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知率,推动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让有了纠纷找调解成为一种习惯,馆陶县在全县创新开展了“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
接下来
我们一起来认识他们
一睹他们实干的风采
张振明,男,1960年9月生,现年59岁,中共党员,现任馆陶镇车疃村民调主任,自2004年至今连续15年从事人民调解员工作。
张振明从事民调工作以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走遍了全村家家户户、角角落落、田间地头,亲自成功调处了大小纠纷420余起,用真心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用诚心解开了一个又一个心结。使该村连续10年来都无纠纷激化引起的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先后被评为市级“文明村”和“法治示范村”。
尚炳振,男,1968年9月生,现年51岁,现任馆陶镇尚沿村民调员,自2008年至今连续11年担任人民调解工作。
尚炳振从事民调工作,经验丰富,为人热情,责任心强,善以专业素养、个人威望以及人格魅力拓展调解渠道,把处于萌芽状态的矛盾化解在一线。在该村有句顺口溜,“有纠纷找炳振”,进一步深入人心。
赵洪祥,男,1968年3月生,现年51岁,中共党员,现任鲍沿村民调主任,自2011年至今连续8年从事民调工作。
赵洪祥善于学习各类法律知识,熟练掌握民调技巧,在工作实践中依法准确,处理果断,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有较强的调解水平和处理疑难案件的能力。
郭重阳,男,1965年9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馆陶镇司法所长、镇民调主任。
郭重阳任馆陶镇民调主任11年来,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员作用,尽心尽责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真正充当起党委政府的“减压阀”,架起了服务群众的“连心桥”。从事调解工作10余年,成功调处了各类矛盾纠纷400余件,有效避免了上访和起诉事件的发生,上为政府分了忧,下为百姓解了难。他的追求目标就是“让老百姓不打官司也能案结事了”。
石青兴,男,汉族,195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路桥乡南曹庄村人民调解员。
在本村工作的时间里,在日常的生活中,处理并解决了村内群众的各类大小矛盾纠纷。作为人民调解员,在处理矛盾纠纷时,石青兴身先士卒,深入实际了解矛盾产生的原因,找到矛盾的根源,正确把握调解的尺度,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及时把群众之间的矛盾化解在萌芽中,促进群众之间的和谐相处。
宋善魁,男,汉族,196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路桥乡铁佛堡村党支部委员、人民调解员。
自担任人民调解员以来,宋善魁始终把调解工作放在首位,村里不管谁家有事、大事小事,他都去帮助调解,每年都把各家各户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来没有一起民转刑案件,也没有出现过一户上访户,他力争做到不管谁家有矛盾、有纠纷,他都在第一时间帮助解决,直到当事双方微笑言和。在空闲时刻他也会多看法律文书,学习武装自身,尽职尽责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努力做一名群众信任、信服的人民调解员。
万才庆,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现任路桥乡平堡村人民调解员、县政协委员。
自1997年从事调解工作以来,万才庆任劳任怨、脚踏实地、直面矛盾,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积极主动、及时介入”的调解原则,先后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使一些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使一些濒临破裂的家庭重归于好,先后调解了牛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合伙开办棉花加工厂倒闭一案,该案涉案金额80余万元;调解了万某某、牛某某离婚一案,使夫妻二人重归于好,等等案例。自万才庆从事调解工作后,该村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未发生一起到县级以上单位上访事件。
蔡占刚,男,42岁,2013年担任寿山寺乡庄固东村人民调解员,2016年被馆陶县司法局评为“金牌调解员”。
自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他亲自组织调解各类民间纠纷达二百多起。每处理一起纠纷,他都认真分析,总结成功经验。日常生活中,蔡占刚同志始终把维护农村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标准,发现一起、解决一起。他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不偏亲,不袒友,以法律为准绳,法情结合,最大限度的把争议纠纷和矛盾化解于萌芽之中。
宁新英,男,48岁,现任寿山寺乡后宁堡村支部书记兼村人民调解员。
宁新英自1989年参加工作以来,时刻牢记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深入群众,了解村民生产生活情况,解决村民热点难点问题,每遇到群众纠纷,他都及时参与化解。宁新英同志尤其擅长调解邻里纠纷,土地纠纷,他处事公道,热心细致,经过他调解后的纠纷,双方都很信服,在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几年间,共处理矛盾纠纷70余件,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胡建周,男,54岁,中共党员,寿山寺乡沿庄村支部书记兼村人民调解员。
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他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工作,几年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0余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农村的稳定。农村工作复杂琐碎,很多矛盾都因小事引起,胡建周同志以他的真心和宽容,以及耐心细致的工作,架起了与村民心灵相通的连心桥,筑起了维护农村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刘恩广,中共党员,馆陶县房寨镇河寨五村人,现任河寨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责任是调解员对待工作的一种态度,也是做一个优秀调解员的必备条件。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爱岗敬业的人,才能凝聚人心,把矛盾纠纷调解好。
刘恩广自担任村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来,坚持学习法律法规,始终真诚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责尽力,以理服人。只要村民群众需要,他都会尽职尽责,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还群众一片安宁。
王海林,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馆陶县房寨镇王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自2018年担任村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来,他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做到办事公平、公正、公开,为民担当、主动分化村民矛盾、纠纷等问题。王海林在平时的工作中定期利用广播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使村民学法、懂法,从根本上减少矛盾和纠纷的出现。在工作中,他经常与村民通过拉家常等方式,取得当事人信任之后,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他以火热的心,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尽心尽力化解村里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
