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丈夫死后有必要找律师吗,丈夫死后有必要找律师吗知乎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4 03:47:41
丈夫去世,妻子办理房产过户竟需老公兄弟同意,如何评价此案?

【事件回顾】

2013年4月,李女士和刘先生正式结为夫妻,婚后两人拿出积蓄开了家小超市,虽然日子过得并不富裕,但胜在夫妻齐心、家庭和睦。

2016年11月,在小两口的努力打拼下,两人终于全款买了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并且在这一年迎来了两人爱情的结晶。

可惜好景不长,2018年2月,刘先生在一次上货途中发生车祸当场身亡。

虽然悲痛万分但是看着儿子小刘李女士知道自己要坚强起来,在刘先生家人的帮助下李女士处理了丈夫的后事。

2019年7月,李女士想着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省的以后处理起来麻烦。

可听到这个消息,刘先生的大哥和三弟坐不住了,找到李女士表示自己兄弟的这套房子也应该有我俩的份,自己作为刘先生的亲兄弟也是继承人。

刘先生家里兄弟三人,刘先生排行老二,有一兄一弟,刘先生的母亲早年因病过世,父亲在刘先生出车祸后不久也病故了,所以现在只有刘先生的大哥和三弟。

面对这种无理的要求李女士果断拒绝,并向法院起诉继承房产。

(本案为实际案例改编,情节可能存在出入,仅供法律研讨)

丈夫去世,妻子办理房产过户竟需老公兄弟同意,如何评价此案?

【事件分析】

大多数人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过世应归另一方所有。

但遗产继承远没有这么简单,遗产继承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一步一步处理,否则很容易由于缺少关键程序,导致最终继承到财产变少。

而在该事件当中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有3个:1.刘先生的大哥、三弟是否有权继承房产;2.李女士能否办理房产过户;3.夫妻一方过世,房产到底应该如何处理。

1.刘先生的大哥、三弟是否有权继承房产

找到李女士表示自己兄弟的这套房子也应该有我俩的份,自己作为刘先生的亲兄弟也是继承人。

在该事件当中,刘先生的大哥和三弟确实有权继承房产,但和上述两人所说的理由没有关系,因为虽然刘先生的大哥、三弟是刘先生的亲兄弟属于法定继承人,但他们是第二顺序继承人,而李女士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

而刘先生的大哥和三弟有权继承房产的原因在于:刘先生先于其父亲死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所以在刘先生的父亲死亡时,他的继承权转移给了刘先生的大哥和三弟,继承关系如下图:

丈夫去世,妻子办理房产过户竟需老公兄弟同意,如何评价此案?

2.李女士能否办理房产过户

李女士占有的房产份额: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有自己的一半(1/2房产)+继承丈夫的遗产(1/6房产)=2/3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李女士占有2/3房产,可以要求其他继承人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但李女士需要根据其他继承人继承的房产份额进行补偿。

丈夫去世,妻子办理房产过户竟需老公兄弟同意,如何评价此案?

3.夫妻一方过世,房产到底应该如何处理

(1)确定遗产数额

夫妻一方过世后,确定遗产数额是很重要的一步,因为一般情况下夫妻都有一定的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并非全部属于遗产,只有属于过世一方的那一半才属于遗产。

(2)确定继承方式

继承方式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其中遗嘱继承当中包括遗赠,两者之间的区别可以简单理解为遗嘱是写给法定继承人的,而遗赠是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并且在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顺序: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3)确定继承人

遗嘱继承就按照遗嘱或遗赠协议当中的内容确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确定继承份额

遗嘱继承就按照遗嘱或遗赠协议当中的内容确定继承份额。

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继承份额应当均等。

关注东友,每天了解一个法律知识,万一有用呢?

文丨东友律师

丈夫去世,妻子办理房产过户竟需老公兄弟同意,如何评价此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