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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找辩护律师费用,太仓市找辩护律师费用多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8 10:55:32

“案发现场的指纹、体液是否做了鉴定,结果不得而知。如果我是杀人凶手,流氓罪劳改释放后又犯新罪,且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残忍,认罪态度极差,应依法从重处罚,绝无‘尚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具体情节’。”

2022年2月22日下午,江苏苏州人阿华(化名)告诉华商报记者,1996年,他被控喜新厌旧杀害女友,一审死刑二审死缓。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他都不认罪,坚称凶手另有其人。被羁押16年后,他获得假释,自此走上申诉之路。目前,他的申诉最高检已经受理,“希望案件尽快重审,查出真凶,为我昭雪,让小美(化名)瞑目。”

男子被控喜新厌旧杀害女友,一审死刑二审死缓,服刑16年出狱后坚持申诉,最高检已受理

获释后,阿华一直在为申诉的事奔走

讲述:

女友清晨遇害,父子俩成为重点怀疑对象

阿华是江苏苏州人,今年52岁。

“案发前,我有一个幸福的大家庭,父母都有正式工作,在苏州有两处房子。三个儿子中,我排行老二,上面有一个哥哥,下面有一个弟弟。”阿华介绍,初中毕业后,他就步入社会,沾染上了社会青年的一些不良习气。1989年4月,因打架斗殴,阿华被以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992年11月提前释放。

大约在1993年的时候,阿华认识了比自己小5岁的小美。“小美也是苏州人,身高1.68米,人很漂亮,当时在苏州一家舞厅做门迎。”阿华说,认识小美不久,他们就陷入了热恋之中。不久,小美因为和他处朋友的事与家人闹僵,就搬到他们家一处住宅的车库中居住。

阿华回忆,1996年6月下旬,江苏太仓几个朋友到苏州游玩,期间,他和19岁的小丽(化名)相识。“小丽知道我有女朋友(小美),也知道我们感情很好。”

阿华清楚记得,1996年7月5日案发当晚,当地下着大雨,他和小丽住在车库三四公里外的另一处住宅,小美独自一人住在车库中。

“第二天清晨,我父亲担心雨水倒灌进车库,赶到现场查看时,发现车库周围有烟味,就敲门并大喊小美开门,一直没有回音。情急之下,我父亲通过窗户看到,车库里有阵阵烟雾溢出。父亲以为小美使用蚊香不慎,引发火灾,迅速跑向十几米的家中,叫母亲拿钥匙开门。”

阿华介绍,车库大门打开后,里面什么也看不见。“我父母赶紧用水盆打水灭火。几盆水过后,火势被控制住。”这时,阿华的家人发现:小美上身赤裸横躺在床上,内裤被褪至大腿处,人还有脉搏。给小美穿上衣服后,阿华的家人拍叫小美没有反应,遂打电话报警。期间,阿华家人发现,车库里很乱,有打斗的痕迹,小美脚踝上端有一处烧伤,睡的席子有一处烧焦,蚊帐上有一个烧洞。

当天清晨,在被送往医院抢救途中,小美不幸死亡。

阿华说,案发初期,警方先是将他父亲作为重点怀疑对象进行调查,排除后,他又成为重点怀疑对象。1996年7月22日,因涉嫌故意杀人,阿华被刑事拘留,8天后被逮捕。

男子被控喜新厌旧杀害女友,一审死刑二审死缓,服刑16年出狱后坚持申诉,最高检已受理

阿华整理的部分申诉材料

判决:

被控喜新厌旧杀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

阿华说,案发当晚,他一直和小丽在一起,根本没有作案时间。“审讯期间,由于受到逼供诱供,我的供述反反复复,最终作出了违心的供述。”

1996年11月15日,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阿华犯故意杀人罪,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阿华因另有新欢,欲摆脱女友小美,于1996年7月6日零时许,窜至小美住处,待其睡着后,即用棉被捂住小美的脸部,并卡扼其颈部致其死亡。嗣后,伪造并点燃棉被焚烧现场。阿华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系刑满释放后又犯罪,应依法严惩。

