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浙江省举行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会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会见了全国、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受表彰代表,向其表示热烈祝贺,并对全省法院干警提出殷切期望。浙江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震参加会见。
李占国指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一份沉甸甸的荣誉,荣誉背后是更大的责任。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党和国家赋予的荣誉,始终将个人成长奋斗与党和人民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以此次受表彰为出发点,坚持不懈做对党忠诚的楷模、敬业奉献的标杆、司法为民的榜样、勇于担当的先锋、廉洁自律的典范,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以埋头实干的精神做到精益求精,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人民司法事业再立新功。
李占国强调,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的重要论述,大力开展向全国、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学习宣传活动,以先进为标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要以先进为榜样,主动对标对表、忠诚履职尽责,坚定理想信念、厚植为民情怀,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努力当好人民公仆,不断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各级法院党组要进一步加大先进典型培树力度,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先进典型,营造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干事创业氛围,激励更多干警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为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推进“两个先行”作出更大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黄文娟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邱隘人民法庭副庭长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杭州知识产权法庭
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沙 丽
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二庭庭长
邹 丹
桐乡市人民法院濮院人民法庭庭长
王 佳
开化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应建勇(已去世)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原民三庭审判员
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永康市人民法院龙山人民法庭
一起来看TA们的风采↓
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沙 丽
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二庭庭长
作为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二庭庭长,沙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着力构建互联网诉讼流程和裁判规则,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作出积极贡献。曾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浙江省突出贡献法官”“浙江省最美法官”“杭州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杭州市十佳法官”等荣誉。
沙丽坚持一线办案近20年,先后在刑庭、民庭工作,曾担任立案庭副庭长、知识产权庭副庭长。2017年8月,杭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沙丽作为互联网审判庭室的带头人,在院领导的指导下,积极投身互联网司法改革工作,在探索司法保护新机制的道路上攻坚克难,打造了有互联网特色的知识产权审判品牌。期间,她主审案件3000余件,另担任审判长签发案件600余件。
沙丽作为承办人审理了全国首例大数据产品案、微信数据权益不正当竞争案、区块链电子存证案、手机应用流量劫持案、首例短视频模板案……通过办理种种“首例”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领作用。近五年来,她有5件案件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两会”工作报告及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报告,15件案件入选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全国法院十大互联网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等全国法院各类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好评。首例大数据不正当竞争案涉及数据领域前沿法律问题,她牢牢把握公正司法主线,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兼顾鼓励技术创新和维护公平竞争,最终确立了数据权益的司法保护规则,为相关立法的完善提供了可借鉴的司法例证。该案在互联网上公开宣判后影响非常大,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产案例、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等。
