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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交通肇事逃(电动车撞了人跑了属于逃逸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村上龙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5 17:49:42

电动车交通肇事逃(电动车撞了人跑了属于逃逸吗)

现阶段,由于道路交通的便利,许多车辆不断的行驶在道路上,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当非机动车撞人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话,会怎样处理呢,算是逃逸吗?

网友咨询:哥哥的电动车撞人了,他因为害怕所以逃跑了,想知道电动车撞人逃跑算逃逸吗?有什么后果?

河北天源通和律师事务所蒋志芳律师解答:

骑电动车撞人走了也属于肇事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拘留15天以下,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蒋志芳律师解析: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

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011年执业以来,始终以维护客户合法利益为职业宗旨。坚持公平,正义。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保证客户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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