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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找律师,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5 06:03:13

银行要求提供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才能提取被继承人留下的11万元存款;法院却因缺少某一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对案件不予立案。拿不到法院的文书,银行又寸步不让,上海的李大爷万般无奈之下,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办理此案件。冠领律师几经周折,帮助李大爷调取了已故40年亲属的死亡证明,成功拿到法院文书,顺利继承11万元银行存款。

调取已故40年亲属死亡证明 冠领帮助委托人继承11万元银行存款


李大爷是上海本地居民。一年前,妹妹李丽(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因故去世,事发突然没留下任何遗嘱。李大爷兄弟三人悲痛中为妹妹料理了后事,整理遗物时发现,妹妹在某银行留下了人民币11万元的存款。妹妹李丽终身未婚、无子女,而且几人的父母早已去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这11万元存款理应由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继承。

可当李大爷拿着存折来到银行取款,却被客户经理告知,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才能办理支付手续。而李大爷按照银行要求到法院申请立案,却得到法院不予立案的回复,原因是法院要求穷尽所有法定继承人,李大爷的材料中缺少一位法定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存在遗漏法定继承人的可能。

实际上这份死亡证明提供起来确实困难。李大爷几人的姐妹李芳早年知青下乡,户口迁往东北,1978年于上海去世,唯一可能知情的丈夫又离开失去了联系,这已经是四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年代久远,根本找不到死亡证明。没有李芳的死亡证明,法院不给立案;拿不到法院的文书,银行又不肯支付存款,任凭李大爷百般解释也无济于事。

案件一时搁浅,转眼将近一年。在这段时间里,李大爷几经咨询,最终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沟通案情后,指出:拿到李芳40年前死亡的证明确实是案件关键一环,但死亡证明不仅可能存在于医疗卫生单位,还可能存在于当时注销户口的公安部门、进行火化的殡葬部门等,律师可以尝试向相关单位调取。李大爷听得冠领律师的解读,又燃起一丝希望,决定将案件委托给冠领律师代理。

冠领律师接办案件,迅速拟定了获取证明的多种方案。首先联系了李芳去世的医院和急救中心,未调查到相关记录;打算调取公安机关的死亡记录和户籍注销时间,却发现户籍只能查询到黑龙江某县,没有具体的派出所,这条线索也断了……功夫不负苦心人,在冠领律师与上海某殡仪馆多次联系,并出具了律师证和介绍信后,殡仪馆提供了李芳的死亡证明。

最大的困难迎刃而解,其余的工作驾轻就熟。2021年11月15日,冠领律师代理该案在法院立案。半个多月后,李大爷拿到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被继承人李丽在某银行的存款人民币11万元,由原告李大爷继承,其他继承人无异议。凭此法院文书,李大爷顺利拿到了妹妹存在银行的11万元存款,又一起将近搁浅的案件被冠领律师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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