“裁判文书是法官最好的名片”。她白天忙着开庭、处理庭务,只有到了晚上,才能集中精力撰写复杂的判决。那些沉甸甸的判决书,都是她很多个夜晚抽丝剥茧、挑灯夜战而铸就。她所作的裁判文书在全国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屡获佳绩,两篇判决书分别获第四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特等奖、二等奖,一篇判决书获全国法院第四届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为服务跨境贸易发展,她积极探索涉外司法保护新模式,切实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平等保护。
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推进这一重大创新项目面临着诸多困难,没有现成经验可循。在院领导的引领下,沙丽带领庭室同志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审判机制,打造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她参与制定《诉讼平台审理规程》《网上庭审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全流程在线诉讼;审理全国首个“异步审理”案件,该审理模式在国际研讨会上被作为“值得鼓励的一种审判方式”;推进全国首个电子证据平台及司法区块链平台深度应用,有效解决电子数据存证难题……在推动科技与司法深度融合的过程中,逐步构建起互联网诉讼规则体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正、高效、便捷、普惠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
“创新不仅是埋头苦干,更需要积极推广、交流互鉴。”沙丽协助院领导推行阳光司法,以多种方式扩大司法公开力度,在创新发展轨道上推动互联互通、共享共治。她协助省高院举办知识产权三十周年成果展、中国国际版博会会展;首次采用网上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进行典型案件宣判;在中央改革办、全国政协、最高法院等上级机关视察指导以及政法院校、其他机构参观交流时,多次圆满完成互联网示范庭审任务,获得充分肯定,并被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等媒体同步直播,进一步扩大了互联网司法改革创新成果影响力。
针对审判实践中的新问题,沙丽始终保持着学习的热忱,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取得丰硕成果。她多次担任上级法院重点课题的执笔人,在省市级学术讨论会上屡获奖项。完成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大数据背景下第三方电子存证的审查与认定》《数据权益的司法保护》等;完成最高法院指定该院为政协双周会议提供的关于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材料;撰写论文《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裁判路径的构建》获得《人民司法》论文一等奖;撰写案例《数据权益的权属判断与分类保护》等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年度优秀案例一等奖、二等奖。四年来,她在《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知识产权指导案例评注》《中国应用法学》《中国审判》《人民司法》等国家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40余篇。她坚持数据驱动理念,延伸社会治理,多次发布《涉网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传递着护航创新的法治声音。
沙丽用专业与敬业诠释公平正义;用真诚与睿智化干戈为玉帛;以严谨的法理彰显司法的理性;用通达的情理传递司法的温度。她曾在央视英模纪录片《正义之星》中说:“每一点滴成果,都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我们希望用法治的力量,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建设,用初心点亮法治之光,用实践坚守法治信仰,努力做一名互联网法治道路上的追光者、逐梦人!”
邹 丹
桐乡市人民法院濮院人民法庭庭长
26年来,从普通书记员到基层法庭庭长,邹丹始终扎根基层一线,情注天平,管群众身边事,解百姓心中结,像一位护法使者,带给群众正义与希望。她不忘初心,坚守法治信仰,牢记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的宗旨;她调解经验丰富,以真情调出一片和谐,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就会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在推进法治社会的进程中,邹丹不仅仅将“法官”作为一种职业,而是将“法官”当作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用她的默默耕耘谱写出一首人民法官的信仰之歌。个人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省优秀法官”“浙江省巾帼建功标兵”“浙江省商事审判先进个人”等荣誉。
邹丹是一位具有百姓情怀的好法官,她坚守初心、勇于担当、敢于实践,既能守护公平正义,也能与时俱进锐意创新。无论是在法庭内,还是在法庭外,我们都能看到她竭尽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幕幕感人情景。
那是一个身患重病的老婆婆起诉儿子的赡养纠纷。走进法庭的那天,老婆婆的脸上很不开心,言语中也对生活感到绝望,说着说着还泪如雨下。邹丹耐心细致地接待了老婆婆,并通过上门看望老婆婆、走访街邻了解到了详情。原来,老婆婆的儿子是一名长途车司机,经常需要出差,不能时常陪伴母亲……看来这对母子是有心结需要打开啊!邹丹约了两人面对面调解,从法律责任、家庭美德等角度进行疏导。一边告诉老婆婆的儿子老人需要的不是钱而是陪伴;一边劝老婆婆尽量理解儿子工作,给他一点空间。一次,两次,三次,无数次,邹丹的不厌其烦,终于融化了母子心里的冰山。“家事纠纷的处理,不是简单的法律上的对与错,更涉及到亲情关系的修复。”邹丹说。
有善治温度、有百姓情怀,这才是“法治精神”最生动的注解。一次,邹丹去村里走访,恰逢一位河南籍租户前来咨询。他称家属在下楼经过过道时,因光线昏暗不慎坠入房东家因维修管道打开的窨井内,送往医院救治后经司法鉴定构成八级伤残。事发后,房东仅支付了8000元医疗费,关于责任及赔偿事宜一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伤者想通过诉讼解决,但是由于生活困难,本身也需长期卧床养病,这件事情就一直拖着。邹丹了解情况后,立马联系了该村法律服务团的成员,请他们准备相关材料,又邀请司法所调解员开展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由房东一次性支付伤者各项费用378000元。在制作司法确认裁定书前,邹丹还打电话问了伤者赔偿款的履行情况,伤者感激地说:“赔偿款已经全部到账,我也已经回河南老家养伤去了,感谢邹庭长帮助我们解决了这件一直悬在我们心头的大事!”
