则十余人,少则三五人,办公室一百平米上下,是那种一抬头就可以看到彼此,只要上班天天都能见面,不熟悉也不行的那种。

2017年,我关闭了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到数百人之多的某规模大所做股权高伙,我以为会遇到更多的志同道合的朋友。

转所后发现,每天见的人很多,多是不同的人,好不容易对某位律师有点印象,在频繁的陌生面孔冲击下,加之隔段时间不见,还没熟悉就开始模糊了,这对于脸盲症的我来说是致命的:

好几次,对面过来的小姐姐、小哥哥给我打招呼我都不记得他们姓甚名谁,那种被动尴尬让我非常不自然,以至于为避免这种尴尬,我索性见谁都佯装熟悉,微笑点头,其实我真的记不起来他/她是谁。

除了在某些领域的专业大咖外(我是房地产专业律师,对其他领域的专业大咖是十分关注的),可以认识并熟悉的只有办公室周边的同事,不包括频繁流动的助理(助理也有自己的圈子,一般也不和高伙玩),也就十人左右,其余就是律所活动经常露脸,有一定职务的领导:如管委会主任、副主任、部门主任等。

五年下来,认识的人很多,熟悉的人很少,可以叫上来名字的估计不超过五十人,即便这五十人,因各自忙碌,一年见不上一面,多也是给人一种泛泛之交的感觉,过些年再不联系,估计有些记忆还会还给岁月。

而小所里,天天就那么几个人见面,一起吃饭,一起吹水,一起上下班,一起讨论案件,关系好的会更好,很容易成为好朋友、莫逆之交。

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为什么我们认识的人多了,朋友多了,关系反而浅了呢?

仔细想想其实也不怪:

人的注意力是有限的,当你把有限的注意力集中关注到仅有的几个人时,对他们的印象就会越发深刻,反之,当你把有限的注意力分散到几百人,且老面孔尚不熟悉新面孔又出现时,如果没有工作或生活上的交集,很难对某一个人留下深刻印象。(所以才有了“刷存在感”的说法)

据此,我的感觉是:

大所人多,行色匆匆,律师之间多“泛泛之交”,熟悉的陌生人多;小所人少,人情味重,律师之间多“莫逆之交”,陌生的熟悉人少。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比如大所认识人的机会多,投缘的人经常聚餐吃饭也会成为莫逆之交。(真实感受,绝无厚此薄彼之意)

谈“莫逆之交”顺便说一下自己的另一个感受,大家有没有感觉刚工作或者初来深圳“一穷二白”时认识的那些难兄难弟难姐妹更容易成为“莫逆之交”?

以我为例,2006年时跟着我,当初刚来深圳执业,现年收费已近千万的两位律师兄弟、当初的小记者,现已做到深圳市场总监的媒体朋友、当初一个案件非常聊得来的客户,我们五人哪怕是一年两年不见,再见还是那么亲,还会想起当年找便宜的餐馆吃廉价饭菜的时候:要钱没钱,每天还贼拉拉的开心!(我们的群名一直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我是一个比较重感情的人,为了让“泛泛之交”不淡化并升级为“莫逆之交”,为了让“莫逆之交”成为“生死之交”,工作再繁忙,都会不定期拜访或邀请那些我认为应该珍惜或者不想错过的人,见面聊聊天,谈谈执业过程中开心或不开心的事,有时间的话一起吃顿饭......

律师多是孤独的,律师工作也只是一个职业,而一切职业都是为了更好地生活。缓一缓工作,挤一点刷手机的时间,约你觉得应该珍惜的人做一次轻松的聊天吧,或者来一场下午茶,一次闲暇的时光后,你的工作效率会更高。

你多久没有约朋友聚了?让“泛泛之交”变为“莫逆之交”,从“约”开始~~~

随笔,杂谈,于忙碌中找一片休闲静地,聆听自己内心的声音,我是法向人间,一名心理年龄和生理年龄严重不符的律师,一个长不大的老男孩,欢迎走心交流。

律师情谊:大所的“泛泛之交”和小所的“莫逆之交”

好喜欢这句话,别让朋友成了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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