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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4 02:08:05

□马长军

近日,“农民网上卖扣碗被举报为三无产品判罚5万”一事引发热议。该案二审法院重庆一中法院发布情况通报,称已派员前往被告家中释法明理。被告王女士表示,她感谢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但仍会继续申请再审。(4月23日 中国新闻网)

同情归同情,法律归法律。掉进职业打假挖的坑,这个教训深刻,值得上网销售自制产品的农民认真吸取。建议有关方面把这个案例作为一个网络商务活动普法典型,推荐给各地农民看看。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对职业打假我一向是认可的,但这一次我觉得为人还是要厚道一点。且不说卖“三无”扣碗的农民是否卖惨,一下子买150份扣碗明显是故意挖坑,未免有点欺负不懂行市的老实人了。为什么不连带放任“三无产品”的平台一并起诉呢?作为职业打假人,是没看出平台的问题?还是认为平台不好缠而有意回避?

按理说,无论什么产品既然上网销售,网络商务平台都有责任首先审核商家资质。虽然不能现场检验商品质量,但可以要求商家提供商品质量认证、生产标准之类信息,食品类商品更需要明示有效期或保质期。严格地说,平台有义务提醒商家,确保商品质量完全合格,不能销售“三无”产品,否则商品不能通过平台销售。

当然,不排除有商家可能会试图向平台提供虚假信息。但现在商业经营许可都必须网上公示,任何网络商务平台都应该有专业的商家资质审核部门,只要平台认真审核,虚假信息恐怕很难过审。平台尽到了审核义务,就能够提醒诸如这次卖扣碗的王女士这样不熟悉相关法律规定的农民商家,充分做好售前准备,合规经营,避免无心之过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虽然可能还会有不良商家挂羊头卖狗肉,偷梁换柱故意销售伪劣产品,违规甚至违法经营,遭遇索赔后果自负也是活该。进一步说,如果发现违规经营,平台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对违规商家毫不纵容,不也维护了平台自身的信誉吗?

网络商务平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分量越来越重,渗透进了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已经成为很多消费者生活难以舍弃的一部分。但某些平台的表现的确不能令人乐观,网络销售纠纷不时就闹出新闻,各类商品都有涉及。很多时候平台却袖手旁观,也有消费者愤而投诉涉事平台,但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令消费者对网购很是无奈。

比如这一次“三无”扣碗纠纷,如果平台也被列入被告且承担部分赔偿,无论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我觉得都很公平。毕竟“三无”扣碗端上了平台,你就不能置身事外脱了干系。

近两年,多个网络商务平台都推出助力农民网上售卖农产品的积极措施,这本来是好事。但好事还要办好,相关平台有必要引导农民合规经营,否则助农不成反伤农。这一次判罚是扣碗商家的教训,也应该成为平台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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