就这样,这件原本可能需要数月才能解决的纠纷,在短短几天内划上了圆满的句号。这是邹丹再一次又快又好地帮老百姓解决了心中的难事。
2019年,邹丹刚刚就职濮院法庭庭长,面对当地超15万的新居民和商贸活跃、纠纷多的情况,她立刻在延伸司法服务、开展多元解纷上动起了脑筋。为了最大限度服务好新居民,邹丹创新推动成立了“乡音调解室”,以“新”治“新”、以“商”调“商”,引导新居民参与社会管理,快速化解新居民各类矛盾纠纷。
在一起劳务加工合同纠纷中,李某要求田某支付20多万元的加工费。邹丹了解到田某是一位新居民,来自安徽,于是联系了乡音调解室的一名安徽籍调解员协助调解。老乡劝老乡,田某同意付钱,李某也愿意让点步。就这样,一起原本争吵不休的纠纷,因为老乡的介入而变得事半功倍。
“一些新居民对本地籍的调解员或多或少会产生一些不信任,认为本地调解员会偏袒,这种想法给调解工作带来了难度。现在,有了不同籍贯的新居民调解员,又有邹法官和其他法官帮忙指导调解,调解成功率越来越高。”安徽籍调解员小邵表示。
在当事人眼里,邹丹还是一个善于创新、敢于实践的新时代法官。2018年,邹丹承办了一起特殊的案件。原告是嘉兴人,被告是伊朗人,当时原告因为工作和家庭的原因,急于想要离婚,而被告在英国求学,如果被告要回国内办理离婚,签证手续非常麻烦。为了帮当事人解决这个棘手问题,邹丹在嘉兴首次运用ODR平台在线调解了该起纠纷。
于是,这起法官和原告在法庭、被告在伊朗、翻译人员在杭州的远程在线调解顺利开始,各方当事人通过视频实现“面对面”交流。
邹丹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脚踏实地,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始终秉承多办案、办好案的原则,坚持带头办案,注重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工作至今,邹丹办理的案件有4430件,没有一件发回重审或改判,没有一件矛盾激化,背后是她扛起的责任与担当。
有一次,庭室干警办理了一个健康权纠纷案件,当时被告下落不明缺席判决,后来案件生效并进入执行阶段,被告却突然出现,还声称法官剥夺了自己参与庭审的权利,质疑办案不公。其实,这本不是邹丹自己的案件,但她没有因此回避,现场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说明法律关系、事实和法律程序,找出依据、解答疑问、说明利害关系,最终,被告接受了现实,还及时履行了还款义务。
在基层法庭工作20多年,邹丹还有许许多多“化腐朽为神奇”的故事。因为她的心里很清楚,对法官而言,一起案件只是工作量的百分之一,但对当事人而言,这是他的百分之百,必须将案件办到极致,用全身心的投入换来当事人的满意和信服。
在大家眼里,邹丹不仅能主持公平正义,还是一个勇于担当的人,她的一丝不苟、雷厉风行也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2016年,时任乌镇法庭庭长的邹丹,参与了一件了不起的事。当时法庭条件落后,与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乌镇的美誉不相匹配。为了能把法庭的最好的一面展示在世界的窗口——乌镇,邹丹主动向上级提出改建法庭的构想,并获得了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
当时,邹丹一边参与现场改建,一边带头开庭,在装修期间办公条件艰苦的情况下,全庭和个人均做到按期结案,无一拖延。最终,乌镇法庭被打造成为兼具江南古镇韵味,“互联网+审判”特色浓郁的秀美法庭、智慧法庭。2016年11月18日,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举办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亲临乌镇法庭视察,并作出了“全国一流人民法庭”的高度评价。因为印象深刻,4年后的同一天,周强院长在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再次称赞乌镇法庭为“最现代化法庭”。
早出晚归、恪尽职守,白天审理案件、接待当事人,晚上撰写判决书、学习新法提高能力……日复一日,邹丹至今深耕在基层,她的嘴里没有豪言壮语,但她的眼里始终绽放着光芒。那是二十多年如一日,矢志不渝、深耕基层的执着坚守;那是一心一意为人民,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百姓情怀。
王 佳
开化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提起法院和法官,往往我们会想到庄严和肃穆。而她却颠覆了大家对法官的印象。她很爱笑,看上去就像是个和善的大姐;她喜欢捣鼓花花草草,将满院子的花草打理得井井有条;她还是一个孝顺的女儿、尽责的妈妈……她就是王佳,开化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让老百姓有事就第一个想到的“佳姐”。
在王佳从事法院工作的28年间,从法警到书记员,到助审员,再到员额法官,她始终坚守初心、争先创优,坚持带头多办案、办难案,先后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等50余项荣誉。
