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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2 17:55:10

12月7日,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召开会商座谈会,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建立新型检律关系。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茅仲华,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林金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广西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广西律师协会监事长黄志文主持座谈会。

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召开检律会商座谈会


会议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两高一部《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进行座谈交流。与会律师代表就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动构建新型检律协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茅仲华表示,全区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法律共同体意识,在检察履职中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检律协作实现新发展,做到双赢多赢共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对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目标要求,深入查找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服务保障的平台、机制,确保律师执业权利落到实处。要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大局的高度,在检律沟通交流机制、权利保障机制、联合培训机制、互督互评机制、律师参与检察决策论证等方面积极探索,拓展检律互动互促新空间,构筑彼此尊重、相互监督、平等对待、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林金文表示,要进一步做深做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防止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长效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主动上门,充分听取检察机关的意见,做好情况通报、线索转移、案件会商等工作,促进形成检律协作良好氛围,共同推进检律关系健康发展。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卫福喜,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军,自治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林鼎立、相关部门负责人,律师代表等参加会议。


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召开检律会商座谈会


文字| 陈妙兴 廖崇甫

图片 | 吴金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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