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干货!交通肇事先报警自首,肇事逃逸躲起来会不会有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小艳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7 11:58:25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胡琴摄影报道:近日,在宜春袁州区天台镇,一名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将行人撞伤后,觉得自己家贫无力承担赔偿,于是驾驶员逃逸,并藏入山中躲避警方。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确定了该司机为肇事者后,对其家属耐心做通思想工作,攻心战奏效,肇事驾驶员在家属劝说下,迫于压力选择自首。

10月5日5时39分许,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故事处理中队接到报警,在袁州区天台镇茅窝里路段,行人柳某被不明车辆碰撞,柳某受伤严重,已送往医院救治。事发后,不明车辆驶离现场,方向不明。接警后,民警迅速到场展开侦查,得知伤者伤势危重。

为尽快侦破案件,交警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调查,民警快速锁定车辆是辆三轮车,但还不能确定是摩托车还是电动车。民警又沿线走访天台镇几个村庄,未发现有嫌疑车辆。为快速侦破此案,民警调取了沿线多个卡口大量的监控视频,终于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有重大嫌疑,民警调取了车辆信息,找到车主施某,得知他于9月就将该车卖给上栗的张某。民警当即前往上栗张某家中,发现张某不在家里,但手机放在家里,询问张某在哪,张某家人表示也不知道。民警立即意识到张某已经逃逸,在躲避民警。于是办案民警耐心细致地跟张某家人做思想工作,讲法律讲道理,让张某家属了解到肇事逃逸只会加重处罚,要求张某家人劝说张某到案接受调查。

10月18日,张某迫于压力到交警部门自首。经办案民警了解,得知张某因为家中比较贫困,无力赔偿伤者医药费,所以在出事后选择逃逸。张某在逃回到上栗家中后,故意把手机放家里,又把三轮车藏了起了,自己一人躲在山里,好在家人终于找到他,并劝说他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张某对肇事逃逸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值班编辑:范俊杰

值班审核:吴剑锋

值班编委:黄廉文

本文来自【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