王佳担任开化县人民法院马金人民法庭庭长的五年期间,立足审判职能,创新推行以调促调的“三调”工作法,妥善审结了一大批涉及全县重点工程建设且社会影响面极大的群体性纠纷案件,还成功化解了多起信访积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6年7月,在辖区某村土地流转纠纷一案中,由于流转程序不规范,矛盾极为突出。数十位村民反应强烈,造成数个土地开发项目无法继续进行。为妥善化解矛盾,王佳冒着酷暑多次下乡入村,主动与每位村民进行交流沟通,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想法,深入一线开展调查取证。同时,她还积极主动地与土地管理部门和镇村干部联系,寻求合力化解矛盾。最终经过长达两个多月的努力,促使双方达成了一揽子和解协议。为避免类似的纠纷再发生,王佳向村委会发送了《关于规范村集体山林流转程序的司法建议》,并指导双方对新签订的承包合同予以完善,有效地化解了这起涉农群体性纠纷,同时维护了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和土地的依法有序流转。
王佳担任庭长期间,马金人民法庭成为全省唯一一家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先进集体标杆”的基层人民法庭,2018年被评为“全省首批星级法庭”。
在深入群众调研过程中,王佳发现基层的留守妇女是很大一个弱势群体,她们基本无诉讼能力。于是,2015年3月,王佳在马金法庭成立了全省首家“佳姐有约”妇女维权工作室,为辖区妇女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自工作室成立以来,赴辖区乡镇就涉及妇女权益类案件开展巡回审判183场,举办婚姻家庭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及法律宣讲228次,通过电话、网络、上门等方式前来咨询的妇女达5000余人次。
“佳姐,帮帮我!帮帮我!”2015年8月,张大姐拉着王佳的手边说着边捋起袖子,露出一块块淤青和伤痕。王佳看到后十分震惊,经详细了解,原来这些伤痕都是张大姐的丈夫用柴火棍打的。张大姐每次一提出要离婚,丈夫就开始认错,并写下一份份保证书。但是,丈夫只要一喝完酒或是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后,又会对张大姐拳打脚踢。
王佳安抚好张大姐的情绪后,为她讲解了婚姻法、反家暴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联系县妇联和援助中心,帮助张大姐固定证据,开展法律援助,引导其依法维权。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张大姐得到了“人身保护令”的庇护,结束了这段痛苦的婚姻。
2019年4月,开化法院成立以王佳为核心的家事审判团队,引入心理、婚姻咨询师和律师等专业力量,建立“红黄灰”三色调解机制,构建家事纠纷联动解纷网格,聘请全县各部门40余名工作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切实推动开化县婚姻家庭纠纷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开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暂停诉讼服务,王佳积极寻求应对举措,第一时间召集立案庭及法庭工作人员开展线上服务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移动微法院”(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浙江解纷码等平台作用,,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在线立案、调解、庭审,实现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不打烊”。
“王法官,这也太方便了吧!手机上也能开庭,我们在外地工作的也不用来回跑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方某顺利地拿回了工程款。
原来,方某从被告李某处承接了一个装饰装修工程项目。项目完工后,双方对工程量进行了结算,因尾款支付及工程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方某本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在上海,李某公司在东阳,双方均不能到庭参加诉讼。
为了案件能够及时处理,承办法官王佳决定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审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
为了让群众有更多纠纷化解渠道和方式,王佳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率先在全市推广“共享法庭”建设,目前已实现所有乡镇、村社全覆盖,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除此之外,王佳还牵头推动全市唯一一个凤凰智审项目试点,目前已开发成功并正式上线;牵头开发并上线“云上E图”创新场景应用,进一步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切实解决“执行难”。
虽然王佳已走上了领导岗位,但是她依然坚挺在审判事业的第一线,将“人民”二字悬挂心中。
应建勇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原民三庭审判员
