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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注册公司,海南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9 23:13:26
海南“律师新政”:设立律所门槛降低,非律师可当合伙人

2020年6月5日上午,海南省司法厅为引进和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集中颁证。 (海南司法厅供图/图)

“这在国内是首创。”2020年8月4日,谈起海南云常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海南省律师工作局局长王宝青仍略显激动。

云常律所的11名合伙人中,有10名执业律师,看到申报材料显示还有1人是注册税务师时,已有心理准备的王宝青还是“眼前一亮”——律师法及相关规定要求,只有执业律师才能成为律所合伙人,吸纳注册税务师显然突破了规定。

为了这一突破,海南省司法厅做了很多努力,“厅党委书记李永利先后三次赴司法部协调、沟通,得到了他们的支持。”该厅副厅长陈文彬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2019年9月,海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不仅允许律师行业以外的其他专业人士成为合伙人,还允许设立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并降低了律所的设立门槛。

条例有10项创新,其中6项系全国首创。王宝青称,海南力推“律师新政”是希望将律师作为高端的服务行业进行打造,“在自贸港建设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离不开律师的作用”。

“新政”自2019年10月开始实施,截至2020年6月,海南已新设62家律师事务所,增加律师近300人。

“一站式购物”

看到海南律师条例颁布后,在北京执业的律师汪印琪就开始琢磨申报云常律师事务所。

汪印琪当时正在进修MBA,论文的主要方向就是律所体系,他发现,在欧美国家非律师也能成为律所的投资者、管理人,海南已经向这个方向迈进。

海南“律师新政”实施后,不仅是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非法律专业人员都能成为律所合伙人。汪印琪最后决定让注册税务师马春梅“入伙”,是因为“海南自贸港建立初期,企业想来海南投资的话,税务政策的解读很关键”。

2018年4月,中央宣布海南全岛建设自贸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

“自贸港要吸引外资、服务国外客户,我们就得在制度上和国外接轨。”王宝青介绍,过去海南经济不是很发达,律师行业相对封闭,整体水平不高,而当下为了自贸港建设,就必须加大律师行业的开放程度,学习借鉴国外的经验。

中国律师事务所的传统组织形式是个人律师事务所或者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所的合伙人要求为律师,并要求设立人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进喜的另一个身份是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他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这种组织模式的出发点是保证律师的独立性。

在王进喜看来,合伙律师事务所中,律师既是所有权人又是工作者,合伙人可以自由追求其选定的个人优先事项,无论是收入最大化,还是自我实现,这种模式与律师的职业特点是较吻合的。

但这种组织模式的缺点也显而易见。王进喜称,强调律师的专业化没有问题,但即使面临特定的法律问题,也很少有委托人只需要一种服务,特别是大型公司委托人所需的往往是综合性服务,而律师的专业化在一定程度上与此是不相适应的。

允许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其他行业的专业人员成为律所合伙人,一方面能让其他专业人员为律师提供更专业的服务,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律所的客户提供会计、税务、造价、专利等专业服务。

王进喜认为,这种新的合伙模式主要强调了“一站式购物”给委托人带来的好处。

在海南律师条例的起草阶段,海南司法厅的干部们考察了中国香港、新加坡、迪拜等国际知名自由贸易港,王宝青在考察中发现“我们在自由度和灵活度上存在差距”。

“考察后,我们将境外好的制度直接移植和引进了。”王宝青称,允许非律师做律所合伙人的规定,就是直接照搬了新加坡的制度。

“但这种组织模式带来的问题是,来自其他行业的合伙人可能会对律师的独立判断造成影响。”王进喜建议,可以通过必要的制度设计解决内在的职业伦理风险。

制定法规时,海南也注意到了这一问题,要求其他行业的专业人士在合伙人中的人数和出资占比均不得超过25%,这也是借鉴了新加坡的做法。

欲克服“致命风险”

借鉴了国外经验,海南律师条例的另一突破是,鼓励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实行公司化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公司制律师事务所。