郭立山,房寨镇韩徘头人,任村民调解员9年,从事调解工作20余年。
郭立山性格开朗,待人真诚,是村里出了名的“热心肠”,无论是东家长西家短,村民都喜欢找他“唠唠”。遇到纠纷,他在以德服人、以理服人、以法服人的基础上,善于用农村的理,解农村的结,处理纠纷从不留下“后遗症”。 为有效提高自身的的法律素质和能力,有效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他通过观看法制频道、《今日说法》等栏目学习法律知识,遇到不懂的理论知识便去镇上的司法所解惑,多年来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自己真正成为了一个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的优秀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真正做到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用理去说服、用法去告知、用情去感动。
王旭超,房寨镇王寨村人,今年55岁,从事调解工作20余年,任村民调解员11年。
多年来,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他的身影,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工作起来不分节假日,甚至没有白天黑夜,凭着对党事业的忠诚,对调解工作的热爱,成为了一个能够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通过一个个矛盾纠纷的化解,他也得到了村民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王旭超为了做好群众工作,始终坚持不断学习,有时间就看关于法律法规的书籍,并始终坚持一颗真心、十分热情、百分耐心的工作原则,多年如一日地在基层调解战线上默默耕耘,赢得了村民们的认可和信任,被亲切地称为“调解大使”。
王兰法,男,汉族,中共党员,1952年10月出生,是柴堡镇天河村人民调解员。
自2006年担任人民调解员以来,王兰法共参与调解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各类矛盾纠纷460余件。
王兰法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岗位上始终如一,兢兢业业,对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他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
申银周,男,汉族,47岁,中共党员,柴堡镇中富庄村支部书记兼人民调解员。
自2006年10月参加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他坚持学习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时刻不忘党和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申银周尽职尽责,在调解矛盾纠纷中,始终坚持对人对事公平公正,热情服务。他运用所学到的知识为群众调解纠纷,依法调解,以理服人,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并为人民群众所称道。
薛新德,男,50岁,中共党员,现任柴堡镇前胡堡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兼人民调解员。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他始终坚持认认真真学习,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人,秉持依法、公平、公正的原则,追求情、理、法的有机结合,切实做到了维护群众的利益,及时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共参与调处了各类矛盾纠纷案件百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9%,无一例因调解不当上访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面对各种各样复杂的矛盾纠纷,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薛新德始终将加强理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作为首要任务,针对复杂多发的农村矛盾纠纷特点,不断学习人民调解相关流程和制度,经常查阅相关书籍,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注重求真务实,经过不断的实践、学习、积累,不断的总结和积累调解方法和技巧,在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薛新德以为服务群众为初心,发扬工匠精神,为人民调解工作、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受到了领导及群众的认可与好评。
李明建,男,汉族,37岁,中共党员,南徐村乡西厂村支部书记兼调委会主任,2018年被县司法局评为“金牌调解员”。
自2015年担任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来,他始终坚持把群众的事情放在首位,发现矛盾立即解决,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冀正民,男,47岁,中共党员,南徐村乡冀浅村支部书记兼调委会主任,2018年被县司法局评为“金牌调解员”。
几年来,他直接调解婚姻、家庭、邻里、信访等各类矛盾纠纷6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化解可能“民转刑”案件5余起,在调解工作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农村的稳定。
宋记兵,男,现年53岁,中共党员,南徐村乡后许东村支部书记兼村级人民调委会主任。
十多年来,他凭着对乡亲们的一片赤诚,先后调解纠纷180余起。农村矛盾错综复杂,常因田间地角、婆媳不和、经济赔偿、赡养问题等事情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动手打架。风雨十几载,真情十几年,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
路振洋,男,汉族,55岁,高庄村委会委员。
在工作中,路振洋一直以“活雷锋”的热心肠热情接待,不推不拖,主动作为。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疑难纠纷,他经常深入干部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尽己所能,一管到底。
路振洋爱岗敬业,在调解工作中忠实于法律,认真履行调解员的职责。凭着对人民调解的热情,凭着对群众的一片赤诚,用满腔的热情和辛勤的汗水,经他调解的民事纠纷,定纷止争,无一上访。以工作的实际行动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和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路振洋同志于2016年被县司法局命名为“金牌调解员”。
杨付山,男,汉族,51岁,现任铺上村支部书记兼调委会主任。
他在从事调解工作以来,积极主动学习有关法律和政策,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会讲法律和政策的基本道理,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驾驭纠纷的本身。其次结合村民公约和风俗习惯在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要始终贯穿和体现法律的精神,遵循社会公德,依法依规调解纠纷。另外他擅长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控制事态的扩大发展,杜绝和防止群体上访事件、聚众群斗事件、民间纠纷转刑事案件及恶性案件的发生。