2022年2月22日,在这个拥有很多“爱”的日子里,应建勇同志带着他的爱与遗憾,悄悄离开了这个世界。他是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本可以在1年5个月后开启退休生活。他曾盼着退休后,去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近期,应建勇被先后追授“莲都区优秀共产党员”“莲都区劳动模范”“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1984年,应建勇进入丽水县法院(现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先后在城郊法庭、执行局、刑庭、行装科、民庭等部门工作,历任执行局副局长、民庭副庭长、行装科科长等职务,曾荣立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并被中共莲都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共产党员”。
“老应的离世,是我们庭室的重大损失,我们失去了一名优秀的法官。”得知应建勇去世的消息,同事沉痛地说。“老应从不以快退休、生病等为由,要求办简易的案子。”近3年,应建勇的办案数在全庭均居前列,即便是在手术住院、带病工作的情况下,2021年办理案件仍近300件,服判息诉率91%。
莲都法院院长黄玉香有一天在单位遇到应建勇,问他:“老应,你脸色不太好,不行就工作量减少一点,院里可以协调安排,别硬撑着。”应建勇却坚持:“庭里案件这么多,我还能办案就坚持办。”
在一次调解中,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争执激烈。应建勇耐心倾听双方争辩时,注意到一方当事人身体状态有些异样,便主动询问。
当事人说可能有点低血糖,头晕得很。应建勇马上暂停调解,回到办公室为当事人拿来糖、苹果。当事人被他这一举动深深感动,身体好转的同时,情绪也逐渐稳定。最终,在应建勇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
在应建勇的心里,“责任”二字重于泰山,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名当事人,他都付出极大的细心、耐心、诚心。
2021年,应建勇经手的案件调撤率达到83.77%。
在庭里,应建勇是资历深厚、经验丰富的应老师,但在数字化改革春风吹来时,他则将年轻人当成了他的老师。“要跟上时代的步伐,才能干好工作。”近年来,应建勇不甘落后,不断摸索学习数字化应用,还主动响应全域数字法院改革,积极运用数字法院、“共享法庭”等平台办案,曾获评中国法院网“全国优秀直播法官前三百”。
丁垠宇是一名从业10年的资深律师,他接手的第一个民事类案子,就是应建勇审理的。“那时我去办理诉讼费退费,因为格式等问题,被他要求重填3次单子。我当时刚步入社会,还腹诽是不是自己太过年轻,导致被法官刁难。后来才发现,应法官是名讲原则、要求高的人。”
丁垠宇回忆,此前在出席庭审时,见到两名年纪较大的当事人,一直说“我很紧张,不懂”,应法官便全程耐心为他们解释,消除他们的紧张情绪。庭后,当事人说,“很幸运碰到应法官,不然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2022年,是应建勇在法院工作的第38个年头。这38年中,与病魔做斗争的时间就有20年,但他从没给人病弱的印象。不止一个同事曾在地下车库看到应建勇在车内打胰岛素,打完又回办公室继续工作。
2021年,应建勇因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导致眼球充血、眼睛红肿,视线模糊不清。同事注意到,每次他在办公桌前坐得久一些,手指敲打键盘的速度就渐渐变慢。但打字速度再慢,他也从不敷衍,即使放弃周末休息,加班加点,也要把工作完成好。同年10月,在审理完一起情况复杂的民事案件后,应建勇暂时离开岗位,接受眼科手术治疗。出院时,庭长建议他在家里多休息几天,可他惦记手上还有4个案件没有办结,坚持回了院里。
有几个迹象却表明应建勇并没有完全好起来。他的脸部、眼睛持续浮肿,视力明显减退,在写判决书时,要把字放得很大,才能看清;他还特别怕冷,在办公室开着空调、门窗紧闭的环境下,还需要戴手套、帽子。
今年1月,应建勇再一次住进了医院。这一次,他没能回来。让史亚男想起来就特别难受的是,有一次应建勇看着窗外,喃喃嘱咐她,“唉,亚男,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当时听到这话,史亚男鼻子一阵发酸。
应建勇在住院期间,常常给史亚男打电话,叮嘱办案时哪些细节需注意,哪些案件的进度要把握一下。1月12日,他还与当事人电话沟通,成功督促一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借款52万元。
生活中,应建勇喜欢下围棋,只是后来因为工作,渐渐放下了这唯一的爱好。
应建勇很少和妻子陈淑珍聊工作,说得最多的,是简单一句“我去一下办公室”。陈淑珍也早已习以为常,知道那是他心头最惦记的事情,所以往往都说“去吧”。
去年眼科手术后的一个周末,应建勇还是像往常一样,若无其事地准备去办公室。这一次,陈淑珍有些“不满”了,让他再多休息几天。应建勇当时用一只手遮住左眼,另一只手在右眼前比划比划,意思是自己能看清一些了。“他这个人很要强,工作一定要做完,不管是不是周末,就是有这个习惯。”陈淑珍说。
用“朴素至简”来形容应建勇的生活,再贴切不过。在视力出现问题后,应建勇的儿子应翔要给家里换一台屏幕好一点的电脑,应建勇也说“还能用就用着吧。”
