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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未通知能找律师介入吗,嫌疑人被释放的几种情形及辩护思路怎么写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7 18:02:11

笔者经常接待涉嫌刑事案件嫌疑人的亲属,他们往往第一句话问的总是:“怎么能让他出来?”作为律师是可以理解他们的心情,也相信这是正常人遇到类似情况会问出的普遍性问题。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即公安、检察院、法院三个阶段。笔者将从刑事案件的各个阶段出发,分析如何能高效地帮助嫌疑人摆脱牢狱之灾。

1.侦查阶段

从司法实践上看,侦查阶段按照批捕前后,分为两个部分,批捕前一般有37天的时间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又称“刑事案件救援的黄金37天”,也就是自侦查机关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后到检察机关作出予以批捕的决定前的这段时间。

业内通常称之为“黄金37天”,主要是因为在这段时间,嫌疑人被处以的是“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这37天也是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更为严厉的“逮捕”的过程。在这过程中,能做的仅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法的途径帮助嫌疑人免于被羁押或者刑讯逼供,通常的手段就是申请取保候审以及递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

检察机关批捕后,虽然已经过了取保候审的黄金期限,但是也不是没有取保候审的机会了。批捕后的侦查阶段,可以争取变更强制措施的方法便是取保候审以及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二者均是向检察机关递交申请,却是由不同的部门进行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侦查阶段嫌疑人自身是无法利用法律途径争取自身的诉讼权利的,这也是刑事律师的“特权”所在,与亲属不同的是,律师作为代理人可以向看守所申请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制作会见笔录,与公安机关沟通,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听取意见等。因此,若嫌疑人刚刚被拘留,尽快请律师介入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尽早了解案情,找到案件关键所在,实现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使得嫌疑人在“黄金37天”就能回归家庭,免于被羁押。

2.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取保候审,这也意味着取保候审不单单限制在侦查阶段申请,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只要符合条件,同样也是可以申请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取保候审,所以,对于刑事案件,不管是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只要符合条件,都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与侦查阶段不同的是,依据法律规定,在这两个阶段能够被取保的条件,主要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虽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以及存在身体健康方面因素和羁押期限届满。

另外,在审判阶段,除申请取保候审外,争取缓刑也是能帮助嫌疑人免于羁押的有效方式。适用缓刑,要求判处的刑罚是在3年以下,或者拘役,且不是累犯。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后,法院便会考量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主要是从有无真实的悔罪表现、适用缓刑是否有危害社会的危险等方面,这也便是律师辩护工作的重要内容。

嫌疑人被释放的几种情形及辩护思路


不同于民事纠纷案件,刑事案件程序复杂,环环相扣。嫌疑人被拘留后,大部分家属往往采用观望的态度,或者“花钱动用关系”去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耽误了有效的了解案情、申请取保的时间。也有部分家属会选择放弃侦查阶段的委托,直接在审判阶段开庭时委托律师,不能否认这确实会起到一定作用,但省去了侦查阶段的会见、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情等环节,辩护质量一定是大大降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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