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常识

分享看法大全:天津交通肇事案律师,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嘿小二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6 06:17:00

与倒车的车辆发生碰撞按一般的简易处理程序都由倒车车主负全责,但并不是绝对的。倒车发生事故责任认定还应该根据倒车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来认定,交警应进行现场勘验,只有受理案件的交警在经过检验后才能给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责任认定。所以说,倒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应按照具体情况来进行责任的划分。

网友咨询:

2020年9月8日9时45分许,沈祥伟驾驶辽B×××××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大连市甘井子区倒车时,将在无名路由西向东行走的行人由某某撞倒后碾压,造成由某某受伤,经医院救治无效于2020年10月4日死亡。经责任认定,沈祥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被鉴定人系多发肋骨骨折血气胸合并,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另查,2021年1月6日,沈祥伟经大连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分局甘井子大队电话传唤到案接受处理,经讯问,沈祥伟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日,该大队对沈祥伟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又查,沈祥伟未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双方未达成赔偿谅解协议。

沈祥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信凯(天津)律师事务所翟亚鲁律师解答:

沈祥伟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法规,违章驾驶,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沈祥伟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沈祥伟自愿认罪认罚,可酌情从宽处理。

沈祥伟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虽然没有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亦可从其处罚。

翟亚鲁律师补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本律师执业11年,民事诉讼经验丰富,代理过大量的民商事案件,深得当事人好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