应建勇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个水杯、一瓶眼药水和一本学习笔记,一切平常得仿佛明早他就会回到桌前,揉揉眼睛、翻阅材料、录入文书……
如果把他比作花,他应是一朵蔷薇,朴实、内敛、坚韧,盛开在春天。思念溢满山头,细雨弹拨着花瓣,满山的蔷薇仿佛都凝着泪水。
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绍兴中院执行局
近年来,绍兴中院执行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唯实惟先、精准施策,着力打造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执行工作样板,以优质高效的执行工作践行司法为民理念。2017年以来,执行局先后三次荣立集体二等功、三次获评嘉奖集体,并获评“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一、加大执行办案力度,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不忘初心、为民司法,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法院、对绍兴的殷殷嘱托,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攻坚破难见实绩。2017年以来,先后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越剑雷霆”“执行夏季攻势”百日攻坚等专项攻坚17次,执行到位金额12亿元,司法救助困难群众470人,救助金额1400万元。二是失信惩戒见实招。创设“三个一律”执行模式,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并在全国推广。2017年以来,拘留2415人次、罚款1.9亿元、纳入失信2.6万人次、限制消费3.5万人次、移送追究拒执犯罪657人次、判处刑罚597人次。三是黑财清底见实效。在全国首创涉案资产直接交付执行方式,成功执结全省涉案金额最大涉黑恶案件8·26专案的财产刑执行,执行到位12.5亿元,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推广。
二、贯彻善意文明理念,努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精准施策、担当作为,既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也注重政策策略、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一是服务大局有担当。加强府院联动,建立完善执转破工作机制,助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2017年以来,移送破产审查案件1026件,破产审判部门受理957件,相关做法得到省高院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成功推动某集团公司破产出清,仅用8个月高效完成17亿元的资产处置和2000余名职工身份置换,得到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二是纾困惠企有力度。集中开展“六稳六保”“助企纾困保民生”等专项活动,执结涉小微企业案件1.4万件、涉金融案件1.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8亿元。妥善处置全国民营企业500强某集团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帮助企业化解债务危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三年营收315亿元,该案被写入省高院人代会报告并获评2021年度全省法院十佳典型案例。三是善意执行有温度。妥善处理父母均为革命烈士的被执行人何某房屋腾退案,在不损害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前提下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促使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得到省高院领导批示肯定。成功执结全国首例司法标记状态下转让股权的案件,冻结某上市公司1.5亿股股票情况下,准许质权人变价股票实现债权,有效维护投资者的投资权益。
