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厚街婚姻纠纷律师找哪家,广州家庭暴力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1 22:53:15

这几天,深圳父母殴打女儿的视频被网友疯转。

视频画面里,一位身穿校服的小女孩被父母轮番殴打,画面凶残,令网友唏嘘。目前,警方公布调查结果,施暴父母已被找到,双方对殴打女童事实供认不讳。

受家暴的孩子有救了!广州为此出新政,这样来保护我们的孩子

自己的孩子不听话,真的就可以随便拳脚相加吗?管教孩子难道只是家长的事情?近年来,打骂儿童的种种弊端也逐渐为人所知,以打骂为手段的教育方式遭到不少人的反对。

探针哥今天就想和大家聊一聊,如何保护我们的花朵,让他们远离家暴?

施暴父母曾回应他人:“(管教孩子)关你屁事”

截至23日中午,深圳虐童视频在网络上已经被转发8万余次。视频中父母对孩子的粗暴行为令网友惊呼“难以置信”。有关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的新闻,近年来屡被曝出,其中不少父母对待孩子的手段之凶狠,令人难以释怀。

2018年年初,广西河池一名男子虐待女童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画面中,该名男子将一名小女孩的双脚实施捆绑,用鞭子不停抽打,小女孩大声哭喊,男子不但不停手,甚至将小女孩绑在摩托车后拖行。

据警方调查,该男子韦某为被殴打女孩的亲生父亲,事发之日,韦某计划将女儿从务工场所带回家,遭到女儿拒绝,遂进行了殴打。据了解,韦某在殴打之时遭到亲友劝阻,但他全然不顾,认为“小孩不听话肯定都打一点”,另外,据媒体报道,韦某平时还会对其妻子拳脚相加。

今年6月,东莞厚街一名4岁的小男孩遭到90后亲生母亲的毒打,双眼被打成了“熊猫眼”,身上没有一块好的皮肤,男孩的生殖器都被打肿了。事后男孩被送往治疗,并接受社工的心理辅导,让他尽快走出阴影。

放眼全国,相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其中有个性也有共性。“最常见的是,施暴父母在事后接受采访时都认为,孩子是自己的,要怎么管教也是自己的事情。”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子殷说,“加上家庭虐童往往在家中进行,不易被他人发觉,致使违法成本极低,因而近年时有发生。”

据了解,深圳虐童事件的视频,最早是由从事婴幼儿教育培训工作的网友发布,该网友表示,他看到视频后,曾联系过打人男子,对方回应“关你屁事”。

受家暴的孩子有救了!广州为此出新政,这样来保护我们的孩子

在最近这个被曝光的深圳虐童视频中,人们看到,受虐女童对父母的殴打,没有明显的反抗和哭闹,只有木讷的表现,令人痛心。

广州白云心理医院有分析师指出,“家暴”对未成年人来说不仅是身体的创伤,更重的是心灵的创伤,对其心理成长会造成长期影响。“暴力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一般会有两种成长趋势:一种是回避型,因为他人的暴力变得胆小、懦弱。在深圳虐童事件中,孩子可能就出现这种情况。”该分析师说,另一种是抗拒型,就是像他人一样用暴力方式和人打交道,你暴力我也暴力,以暴制暴。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家庭会一代接一代地“遗传”家庭暴力,父母虐待子女,子女成人之后再虐待下一代。

不少人仍然坚持“打是亲,骂是爱”的观念

殊不知家暴已“入刑”

23日17时许,深圳宝安警方公布相关视频的调查结果,施暴父母已被找到,双方对殴打女童事实供认不讳,初步调查情况与视频相符。

究竟“自己的孩子能不能打?”

“2006年我在广州社区宣传家长不该打骂孩子的概念,会被家长一句‘我打骂我的孩子用得着你管’给顶回来。”广州优势力社会工作发展中心首席督导张良广回忆,“在那时,大多数家长都很难理解为什么不能打骂自己的孩子,更难理解为何外人要干预自己教育孩子。这导致工作很难推进。”

张良广指出,正因“棍棒之下出孝子”等传统观念在公众意识中根深蒂固,使得很多人认可“暴力训儿”的家规,认为父母有权利打骂,甚至认为打骂、体罚等如没造成严重伤害,都应属于合理范围。

直到2015年,家暴“入刑”,公众逐渐有了“法”的意识。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一规定改变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条只有原则性倡议而缺乏具体操作性的尴尬。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在2016年3月1日实施。

“法律颁布后,有法律意识的家长意识到自己在犯法,就能进行自我约束。这是该法颁布的重要意义之一。”广州市律师协会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小非说。