法庭上,阿华否认自己杀害小美。他的辩护人提出,检方指控阿华杀害小美的证据不足。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6月下旬,被告人阿华搭识了女青年小丽后即多次在苏州家中同居,为此,曾遭其父母指责。同年7月4日,小丽的父母又找到阿华,对其提出要见其父母,同时确定阿华、小丽二人的恋爱关系,被阿华搪塞。被告人阿华遂萌发要“弄掉”与其恋爱三年并已公开同居的女友小美的歹念。

1996年7月6日零时许,阿华窜至小美住处,叫开门后,佯装与小美睡觉,待小美熟睡后,即用棉被捂住其脸部并卡扼其颈部致其死亡。随后又伪造并点燃棉被焚烧现场。经法医鉴定,小美系被卡扼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后被火焰烧灼。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公安机关的现场勘察笔录、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证人小丽等人的证言,被告人阿华的供述等。被告人阿华在公安机关审讯时,多次供述了其故意杀害小美的犯罪动机、作案时间、地点、采用的杀人手段与具体犯罪情节,其供述与本案其他证据所证事实及细节相吻合。认定阿华杀害小美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阿华在庭审时翻供否认杀害小美,显属抵赖。

苏州中院认为,阿华无视国家法律,因喜新厌旧,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且系刑满释放后又犯罪,认罪态度极差,应依法从重处罚。

1997年3月24日,苏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阿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阿华以“不是其作案”为由提出上诉。其辩护人认为,原审判决认定阿华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阿华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其曾作过供述,又得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能够认定。阿华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江苏高院认为,阿华故意杀害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本应严惩,鉴于本案的具体情节,对其尚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原审法院对其判处死刑不当,应予改判。

1997年12月3日,江苏省高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上诉人阿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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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阿华的申诉,江苏省检察院未予支持

疑点:

案发现场的指纹、体液是否做了鉴定,结果不得而知

对于检察院指控和一二审法院认定的“阿华搭识了小丽后即多次在家中同居,曾遭其父母指责;小丽的父母找到阿华,欲确定两人的恋爱关系”说法,阿华不予认可。“当时小丽的家人找小丽是让她回家(太仓),不是确定我们两人的恋爱关系。”

“一审判决所列举的证据,没有一个证据能直接证明被害人小美的死亡是阿华实施故意杀人行为所产生的。”阿华的一位辩护律师指出,一审判决认定阿华故意杀人犯罪客观方面只有阿华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庭审期间,阿华推翻供述,依法不应判决阿华构成犯罪”。

该辩护律师指出,案件调查阶段,小丽证实1996年7月5日晚至6日晨,她和阿华一直在床上睡觉,没有分开过。另外,案发后,办案人员从现场提取了指纹、鞋印、唾液(烟蒂)、精液等,但鉴定结果都未提供,不知道是阿华留下的,还是其他人留下的。

对于该案,阿华也有自己的疑点:

1、案发当天,小美的一个皮包被扔在案发现场不远处的路上,当天,办案人员已将皮包提取,但一直未公布皮包上的指纹是谁留下的。“如果是我留下的,这就是犯罪的铁证,如果不是我留下的,那又是谁留下的?”

2、案发当晚至第二天凌晨,苏州当地下了大雨,凶手要进入小美的房子,必须通过一段几十米的泥浆路。“如果我是凶手,为什么我的鞋上、裤子上没有泥巴?为什么没有对此进行鉴定?”

男子被控喜新厌旧杀害女友,一审死刑二审死缓,服刑16年出狱后坚持申诉,最高检已受理

阿华说,案发当天,他穿的鞋子至今还保留着

3、据小美的闺蜜讲,案发前,小美与一个卷发男子交往密切,案发当天上午,就在民警给阿华母亲做笔录期间,一个神秘男子给阿华家里打电话,问小美为何未上班?当阿华家人将电话交给警察时,对方即挂断电话。阿华及其家人称,案发时,小美上的是夜班,神秘男子当天打电话询问小美为何未上班,是不是打探小美是否死亡?

