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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干货报道:律师的交通肇事案源,律师提供案源怎么分成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白脸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9 12:25:32


目前,在律师这个行业,大部分律师属于“个体户”经营模式,什么意思呢?律师的工资是自己发的,律师最主要的是案源,有了案源,当事人交律师费给律所,律所扣下一定比例管理费后(一般是10%-30%不等),把剩下的费用再发给律师,可以说律师是自己给自己发工资的。每年律师还需要向律所交纳卡位费,即律师从律所手中租一个办公位或者办公室,这个时候律所的角色相当于二手房东,即将办公室从房东手中租下来,统一装修,再分租给律师。每个月律师还需要自己负责社保费用,每年缴纳律师协会会费等费用。高档一点说,律师是一个知识型创业者,往低里说,就是一个个体户。所以,对于律师来说,重要的是案源,案源,还是案源。


“开单治百病,大单解千愁”这一条销售铁律在律师行业同样适用。

进入律师行业以来,我始终在想律师这个行业到底是营销重要,还是专业重要,我想一百人眼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个人的看法是看你适合做什么,想做一个什么样的律师,一粒米养百种人,人人各不同,律师也一样,有的律师善于营销拉业务,有的律师善于分析案件做案件,有的律师善于经营各种关系等等,大部分律师都是上述特点的综合体,只是偏重不同。这里可以把律师获得案源途径的不同划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业务型律师

这类律师的特点是大部分时间放在拉业务跑客户,跑商会协会校友会等各种会,广东话中有句“捞世界”特别形象,他们有能力把案子拉回来,甚至现场“杀单”能力很强。但这种律师也往往伴随着接案过程中夸张夸大成分,没有经过案件深入分析,或者交案子给助理去搞定,自己没时间去研究案件,败诉率偏高,有点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谈的时候,当事人当时相信了,后面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仲裁书后悔了,高期望意味着落差大。

第二种:关系型律师

这类律师的特点是善于经营各种关系,甚至在某些时候亲自上阵,商会副会长、协会秘书长、客座教授等等,令人眼花缭乱,单单这些名头足以可以把当事人砸晕,甚至时不时称某某领导某某法官检察官是其同学、校友等等。这类律师主要目的想获得大案(大case)、大客户扩展自己的名气,这类客户实力较强,案件标的额较大等。

第三种:技术型律师

这类律师的特点是大部分时间在案件上面,主要依靠做案件与老客户口碑获得案源,他们平时经常出没在办公室或者各种培训场所,对自己较少宣传,甚至朋友圈发得也少。这类律师有时候面对业务型律师,也会愤愤不平,这样子都能接到案子,当事人是不是需要去看“眼科”。

第四种:法援型或者公职型律师

这类律师把大部分时间与精力放在法援案件上,律所其它律师没有时间去做法援案件,就承揽过来做。公职型律师主要是机关单位的律师(包括部分公司律师),主要处理单位内部事宜,不用去找案源,月月有固定收入,仿佛律师世界中的一座“世外桃源”。

第五种:随遇而安型律师

这类律师面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纷繁复杂,仿佛与世无争了,有案件就做,没案件做就看书,他们不希望去争去抢去找案源,也不会说刻意把案件做到何种程度,更不会去钻营关系,他们就喜欢自由自在的感觉。


有没有律师业务能力强、案件又做得很好、方方面面的关系打点得很到位,不为案源而烦恼,我认为没有这样的律师。大部分律师或多或少,或强或弱在某方面或某些方面。但是,我认为律师的根本是不变的:

受人之托终人之事,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基本轨道中,努力工作同时获得一份收入,收获一份尊重。愿当事人的问题因律师的努力得到顺利解决,愿社会因律师的存在而变得更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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