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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找买卖合同律师免费法律咨询,“公益律师”在南昌:怎么防范集资诈骗?还有你关心的这些法律问题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7 17:45:18

“四看三思多等”防范集资诈骗

本报“公益律师”携手南昌市东湖区开展“法律在身边 助爱残疾人”主题普法活动

“公益律师”在南昌:怎么防范集资诈骗?还有你关心的这些法律问题

“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现场

5月9日上午,由新法制报社联合省律师协会主办的第547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携手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东湖区残联在南昌市东湖区残疾人之家,开展了以“法律在身边 助爱残疾人”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特别邀请了两位“公益律师”开设法治宣讲课,为53名辖区残疾人传授预防金融诈骗方面的法律知识,让大家了解诈骗的各种手段,提高防诈骗意识。课后,结合残疾人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公益律师”还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文/图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淦丹丹

防范非法集资类骗局

活动当天,来自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徐敏律师以《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防范非法集资类骗局》为题,为东湖区的53名辖区残疾人打开了预防金融诈骗普法讲座的序幕。

徐敏律师通过自己办理过的非法集资案件,为大家梳理了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筹集资金;2.向社会公众(尤其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4.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推介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常见的非法集资类罪名有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以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为了让大家对非法集资类骗局有更深刻的认识,徐敏律师还逐一讲解了“2018非法集资类十大典型案例”,通过分析点评“钱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龙炎公司”非法集资案、“中晋”集资诈骗案等,为大家总结了一般非法集资的“四部曲”:画饼-造势-吸金-跑路。

“往往在造势过程中,他们会通过筹划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等,或者组织集体旅游、考察项目,公布一些领导视察的影视资料、明星合影等,以博取关注。”徐敏表示,关于如何防范非法集资类骗局,他为大家总结了“四看三思多等”的思路,即一看:融资合法性;二看:宣传内容;三看:经营模式;四看:宣传对象。一思:是否真的了解市场;二思: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抗风险能力。再次就是多等多问,防范非法集资类骗局。

以案释法讲解金融诈骗类犯罪

为了让大家对于金融诈骗类犯罪有更全面的认识,江西省唐三彩律师事务所温清律师通过以案释法,为大家普及常见的几类金融类诈骗的法律知识。

“除了集资诈骗罪,我国法律还对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作出了规定。”温清表示,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同时,温清律师提醒切勿将个人身份信息借与他人办理贷款等。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要警惕合同诈骗,这与一般的民事合同纠纷是有本质区别的。”温清说。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温清表示,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其次,欺诈的内容与手段不同。民事欺诈有民事内容的存在,即欺诈方通过商品交换,完成工作或提供劳务等经济劳动取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根本不准备履行合同,或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合同的民事欺诈一般无须假冒身份,而是以合同条款或内容为主,如隐瞒有瑕疵的合同标的物,或对合同标的物质量作虚假的说明和介绍等;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是为了达到利用合同骗取财物的目的,总是千方百计地冒充合法身份,如利用虚假的姓名、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骗取受欺诈方的信任。

答疑解惑为咨询者提示法律风险

“我在一个网络平台进行理财,年化收益率达10%以上,不知道互联网理财产品是否可信?”有咨询者为自己的互联网理财产品担忧。

对此,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徐敏律师表示,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花样翻新、不断升级,诱惑性、欺骗性、迷惑性很强。建议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通过银行等正规途径理财,谨慎理性投资,不要相信高回报、零风险的承诺,切实远离非法集资、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课后,“公益律师”进入互动答疑环节,为大家解答有关残疾人医疗纠纷、伤害赔偿、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活动当天,东湖区普法办发放的《践行十九大 送法您身边》法律宣传读本也大受欢迎。

“律师通过经典案例分析总结出诈骗行为的特征以及应对办法,让我们大家深入了解诈骗套路,进一步提高防诈骗意识,避免财产损失。”活动当天,前来听课的群众对活动纷纷点赞。

咨询实录

遭遇诈骗如何取证报案?

问:发现被诈骗后,报案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徐敏律师:其一,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报案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报案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单位信息证明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其二,基本证据材料。被控告人的身份信息、企业信息,涉案的合同或者协议文件,银行交易明细或者转账凭证,现金缴纳凭证等能够证明诈骗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其三,书面的报案材料。写明控告案情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等,报案材料需要报案人的签字或单位的印章。

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变化

问: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十年后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徐敏律师: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2001年4月28日修订后的《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综上,当事人依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规定,要求将婚前个人资产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主张,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恶意透支信用卡涉嫌何罪?

问:亲戚恶意透支信用卡,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吗?

江西省唐三彩律师事务所温清律师:《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

伪造交通事故骗保也属犯罪

问:车子多次剐蹭有人建议伪造一起交通事故来骗取保险理赔修车,这种行为是否属于犯罪?

江西省唐三彩律师事务所温清律师: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公益律师”在南昌:怎么防范集资诈骗?还有你关心的这些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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