4、案发前一天傍晚,小美在与阿华家人吃饭时,并未吃肉类和毛豆等食物,尸检发现她胃里的肉类、毛豆是怎么回事?当天夜里,谁和小美共同进餐非常重要。

5、经尸检,小美右肩峰部有划痕,右上臂表皮剥落,这是如何形成的?

“上面几个疑点并未查清,二审法院以‘鉴于本案的具体情节’为由改判我死缓。而本案的具体情况是:如果我是凶手,流氓罪劳改释放后又犯新罪,且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残忍,认罪态度极差,应依法从重处罚,绝无‘尚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具体情节’。”阿华说,如果他是凶手,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如果不是,应当依法判决无罪,没有第三种选择。

申诉:

江苏省检察院认为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最高检受理申诉

华商报记者获悉,一审被判处死刑后,阿华曾让人给家人捎了一封信。他在信中写道:我事小美虽是祸根,可导致后来结局都是办案人员造成的。对于小美,你们也不要恨她。虽然她做了些什么,可她也很惨了,我只是怨她太无能了......节前万一(我)“走掉”......不要太悲伤了,一定要坚强,保重身体......

2002年8月20日,阿华在监狱中给苏州中院的申诉信中写道:我的案件是一个错案、假案、冤案,我是无辜的,服刑六年来,我向江苏省高院申诉过两次......我现在向苏州中院提出申诉,也只是觉得这是我必须做的,所有的事只有自己去解决,即使到刑满以后,我不会放弃,也不会忘记,我是无辜的!

阿华说,经过几次减刑,2012下半年,他被假释出狱。“回家后,父亲一直在住院,在医院陪了父亲10多天后,老人含恨离世。”

“出狱后,因为有前科,工作很难找,最初只能靠开黑车维持生活。”阿华说,他现在在哥哥朋友的公司从事开车工作。“几年前已成家,妻子知道我的案子,也知道我是被冤枉的,她相信我会有平反的一天。”

出狱后,阿华就开始为申诉的事情奔波。“写了很多申诉信,找了很多部门,一直没有结果。这几年,看到很多案子都平反了,我对自己的案子也有了信心,继续依法向相关部门反映。以前的辩护律师快60岁了,让我放心,说他支持我申诉,让我非常感动。”

2020年,阿华以“没有故意杀人、被逼供诱供”等为由,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2020年8月18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受理了阿华的申诉。2021年7月14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向阿华下发了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通知书称:经查,你在侦查机关多次供述故意杀害小美,供述的犯罪动机、作案时间、地点、采用的杀人手段和具体犯罪情节,与现场勘查笔录、鉴定结论、多名证人的证言等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实你将被害人小美故意杀害。同时,没有证据证实你被逼供、诱供,故该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认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理适当。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现予审查结案。

对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申诉结果,阿华不能接受,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近日,阿华收到了最高检的回复:您的案件我院正在审查中,请您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男子被控喜新厌旧杀害女友,一审死刑二审死缓,服刑16年出狱后坚持申诉,最高检已受理

最高检给阿华的回复

收到最高检的回复,阿华似乎看到了案件的最终结果。“本案不仅仅是纠错,更是能够查找发现真凶,让无罪的人不受迫害,让死者能够冥目!”阿华说,出狱后,他多次到小美的公墓祭奠,也希望碰到小美的家人。“我要告诉小美和她的家人,我不是凶手,我一直在申诉,希望我的申诉让案件真相水落石出,让真凶早日伏法。”采访结束时,阿华遗憾地说,这几年,他一直没有见到(联系)小美的家人,但他坚信,他的案子一定会昭雪。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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