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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看法大全:天台县盗窃交通肇事,盗取2000元的处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大叔呀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5-26 06:15:04

成年人都懂得量入而出,然而有位建筑工地的木工班组长,为落了吃喝玩乐,不仅花完了自己的收入,还欠下了不少钱,最后竟盗取三名工友六万余元钱逃之夭夭。天台警方仅用3个小时,将盗窃嫌疑人郑某在杭州抓获归案。

5月28日上午,辖区某建筑公司工程负责人和三位工人,来到天台县城西派出所报案,称工地木工班组长郑某盗取了赵某、刘某、吴某三位工人的工资62200元钱。经了解得知,郑某是衢州江山市人,是工地上木工组负责人,赵某等三人是木工组工人。去年10月份,郑某以为工人办理手续需要为由,向赵某、刘某、吴某三人要来工资卡和密码,至今未将工资卡交还他们。当问起工资的情况,郑某一直以公司未发为由搪塞。几天前,三位工人向公司询问,才发现他们的每个月工资都准时发放到自己的银行卡上。

工程今年开工后,郑某一直没有在工地出现过。公司负责人立即电话联系郑某,郑某坦承是他盗取了工友的工资,让公司不要报警,他会想办法把工人的工资补回去。但半个多月后,不但没看到郑某还钱,也见不到郑某别人,所以迫不得已向警方报案求助。

立案后,民警查询发现郑某在杭州出现,便立即赶了过去,在某宾馆内将其抓获。到案后,郑某对盗取工友工资一事供认不讳。郑某交代,他因为经常吃喝玩乐,外面还欠了不少钱。为能继续享受,就动起了歪念头。他以公司办理手续为由,要来的赵某、刘某、吴某三位工人的工资卡和密码,此后在ATM机上连续盗取了工友几个月的工资共62200元,供自己消费享乐。

工地复工后,郑某因担心盗取工资事发,因此不敢返回工地直到被抓。6月23日,涉嫌盗窃的郑某被批准逮捕。

通讯员 | 杨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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