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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抵押车被偷走找律师,买的抵押车被偷走找律师有用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0 03:50:25

河北男子3万元买辆二手车,开了一年不见了 提醒:过不了户的车不要买

视觉中国供图

买车时,大家考虑的因素有很多。一些人会买新车,一些人会买二手车,邯郸的孙林(化名)先生就在当地买了一辆二手哈弗车,车开着还不错,但是没想到才开了不到一年,车就不见了。院子里停车的位置被留下一张“车辆取回通知单”。

记者走访得知,像孙先生这种“买了二手车旋即丢失”的现象并非个例,此类现象也提醒大家,买二手车不仅考察车况、质量,更要弄清楚所交易的二手车的物权状况。

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 见习记者 丁子轩 记者 蔡艳荣

事件

3万元买辆二手车 开了一年后消失不见

一年前,邯郸市的孙先生打算买辆车,经熟人介绍,他最终花费3万余元在当地车行购买到一辆二手哈弗车,价格便宜,车况也不错。

购买时车行负责人告知孙先生该车为抵押车,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并不影响正常的使用。

“是辆抵押车,那会被拖走吗?”在孙先生问及自己担心的情况会不会发生时,车行负责人再三保证不会发生,并给了孙先生一份纸质的原车主的抵押协议。其内容大致为原车主已和银行达成协议放弃该车。

多次确认后,孙先生一次性全额付清将车开走。

谁想到车开了一年时间,在今年夏天的一个早上,孙先生起床发现院子里的车不见了,一张“车辆取回通知单”被留在了院子里。

孙先生第一时间联系车行,询问情况后要求车行赔偿,车行负责人表示在购买时已提前说明过该车属于抵押车,且当时双方承诺的是如果该车被原车主带走,车行会给予赔偿。但现在开走车的是内蒙古的一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属于第三方,不是原车主,所以不能按当时的承诺赔偿。

调查

车子被原车主抵押后 又流入二手车交易市场

根据“车辆取回通知单”上的信息,记者拨通了内蒙古这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电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车确实是他们拖走的,由于原车主未按照约定时间缴纳尾款,所以他们选择将车辆收回。

至于为何“车辆取回通知单”上显示的被通知人不是孙先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车辆取回通知单”是通知原车主的,公司并不知道该车已经被转卖他人,他们也是找了一段时间才找到该车。至于该车如何流入到二手车市场的,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表示并不清楚。

而卖车给孙先生的二手车行负责人也表示,该车是从其他车行收购来的,仅仅知道这辆哈弗车属于抵押车。

如何避免买到抵押二手车

业内人士:过不了户的车不要买

针对这种情况,记者走访了多家二手车行。经营二手车行多年的吴先生告诉记者,当下二手车市场抵押车交易乱象确实常见,但大部分是奔驰、宝马等一线豪华品牌的中高端车型,这类抵押车的标价通常远低于正常的市场价格,像孙先生这样买了普通中低端车,车辆又无故蒸发的情况确实少见。

在被问及如何避免买到抵押车时,吴先生表示:“首先在够买二手车时,一定不能贪小便宜,抱有侥幸心理,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车是肯定有问题的,坚决不买。其次,尽量去有资质、大型二手车行购买,这些车行大部分车源是有保障的。还有不要听信亲戚、朋友的推荐。购车时,能自己去则自己去。最后是购买前至少要了解一些二手车交易的相关知识,有一定的鉴别能力。”

律师说法

购买“抵押车”丢失非个例 不建议购买

针对二手车交易中的抵押车辆问题,河北谦实律师事务所刘敏杰律师从法律角度,给出了专业的分析。

《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这一条就表明了,抵押权是优先受偿权。”刘律师这样说。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刘律师表示,汽车属于动产,他的物权本案中是指所有权的转让,在交付时发生效力,而且动产所有权的移转是以交付为准的。在本案中,孙先生就属于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像本案中,很明显孙先生买了二手车,属于抵押财产(抵押车)被转让,但是内蒙古这家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并不知情,可以随时追债。孙先生购买了抵押车之后只是享有汽车的使用权,并未拥有汽车的所有权——这也是购买者最担心的问题。”刘律师表示,买卖了二手车却不能过户,以后要是遇到抵押权人出面追债,就可能遭遇孙先生这种车财两空的情况发生。

“其次抵押车因为没有过户,从形式上看还是登记原车主的名字,原车主在购买车辆时一般又写明了不能交付款项的,则允许抵押权人扣车。所以,实践中因为债务不能履行,原车主或者其委托的人把车辆开走这样的情况常有发生。而且对此类纠纷,公安机关一般不予立案。”刘律师说,这最终是给二手车的购买者带来财产损失,就像孙先生这样,车买了、钱花了,最后车丢了追不回来。因此,从保护善意第三人交易安全的角度,不建议购买抵押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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