让张良广感触最深的是,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普法的不断深入,如今他向新生代的家长传递相关知识和理念时,发现家长们比较容易理解为何不能打骂孩子。“一些曾经对孩子有打骂行为的家长被社区社工劝阻后,也能很好地改正。”

然而,尽管有法可依,但现实中未成年人遭受家暴的情况并没有得到有效约束。不少专家指出,大多数人将暴力理解为程度严重的伤害,因而在案件未造成严重后果时,往往没有个人或组织报告和干预。

“不仅受害者本人会选择沉默,其他的家庭成员、村委会、居委会也普遍认为‘管教孩子是家庭内部事务,一般不选择报案’。”广州市律师协会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小非认为,“打是亲,骂是爱”的思维在一些人脑中根深蒂固,反对对儿童施暴,不仅需要法律来约束,也需要社会观念扭转的长期适应过程。

“有的案件中未成年人受到严重伤害,甚至街坊四邻均了解家暴情况,然而从受暴未成年人、家庭成员到基层群众组织,报案的很少。”郑子殷认为,能否对潜藏在身边的儿童家暴行为进行有效的阻止和改正,取决于整个社会是否对《反家庭暴力法》达成共识。

根据这个思路,面对儿童暴力行为,人人都有权去阻止,社区社工、街道要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主管部门要同各相关部门联动主动应对。“只有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监测发现体系和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才能有效杜绝儿童家暴行为的大量发生。”郑子殷说。

受家暴的孩子有救了!广州为此出新政,这样来保护我们的孩子

广州新政:有危险,公安第一时间送儿童去安全场所

虐待儿童,除了身体虐待,还有不可忽视的精神虐待。

据了解,目前并没有权威统计部门,将儿童受家暴的数据纳入专门统计序列,使其难以发现、难以预防、难以干预。因此,未成年人遭受家暴隐蔽性较强,此类案件远未得到社会足够的关注,更令人忧虑的是,一些虐童行为性质较为恶劣,虐待的形式极为变态,对儿童心理健康的摧残还很严重,产生了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但可能因为对儿童身体的伤害并没有达到显著的伤害程度,很难最大程度地发挥法律的威慑效果,施虐者很少能受到较严苛的刑罚制裁。

对于受害的儿童,我们该如何呵护他们受伤的心灵,让他们的成长重回正轨?

“各级妇联必须义不容辞地在保护儿童权益中扮演重要角色。”广东省妇联有关负责人说。

在此次深圳虐童事件曝光后,深圳宝安区妇联就及时向法院申请了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安排专业社工和西乡街道办一起对女童进行陪护和心理辅导。

李小非则建议,妇联、学校和受虐女童的相关近亲属作为法定代理人,在法院已颁布保护令的前提下,还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发出告诫令,更好地帮助村居委会等部门向孩子接触以提供帮助。

“公众们认为利用法律来进行干预是有必要的。”广州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也认为,施暴父母被拘留后孩子如何抚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为此,广州将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实行《广州市监护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其中“当儿童面临危险状况时,公安机关要第一时间护送儿童至安全场所。对于儿童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严重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况的,公安机关要将其带离实施监护侵害行为的监护人,就近护送至其他监护人、亲属、村(居)委会、临时庇护场所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进行临时照料。”

该负责人指出,对于未能有效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有关部门要及时介入干预,督导帮扶其恢复或增强监护能力,切实有效履行监护责任。对于暂时查找不到监护人或遭受监护侵害经评估暂时不宜返回监护人家庭继续生活的儿童,由儿童住所地的区民政部门履行临时监护责任。

“在临时监护照料期间,针对困境儿童的监护情况,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公安机关、村(居)委会、学校、儿童亲属等进行会商,并征求有表达能力的儿童本人意见。”该负责人说,经过会商后,认为监护人后续能够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要及时通知监护人领回困境儿童。认为监护人仍然存在使儿童受到虐待、暴力伤害、遗弃等严重人身安全威胁或处于危险状态情形的,不宜继续承担监护职责的,困境儿童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困境儿童住所地村(居)委会、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此外,不少专家也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应加大购买社工服务的力度,对于受侵害未成年人予以有效心理干预。

据了解,广州市妇联从2015年底开始开展“爱我家”反家暴项目,项目在处理家暴个案中起到危机介入、跟踪处理的作用。“项目人员在了解到家暴案例后会首先进行评估,根据其评估情况制定处置方案,并协助当事人报警或到庇护站,如符合条件,还会向法院协助当事人申请人身保护令。”该负责人说,另外,还会定期举办反家暴宣传活动,并引导有需要的父母和孩子进行专业的心理辅导。

【记者】泠汐 金祖臻 见习记者王越莹

【策划统筹】谢苗枫

【校对】曹柏英

【作者】 泠汐;金祖臻;王越莹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南方号~深度~南方探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