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贷款逾期

外企代表处工商年检逾期罚款,外商投资企业报表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一只土拨鼠 贷款逾期 时间:2022-11-12 16:24:17

2022年1月1日,四川省2021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下面

投小川带大家一起去看看

如何申报?

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01、年报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在四川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包括外国投资者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



02、年报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截至6月30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尚未报送2020年度以及以前年份年报的,应先补报未报年度的报告后,再报送2021年度报告。


03、报送渠道


渠道一: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http://sc.gsxt.gov.cn/index.html)填报


渠道二:


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年报功能,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页面,通过点击“直通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网上办事大厅-其他业务-企业公示填报”的操作流程,进入公示年报系统,点击“年度报告填写”填报年报。



04、企业年报填报办法


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须知》填报(详见公示系统主页)。


05、年报注意事项


(一)6月30日前,年报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7月1日起,年报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


(二)参加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或企业同意公示的,将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系统的公示平台(网址:wzxxbg.mofcom.gov.cn/gspt)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向社会公示。


(三)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可以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年报报送之日起7日后,登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的公示平台(http://wzxxbg.mofcom.gov.cn/gspt/)查询商务部系统接收企业年报的状态。若发现该平台未公示年报信息,应向所在地经济合作部门反映。


(四)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在四川境内投资(含多层次投资)设立的企业仍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进行年报,相关信息由市场监管部门向商务部系统共享,企业无需另行报送。


(五)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未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要求报送年报信息,且在经济合作部门(含自贡商务部门)通知后仍未按照规定予以补报或更正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其于20个工作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省经济合作局外资促进与管理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