三、完善执行长效机制,提升执行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整体智治、高效协同,努力打造诉前诉中执行“一体化”智治、横向纵向“一体化”统筹、跨域跨部门“一体化”协作的“三位一体”现代化执行新模式。相关经验成效在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一次联席会议上作交流并得到最高法院肯定。一是执行规范化体系再升级。在全省率先试行执行事务综合集成“一件事”改革,率先打造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体系,以规范化促现代化。突出数智赋能,深化“智慧执行2.0”系统应用,在全省首创执行风险立审执全流程推送机制,加强执行流程节点告知,构建“阳光化”执行模式。二是“三统一”管理职能再强化。加大对辖区基层法院统筹指挥、管理、协调力度,构建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创设协同执行办案模式,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广。建立信访案件局长认领化解工作制,认领信访案件278件、实质化解254件,执行信访质效提升明显,执行信访工作得到省高院肯定。三是源头综合治理再深化。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争取支持,持续巩固党委领导、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在全省率先出台综治执行难实施意见并召开综治执行难工作会议,相关工作成效获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四是执行“一件事”改革再迭代。以当事人“用户体验”为导向,以“小切口”成就“大应用”,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在线多跨协同执行新模式,当事人办理执行事项从原来平均1个月缩短至最少1天。相关经验成效得到省委省政府、省高院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全国、全省会议上多次交流推广。执行“一件事”改革获评浙江省改革突破奖银奖,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十大好应用”,被省委改革办评为“最佳应用”,并入选全省多跨场景重大应用清单。
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执行铁军
政治统领、党建引领,争当“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着力提高执行队伍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一是党建引领铸忠诚。创建党支部与执行工作融合机制,定期会商会诊重大疑难案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党员干部包案化解制度,执结化解信访案件182件。组建党员突击队,执结刑事涉财案件2130件。张硕栋同志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毛巨波同志获评“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个人”,盛建江同志获评个人二等功,杨海彬同志获评“全国司法警察大比武”第二名。二是刀刃向内抓作风。高标准推进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制定出台26个规范性文件,扎紧扎牢“制度”铁笼。三是教育整顿强筋骨。高质量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加大执行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力度。2017年以来,开展专项督查26次,召开执行业务培训25次,着力提升执行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下一步,绍兴中院执行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勇担使命、塑造变革、创新突破,着力打造一批扎实有效、群众有感、可复制推广的执行工作成果,为加快推进“两个先行”、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贡献绍兴法院力量。
永康法院龙山法庭
806、577、447、414、399、……、298。这一串数字,是永康法院龙山法庭2013-2021年的年诉讼收案量,直观反映了法庭辖区龙山、西溪两镇的深刻变化。2013年以来,龙山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导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消除在萌芽状态,打造出“坚持党委领导、法庭职能前移、各方力量联动,通过分层递进过滤式调解,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龙山经验”。辖区的基层治理风向标——诉讼收案量下降幅度超60%,龙山法庭将真挚的为民情怀和服务精神投入到司法工作的一言一行,在群众中树立起好“民”声,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
案多人少、收案量年年攀升一直是全国法院的“老大难”。纠纷就是群众的烦心事。如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是龙山法庭一直以来的探索方向。
