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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的职责有哪些(主管部门拆迁人项目)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璇妹 征地拆迁小常识 时间:2022-04-07 14:00:47

  被拆迁人就是指获得动迁许可证书的企业。在公共配套设施基本建设动迁新项目中,被拆迁人一般是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市、人民政府还可以明确新项目代建制组织或是准许创立动迁事务管理组织做为特殊工程项目的被拆迁人,有接纳政府部门主管机构的管控的岗位职责。

  被拆迁人有接纳政府部门主管机构的管控的岗位职责

  被拆迁人的岗位职责

  1、接纳政府部门主管机构的管控;

  2、贯彻落实赔偿按置资产;

  3、制订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整体方案,制订并执行实际拆迁方案;

  4、按《房屋拆迁许可证》要求的新项目、范畴和限期组织实施动迁;

  5、承担新项目动迁的宣传策划、启动、表述工作中,相互配合主管机构公布房屋拆迁补偿公示及有关通告,并承担通告到被拆迁人;

  6、组织实施房子、土地资源、相关建(构)筑物、附属物,市政工程管道改造等查勘、测绘工程、评定工作中;

  7、承担赔偿按置商谈,签署和执行赔偿按置协议书、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8、组织实施或授权委托执行房子及相关建(构)筑物、附属物等的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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