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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宗县交通肇事(广宗一司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迫于压力终自首)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阿杰 交通常识 时间:2023-04-11 11:19:34

2009年广宗县交通肇事(广宗一司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迫于压力终自首)

10月11日,广宗的郑某征驾驶车辆在路上行驶,碰撞到前方拖拉机,又失控撞上一辆面包车,导致拖拉机驾驶人死亡,随后郑某征弃车逃逸。10月12日,在连夜的努力侦破调查之后,郑某征迫于警方压力向广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自首,案件告破。

10月11日21时30分许,一辆号牌为冀E56※※H的小轿车沿广宗县Y567乡道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该乡道1公里350米处时,碰撞到前方同向行驶的拖拉机,冀E56※※H小轿车失控又与由西向东行驶的冀E39※※1东风小康面包车相撞,造成拖拉机驾驶人当场死亡,三车不同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小轿车驾驶人肇事后弃车逃逸。

接警后,广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并赶赴现场展开勘查及调查取证工作。经周密侦查,确定肇事逃逸嫌疑人所遗弃车辆系广宗县件只乡李某江所有。经了解,李某江在事发时在家中,自己的冀E56※※H小轿车借与自己工厂员工郑某征回家使用,现已无法与郑某征取得联系,郑某征也并未在家中,不知去向。

专案组第一时间向上级公安机关通报案情,并进行布控。同时,事故专案组民警连夜多次来到郑某征居住的东召乡一村委会了解摸底,对其亲属及所有关系人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敦促嫌疑人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经专案组民警持续对其家属开展思想教育工作,10月12日10时许,在犯罪嫌疑人家人的劝说下,郑某征在工厂老板李某江的陪同下到广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对交通事故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该起案件告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燕都融媒体记者卢玉辉 通讯员师存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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