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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在逃 找律师可以吗,关于刑事拘留的一些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4 15:50:36

国家强制机关刑事拘留须同时具备两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关于刑事拘留的一些注意事项

一、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
1、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后,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2、移送公诉机关

(1)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2)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拘留判刑会通知家属吗?
刑事拘留24小时内会通知家属,但开庭判刑则不会刻意通知家属,家属不是诉讼参与人,人民法院是可以不通知家属的,一般通可过法院公告栏或辩护律师获悉。
【法条依据】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除无法通知以外,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从上面可以看出,刑事案件委托律师是比较有必要的。

家属被刑拘后,应该做的几件事:
1、确认拘留情况
在收到家人被刑拘的消息后,应及时通过公安机关官方网站公布的电话去联系具体的办案单位,例如派出所、经侦等,确认拘留情况,避免受诈骗转账或汇款。第一时间向办案机关索要《刑事拘留通知书》,同时了解案情承办民警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2、核实拘留原因
根据《刑事拘留通知书》,确认涉及的罪名、刑拘的时间、关押的地点。
3、到看守所送钱、送物
家属被刑拘24小时内会被转移到办案机关所在地的看守所羁押。由于羁押期限可能是长期且不确定的,因此要第一时间到看守所送些日常衣物、生活用品和生活费。
4、把握最佳救援37天

原则上,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此后将面临检察机关的逮捕审查程序。一旦被逮捕,大量案件最终的回转余地会越来越小,如果前期未能合理利用37天的窗口期,未来案件走向将会困难重重。
三、刑事拘留判刑后拘留时间算吗?(算)
判刑前的拘留期间的时间,应当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7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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