目前国内的律师事务所主要为个人所和合伙所,均非公司。设立律所只需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不需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因为不是公司,个人所的设立人、普通合伙所的合伙人,对律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海南省一家律所的负责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因为律师和律所主要提供的是智力服务,不需要大量资本的进入,非公司制的设计可以避免大量业外资本进入从而控制律所。

但随着经济发展,律所规模不断扩大,合伙制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就显现了。王进喜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不同合伙人有不同的利益,在作出决策时难以顾全大局,也难以长远利益为重,不能迅速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

王进喜认为合伙制还有个“致命风险”:因合伙人可以自由退出,一旦律所有问题,就可能出现“合伙人挤兑”现象,“在世界范围已经导致多家律师事务所倒闭”。

此外,王进喜还表示,随着技术进步,律师事务所对其他资金来源的需求也在增长,特别是法律服务的技术化,如以人工智能技术协助诊断法律问题等,都是资本高度密集型的,“允许外部投资,这有利于满足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虽然鼓励律所实行公司制,但陈文彬还是担心公司化运作会导致律所的商业化程度逐渐抬升,他说此前不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律所,就是担心律师在执业中“被利益绑架”。

不过,律所公司化运作效率高、成本低,可以优化分工、实现集约化。在陈文彬看来,“如何平衡好这个问题,是全世界的难题”。

海南律协会长张晓辉认为,律所公司制是大势所趋,目前不少欧美国家的律所都已实现公司制。他也表示,针对公司制律所的设定,海南尚未出台具体办法,目前还不确定在公司制的基础上是否还能继续创新,比如实行公司制的律所是否可以上市等。

截至目前,海南尚未有律所尝试申办成为公司。

权衡和取舍

在推进自贸港建设时期改革律师制度,降低律师事务所设立门槛,海南不仅有提升营商环境的考虑,还希望律师能在招商引资上发挥作用。

陈文彬了解到,外国企业在谋划对外投资时,乐于先找律师,公司注册、找办公用地等工作通常都是律师来做,“这是国际上通例”。大律所的大客户多,“引进大律所到海南后,他们可以介绍客户来海南投资。”陈文彬对此寄予厚望。

2019年11月,拥有超过1000名律师的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在海口设立了分所,他们的目标是在当地打造百人大所,目前已租用2000平方米办公场地。

实际上,京师所很早之前就想在海口设立分所,分所负责人蔡春雷说他们之前奋斗了三年,但一直没有获批。

阻碍京师在海南设立分所的是一项地方性法规:由于之前海南律师相对饱和,有关部门要求海口和三亚两市不新设律所。

蔡春雷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曾有律师就上述限制性规定提起过诉讼,结果败诉了。这一政策导致有些外地大所只能到海南一些县里去开办分所,或以与当地律所合并的形式开办分所。

这一局面在海南律师条例施行后得以改变。

2019年10月开始,大量律师涌入海南执业,目前海南省的律师人数已达到3200人,之前的发展规划是到2022年律师增加到4000人,张晓辉预测,“如果税收优惠尽快落实,今年(2020年)年底就能达到这一目标。”

蔡春雷认为,海南律师条例对国内律所吸引力最大的就是税收优惠条款。条例规定,海南经济特区内的律师和律所可以依法选择缴纳税款的方式。

海南省司法厅正协调税务部门针对律师行业做统一的税制规划,朝统一税率的方向发展。王宝青表示,未来会统一律师行业的税收方式,不会是五花八门的,但大方向是低税率。

外地律师和律所大量涌入,会给海南律师行业造成一定的冲击。“本土的律师们一开始是抵触的,但我们不能一味迁就低水平的发展,”王宝青说,“把市场放开,把竞争引进来,也利于提高本土律师的业务水平。”

在条例制定的过程中,“为了争取更大程度的开放”,海南省司法厅和多个部门做了协调。几乎全程参与条例修订的王宝青说,“修改了上百次”,部分条款在讨论时存在不小的争议,最后对一些内容作了权衡和取舍。

条例初稿中,保障律师权利是单独一章,但“由于种种原因”,最终通过的条例,删掉了这一章,只对保障律师权利做了一个概括性表述。

南方周末记者 张笛扬 南方周末实习生 严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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