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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婚前财产律师哪里找,重庆婚姻财产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30 08:58:49

不管是恋爱还是婚姻,都是两个人共同经营的,如果只有一个人单方面付出,而另一个人只会接受,那么这段感情迟早会因为不平衡而坍塌,不是一方被压力压坏,就是另一方因为理所当然而得寸进尺。重庆律师特解析假结婚、假离婚、共同债务等2020网友关注度较高的四大婚姻法律问题,以供参考。

假结婚、假离婚、共同债务?重庆律师解析2020热门婚姻法律问题


一、为规避限购“假结婚”、“假离婚”可知其中风险?

律师解答:“假结婚”、“假离婚”,风险很大。

法律上来说,并没有所谓的“假结婚”和“假离婚”,只要双方自愿结婚就是合法的婚姻矣系,就要承担结婚的相应责任。

同样,一旦离婚就是双方婚姻尖系的结束,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

假结婚有以下几个法律风险:

第一、人身关系方面。

如果没有感情基础的两人为了购房或者其他目的假结婚,婚后一方不愿离婚,则势必会投入大量的成本解除婚姻关系;

第二、财产关系方面。

一旦结婚,则双方婚后的财产就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另外如果有人死亡,还可能发生财产的继承问题。

而假离婚则有以下几个法律风险:

第一、假离婚后情感变数大,未必能顺利复婚。

第二、假离婚时子女的抚养问题往往草率约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丶探视以及抚养费都可能没有妥善安排。

第三、财产问题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假离婚时,要么笼统地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要么将财产简单地约定给其中一方·这些都是日后纠纷的根源。

即便日后复婚,之前约定归一方的财产也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而非共同财产。

所以,无论“假结婚”还是“假离婚”风险都很大,大家谨慎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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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前债务婚后是否要夫妻共同承担?

律师解答:一般情况下,婚前债务由个人承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也就是说,债务虽然是婚前一方所负,但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离婚时户口是否会影响夫妻共同房产分割?

律师解答:对于产权房来说,户口是否在房屋内并不影响房产的分割。

根据《物权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因此,房屋的产权人是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与户口簿无关。

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房产的登记、出资以及使用等情况,依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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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领了离婚证 是不是能免除夫妻共同债务?

律师解答:离婚避债,不仅没有必要,同时也并不可行。

第一、婚后的债务未必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这就要求夫妻共同债务不仅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要求用于共同生活,形式上来说需要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

以个人名义所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第二、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了也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即便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属于一方,该约定也不能对抗第三人。

也就是说,协议只在夫妻之间有效,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

通过上文重庆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假结婚、假离婚、共同债务?重庆离婚律师解析2020热门婚姻法律问题”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大家有法律问题可以关注后,私信给小编。有空的时候将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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