在恢复设立的第一年,法庭在分析案件起因后发现,许多纠纷若在初发时有所警觉、及时化解,“小事”不会变“大事”,纠纷不会成讼。为此,法庭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深入田间地头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设立法官工作室、积极开展巡回调解、送法下乡。对群众的法律咨询“来者不拒”,法庭广泛发放联系卡鼓励群众来电,不论白天深夜、工作日休息日,总是不遗余力“有问必答”,力所能及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一天晚上8点,法庭接到了辖区某村支书的电话,说村里发生一起建筑工人意外死亡的事故,工人家属们将包工头朱某的家层层围住,希望法庭能帮忙调解一下。接到电话后,法庭法官立即赶到现场“我们就是龙山法庭的,大家不要激动,有什么要求可以先和我说”,法官迅速开展调解,并联系上了一名工人老家的法律工作者和所在村的村支书一起展开协商。直到凌晨2点,各方达成了和解,赔偿金当场支付。一周后工人家属和包工头先后到法庭送上了锦旗,感谢法官的“挺身而出”。法官风尘仆仆、法庭主动靠前,在这里,法律与民心实现了“双向奔赴”。
同时,法庭“自我举荐”,推动镇党委政府将法庭调解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以基层网格党建为依托,以社会治理中心为支点,法庭联动公安、司法、检察、信访等单位和各类基层调解组织,挖渠引流拓宽非诉讼纠纷解决渠道。依靠“多种渠道收集、一个口子归集、二次扇形分流”的“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打通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壁垒,以法治方式服务保障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
在走访工作中,龙山法庭发现,很多村干部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担心说错话、办错事,村民发生矛盾后不敢站出来“灭火”,只能让村民去起诉。
为政贵在行。法庭植根基层、依靠群众,提出“法庭培育治调骨干、骨干帮扶其他治调组织成员”,广泛寻访乡贤、优秀企业家等“热心肠”组建调解队伍,吸纳村里人缘好的“小灵通”担任法庭信息员,聚焦农村常见的几类矛盾纠纷开展专题培训,对治调员拟定的调解协议提供阅评指导,帮助治调员掌握法律知识、提升治理水平,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一次,某村信息员向法庭反映,一公司打着“投资项目高利率高收益”的旗号,鼓动村民融资,已有村民进行了投资,还有部分村民眼看着也到了加入的边缘。法庭立即联系村干部挨家挨户找到已经加入项目的村民劝说撤资。起初村民不以为意,避而不见,更有村民“反向”为法官、村干部介绍起投资项目的“好处”。面对困难,法庭收集众多非法集资相关案例,找到村里有威望的“老娘舅”一同上门劝说,并组织专题讲座号召村民“擦亮眼睛”“不踩深坑”,终于使该村200余户村民“悬崖勒马”,相关线索也被移交公安,护住了村民的“钱袋子”。
2018年6月以来,龙山法庭创新开展“今日我当值”活动,至今已邀请村干部进法庭、听庭审、学法律、解纠纷1214人次。“就像是木工做活,法官给我们弹好墨线,我们工作就好开展。”一名村干部形象地比喻参加活动的感悟。
龙山法庭在“无讼村”建设基础上,进一步织密联动联调网络,辖区49个行政村设立“共享法庭”,村干部有法律问题,只需动动手指发起视频连线,即刻与法官“面对面”。
法官与村干部“做同事”,庭事与村事更贴近,人民法庭与所辖农村结成了牢固的共治联盟,坚定了村干部“为老百姓做好事实事”的决心,也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实现了法治服务触角向社会治理末梢最大限度延伸。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的嘱托,龙山法庭以更高标杆自我加压,提出“一案双查三提升”工作法,强调发现纠纷时要积极主动,一溯矛盾起因,二查同源纠纷,及时介入消除诉讼隐患。
去年年底,因某公司受疫情影响背负巨额债务,工人薪酬没有着落,12名工友围堵公司大门,现场群情激愤。法庭收到消息后,立即赶赴现场“拉闸断电”,第一时间安抚工友情绪、了解具体案情,主动摸排查清未收到薪酬的工人共有102名,并承诺协调处理。随后法庭多次组织调解,指导核对工人薪酬、打卡记录等材料,指导调解员为每位工人制作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最终,从“12”到“102”,102件纠纷在发酵前实现“精准排雷”,多日的辛劳化成群众开心的笑脸。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龙山法庭实现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践行了“赶在写成诉状之前把纠纷化解掉、解决好,让老百姓面临纠纷时不用‘发愁’”的司法承诺,诉源治理一路稳扎稳打,2022年1-5月诉讼收案仅51件,较2021年同期下降近60%。
“走出去”为民办事,“沉下力”为民服务,龙山法庭深刻理解“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内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用心用情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以高度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忠诚履行人民法庭的职责,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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