他调解矛盾纠纷一直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事不徇私情一心为民,很好地解决纠纷,也预防了很多纠纷的发生,为保一方平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郭兰才,男,汉族,46岁,现任魏僧寨东村书记兼调委会主任。
他从事调解工作以来一直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责尽力。只要居民群众需要,他都会和其他调解员一道,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还居民一片安宁。在工作中,郭兰才坚持从实际出发,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由于防范到位,措施得力,一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郭兰才于2016年被县司法局命名为“金牌调解员”。
史玉东,男,65岁,中共党员,1994年任王桥乡前姚庄村会计、人民调解员。2015年被评为“金牌调解员”,2016年被评为“邯郸市十佳品牌调解员”。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史玉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事情,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赞誉。工作中凭着对调解工作的执着,对百姓的热情,公平公正的处事原则,高超灵活的调解方法,使村里人信任和依赖上了这个老调解员。在村民眼里,没有老史解决不了的事儿,没有老史调解不了的纠纷。如今,“有事找老史”,已成为前姚庄村村民的口头禅。
姚金茹,男,76岁,2005年任王桥乡姚齐固村人民调解员。2015年被评为“金牌调解员”。
作为调解员,姚金茹的心里始终装着一杆秤。调解的纠纷多了,久而久之,姚金茹也对群众之间的各种矛盾问题,心里也早有了自己的分类。“主要有几大类,交通事故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生产经营纠纷……”别小看这些分类,这可是姚金茹的工作具体体现。10多年来,经他成功调解的纠纷用他的话说就是“没数过,但上百起总是有的。”包括打架斗殴、邻里不和、地界纷争、债务纠纷等各种民事纠纷。受惠于他的心底无私、处事公正,群众送锦旗称赞他:“当今雷锋,似古包公。”
杨玉坤,男,45岁,2014年任王桥乡赵庄村人民调解员。2016年被评为“金牌调解员”。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他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凭着对调解工作的热爱,对父老乡亲的一片赤诚,尽心尽力为群众成功化解各类家庭、邻里纠纷150多起。
杨玉坤在调解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调解方式灵活多样,用他自己的话说:“矛盾纠纷发现一个,解决一个,绝不手软!”在当地,他与老百姓成了亲密的朋友,无论年龄大小,老百姓都亲切地称他为“老杨”,老杨成了赵庄村家喻户晓的“和事佬”,他创建的“老杨流动调解室”也已成为当地的一块“金牌”。总结十几年来的调解工作,他在自己的调解之路上付出了心血和汗水,也收获了喜悦和成功。
靳雪峰,男,57岁,2015年任王桥乡西留庄南村人民调解员。2018年被评为“金牌调解员”。
作为调解员,他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凭着对调解工作的热爱,对父老乡亲的一片赤诚,尽心尽力为群众成功化解各类家庭、邻里纠纷220多起。"有了纠纷快找老靳,调解矛盾春风化雨。中西结合治顽治愚,方便快捷分文不取"。这是流传在西留庄南村的一句顺口溜。几年来,他用“爱心、热心、真心、耐心、恒心”践行并诠释了一名人民调解员的高尚追求和优秀品格。
靳旭业,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馆陶县魏征法律服务所主任,魏征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靳旭业主任在馆陶县人民法院工作15年,擅长民事(离婚、继承、债权、物权、侵权、合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商事,经济,仲裁,行政,国家赔偿,工伤工亡索赔。
靳旭业主任待人以诚,立世以信,法律专业知识扎实且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办事认真负责,在司法局和法院等司法系统享有良好的声誉。馆陶县魏征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于馆陶县魏征法律服务所,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更具有专业性。馆陶县魏征法律服务所本着“诚信、尽责、专业”的工作作风,为广大法律需求者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张之玲,男,195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馆陶县人民法院退休干部,现任河北陶山律师事务所业务部主任,馆陶县陶山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该同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多年,在人民法院工作期间,就对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中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调解。该同志注重做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化解了一大批矛盾。针对一些有上访苗头的问题,更是下大气力做调解工作。现在很多人都知道,陶山律师所有一个善于调解、善于做思想工作的慈善调解员。
李淑英,女,中共党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任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主要负责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自2005年从事消费调解工作以来,她始终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在日常受理处理消费投诉工作中,把为群众服务体现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每一件事情上,让消费者满意而归。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的维权工作,她多次在市级媒体刊发各类消费调解文章,传播消费维权的声音。十几年来,李淑英同志先后被县团委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还多次被省消协评为“维权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并荣获市局“三等功”嘉奖,今年又被县司法局评为“金牌调解员”。
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有力举措,是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馆陶县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忠诚履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平安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为建国70周年大庆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来源:县司法局
编辑:郝立翠 校对:李跃超
策划:王茂军 审核:谭双月
监制:杨卫兵
靖远县平堡镇刑事案件律师,靖远县平堡镇刑事案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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