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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6 13:05:50

来源:海报新闻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稳 仪首歌 报道

近日,来自山东滨州的34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谢鹏在学校自习室猝死事件引发广泛关注。12月10日上午,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谢鹏家属处获悉,他们昨天在代理律师的陪同下前往阜新市细河区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及谢鹏导师董某文赔偿1036182元(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医药费等),并要求对方公开道歉。

34岁研究生在自习室猝死 家属状告学校和导师索赔百万 法院已立案

受理案件通知书(受访者提供)

同时,谢鹏家属的公益维权代理律师郭乘希律师告诉记者,他们已于今天上午收到了阜新市细河区法院关于此案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谢鹏家属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及谢鹏导师董某文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审理。

在郭乘希律师提供的起诉状中,谢鹏家属认为,导师董某文指派谢鹏承担各种“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繁重事务,严重违反《教育法》及教育部的多项禁止性规定,致使谢鹏在就读研究生长达三年半的时间里,持续超负荷、熬夜工作,是造成谢鹏“心源性猝死”学生伤害事故的根本原因,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未依法履行职责,与董某文一起共同侵害了研究生谢鹏的学习权、健康权、休息权,学校与董某文依法应当连带承担本案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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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通过官方微博做出回应

记者注意到,针对谢鹏在自习室意外猝死一事,12月8日晚11时14分,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通过官方微博做出回应称,2021年11月23日上午10时左右,该校2018级硕士研究生谢鹏在教学楼突然抽搐并晕倒,被及时送医后,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医院诊断死因为心源性猝死。事发后,学校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与家属进行沟通,给予精神抚慰和生活照料,协助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针对家属质疑的“导师董某文因个人原因不让谢鹏毕业”一事,通报表示,经核实,2021年5月,谢鹏因未能完成学位论文,向学院提出延期答辩申请。并称在导师和同学们的帮助下,谢鹏经过努力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于10月下旬通过预答辩。

针对家属质疑的“谢鹏因生病向导师董某文请假未获批准”一事,通报表示,经了解,2021年5月初,谢鹏报知导师去医院就医,就医后导师询问了就医状况,谢鹏没有向导师反映其患有疾病的问题。此后,导师未曾接到过谢鹏请假回家的申请。

12月10日上午,谢鹏姑妈谢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家属对于上述学校的通报并不认可,认为学校是在推卸责任。

“孩子的学习成绩非常好,就是那个老师(董某文)故意留他,制造困难不让他答辩。”谢女士认为,因为谢鹏的成绩和在学校的表现都非常不错,所以他的延期毕业是导师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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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截图(受访者提供)

同时,谢女士表示,他们通过聊天记录还发现,董某文把手头非常多的任务和实验压在了谢鹏身上,谢鹏还做了很多超出自己学业范围的事情,他除了要负责老师的实验、项目、论文,还要帮导师查找资料、撰写课题材料及制作PPT,甚至帮课题组发放福利、帮助课题组其他成员做实验、出差等。在生活方面,还要替老师打扫办公室、早上给老师烧水、给老师送烟、去老师住所拿衣物等等杂活他都得干。

谢女士表示,事发至今,董某文都没有联系过他们。接下来他们打算一直留在当地,直到学校给他们一个说法。“谢鹏的遗体还一直在殡仪馆没有火化,他的父母都病倒起不来了。学校必须得有个说法,现在不光是钱的事儿,得要求他们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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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中心医院出具的死亡诊断证明书(受访者提供)

据大众网·海报新闻此前报道,11月23日10时许,34岁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在读研究生谢鹏,倒在了学校的自习室内,被送往医院后不久宣告不治。据阜新市中心医院出具的死亡诊断证明书显示,谢鹏的死亡原因系心源性猝死。

谢鹏是山东滨州人,系家中独子,尚未结婚,父母均已年逾六旬。谢鹏家属在翻看谢鹏与导师董某文以及同学朋友的聊天记录时发现,谢鹏在读研期间,承担了很多超出学业范围之外的任务,甚至在去世当天,一直工作到了凌晨2点32分。“我一个人就是一支军队”“读博士我得死在这儿”“快要累死了”……这些语句经常出现在谢鹏和同学好友的聊天中。

针对谢鹏在自习室猝死一事,记者多次致电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院、党政办公室、土木工程学院以及谢鹏导师董某文了解相关情况,均未获回应。记者从辽宁省教育厅多个部门获悉,辽宁省教育厅有专门负责的部门在处理谢鹏在自习室猝死一事,并称已经有相关厅领导去学校处理相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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