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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找民事债务纠纷律师哪个好,张玉环27年回家路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1 20:33:26
回家的路,他“走”了二十七年——江西张玉环案再审宣判无罪

八月六日,张玉环在和自己的儿子学习用智能手机通话。新华社记者胡晨欢摄

回家的路,他“走”了二十七年——江西张玉环案再审宣判无罪

8月6日,张玉环(中)和儿子与母亲在自己入狱前的住处前留影。新华社记者 胡晨欢摄

回家的路,他“走”了二十七年——江西张玉环案再审宣判无罪

8月6日,张玉环(右)在接受记者采访。新华社记者 胡晨欢摄

新华社北京8月7日电(记者赖星、高皓亮、程迪、闵尊涛)8月7日,《新华每日电讯》刊载题为《回家的路,他“走”了二十七年——江西张玉环案再审宣判无罪》的报道。

时隔近27年后再相见,母亲与儿子久久伫立,一时不敢相认。

一阵迟疑之后,张玉环和83岁的老母亲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他说,从26岁到53岁,9000多天的等待,实在太过漫长。

今年8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随着这一判决,张玉环回到阔别近27年的家乡——江西省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见到魂牵梦萦的家人。

(小标题)三次被判死缓

1993年10月24日,两个男孩失踪的消息打破了张家村的平静。次日,孩子们的遗体在村附近的水库中被发现。

遇害的两名男童分别只有6岁和4岁,警方的法医学鉴定书显示,他们均为死后被抛尸入水,年纪稍大的男孩是绳套勒致下颏压迫颈前窒息死亡,另一名系扼压颈部窒息死亡。

26岁的张玉环被认定是“杀人嫌犯”,主要依据是:两份有罪供述,一个麻袋、一条麻绳和两道伤痕。

警方发现,在抛尸现场提取到的一个麻袋和张玉环穿过的工作服,都是黄麻纤维。张玉环左右手各有一道被认定为“手抓可形成”的伤痕,怀疑是男童遇害时挣扎留下的。

1995年1月26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张玉环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江西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审后,于2001年11月7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张玉环再次向江西高院提出上诉。但这一次,江西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并核准原判。

法院认定张玉环因生活中的一些小摩擦,用手掐、绳勒致6岁的男孩死亡,为灭口又将4岁的男孩掐死,将遗体装进麻袋后抛尸水库。

张玉环案的出庭辩护律师尚满庆指出,作为重大死刑案件,张玉环案在一审时尚有法律援助律师,但在2001年对张玉环极为重要的终审刑事裁定中,却无律师为之辩护,这有违程序正义。

(小标题)数百封申诉信

对于张玉环的家庭来说,1993年并不太平,也是在那年,他的父亲去世。

2020年8月5日清晨,张玉环和家人上山为父亲扫墓。

“爸爸,我回来了,清白地回来了。”张玉环跪在墓碑前磕了几个重重的响头,伤心着“子欲养而亲不待”。

对自身清白的坚持、对父母妻儿的愧疚、对与家人团聚的渴望让张玉环20余年来坚持写申诉信,累计四五百封。

“一封申诉信通常要写七八张纸,还得写三份,要寄给不同的部门。”因为用眼过度等原因,在狱中张玉环的视力急剧下降。

漫长的等待,并没有动摇张玉环及其家人的信念。

张玉环的大哥张民强,坚信弟弟不是杀人凶手。他曾经告诉弟弟,如果是你做的,你就该死,“他说他没有,我相信他。”

一句相信,只有初中文化的他从此替弟弟踏上了漫漫申冤路。20多年来,他每个月都要去法院,最多的时候一个月就去了6次。

“他为我的事跑得头发都快全白了,申诉信也写了三四百封。”张玉环紧紧握住兄长的手,这样的兄弟情让一名法官也深受触动,他对张玉环说,你有一个好大哥。

为张玉环奔波的,还有他的前妻宋小女。当年,张玉环被警方带走后,宋小女伤心欲绝,她多年来一直没有放弃为张玉环奔波申冤。

但宋小女知道,仅靠自己的一副病体难以养活两个孩子,她被迫改嫁。幸运的是,现任丈夫答应照顾好母子三人,这些年,他也在默默支持妻子帮张玉环申冤。

“小女,永远是我的亲人。”张玉环理解她的选择,他感激前妻对自己的信任以及一直以来对自己母亲的照顾。

张玉环出狱后,宋小女专门送给他一部智能手机,希望他可以多记录自己的生活,让人生留下更多美好的记忆。

(小标题)法院解释改判三大理由

当张玉环于2017年8月22日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书后,2019年3月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并于2020年7月9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再审过程中,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提出,张玉环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致、在案物证均无法与被害人或犯罪事实相关联、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原审在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等方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审判等。

江西省高院在再审判决中认为,原审认定张玉环作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江西省高院列举了改判张玉环无罪的理由:

其一,作为作案工具的麻袋和麻绳,经查与本案或张玉环缺乏关联;原审认定被害人将张玉环手背抓伤所依据的人体损伤检验证明,仅能证明伤痕手抓可形成,不具有排他性;

其二,原审认定的第一作案现场,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没有发现、提取到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痕迹物证;

其三,张玉环的两次有罪供述在杀人地点、作案工具、作案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审判长田甘霖表示,本案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

8月4日再审宣判后,江西省高院有关负责人代表该院向张玉环赔礼道歉,并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我接受相关部门的道歉,并将委托律师申请启动国家赔偿和对相关人员的追责程序,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张玉环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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