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上午,在监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监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波代表该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2019年,监利县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法律监督都做了些什么?取得了怎样的成效?有哪些亮点?下面,小编用数据来话说2019年的监利检察。
监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19年工作回顾
一、有力护航“三大攻坚战”
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173件175人。依法办理涉案金额达430多万元的夏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做好追赃挽损、社会稳控工作;妥善办理徐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为6名农民工追回欠款93.5万元。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监督,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批捕6件11人,起诉11件26人,发出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检察建议12件,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13.8万吨,恢复用地约91.8亩,净化被污染水域面积68.58亩。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落实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为3名因案致贫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夯实包保结对帮扶责任,开展精准帮扶近500人次,为贫困户送去慰问金、慰问品合计15万余元,全院全员共对口帮扶165户贫困户,今年已脱贫146户。协调电力部门解决对口帮扶村的线路整修问题,为村级公路、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累计支持资金近80万元。
二、全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依法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案件,批捕13件20人,起诉9件14人。成功办理该县第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为本地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三、大力促进检察环节矛盾化解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司法便民利民,整合控告、申诉、查询、咨询平台,打造全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接访“五位一体”,做到“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受理各类信访线索58件,着重排查涉检信访、重复信访案件,促进积案化解。
四、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深化平安监利建设。共批捕普通刑事犯罪389人,起诉619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的犯罪96人,起诉盗窃、诈骗、抢劫、抢夺等侵犯公民财产权的犯罪85人。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起诉毒品犯罪43人。
五、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7件,撤案24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形164件。加强逮捕、起诉环节审查把关,依法不捕64人、不诉111人,纠正漏捕15人、漏诉36人。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全年提出刑事抗诉案件9件,提请市院抗诉3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28件。
六、坚决维护刑事执行公正
持续擦亮“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和“最高检执检工作基层联系点”品牌。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监督纠正超期羁押17件17人,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18次;联合县司法局到全县各乡镇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2次,严防脱管、漏管发生,提出收监检察建议5件5人,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71件,均获采纳;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全年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7件47人;强化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依法对财产刑执行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0件。
七、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善用诉前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就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依法对何王庙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负有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件。
注重跟踪监督,提升诉前检察建议质效。针对少数乡镇卫生院和个别城区公立医院仍存在医疗废水违法排放现象,向相关部门分别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有效推进全县医疗废水的无害化排放。
主动作为,不断拓展“等”外监督领域。认真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依法在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就文物监管保护缺位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件,公益诉讼监督领域不断拓展。
八、稳步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件。针对虚假诉讼民事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合同纠纷、劳动关系纠纷等案件的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依法提出检察建议3件。主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办理的县法院执行某企业买卖合同纠纷监督案,成功为受损企业追回27万余元货款,有效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九、依法严惩职务犯罪
建立职务犯罪案件专业化办案组,细化和规范职务犯罪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逮捕、起诉等司法程序。办理县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件14人,荆州市检察院及市监委交办案件6件6人,包括荆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王某涉嫌职务犯罪等重大案件,均已依法提起公诉。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组成专班依法侦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件2人,现已一审宣判。
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序推进
主动作为,完善流程审批和数据月通报制度,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474件588人,适用率为79.13%;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提高量刑建议水平和法庭采纳率,今年县法院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同期一审宣判362人,采纳我院量刑建议349人,采纳率达96.41%;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认罪认罚案件标识机制,做到简案速办,共计466件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出庭程序审理,其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100件,适用比率21.46%;严格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充分保障值班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规范讯问和认罪具结程序,全年共245名犯罪嫌疑人获得值班律师帮助,促进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实质化。
十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人心
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感化、挽救,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办理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各1人,通过监督考察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严厉打击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提起公诉6件11人。举办公开宣告检察建议仪式,检察长向县教育局局长现场送达“一号检察建议”;与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妇联、共青团、民政局、教育局等多部门代表共同探讨未成年人保护和“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委派院领导、检察官共35人担任全县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举办法制讲座68场次,发放法制宣传册6万册,普及学生5.6万人。
十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
完善案件快速反应、提前介入、检察官会议讨论、领导挂牌督办等机制,聚焦“深挖根治”目标,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2件31人,起诉16件46人;提前介入案件43件,做到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帮助有关部门堵漏建制,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8份;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加大破网打伞力度,向县扫黑办及纪委监委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13条。办理孙卫志等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时,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审查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有力震慑了涉黑涉恶犯罪。该案主犯孙卫志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检察日报》、《人民法制》、《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对该案进行全面报道,省检察院将该案编入全省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并上报高检院。
十三、稳妥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贯彻“大稳定、小调整”的要求,精心研究改革方案,多次向县委、市院请示报告,严格执行上级批复方案的各项刚性规定;调整机构职能配置,以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为基础,搭建专业化办案组织,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组织保证;优化中层干部结构,一批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向荆州市院推荐异地交流副检察长1名;改革调整后的7部1局分工明确,运转有序,各项工作妥善衔接。
十四、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
检察长、副检察长发挥示范作用,4名正副检察长共承办涉嫌寻衅滋事、涉黑涉恶、贩卖毒品及职务犯罪等实体性案件64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形成院领导直接办案的新常态。实施检察官绩效考核,全面考察办案数量、质量、效果,进一步量化到岗、细化到人。完成2019年度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确定3名同志计入员额。“三远一网”项目建设和网络建设如期完工,智慧检务基础保障进一步加强。
十五、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流程监管,实行定期通报机制,全年发出口头流程监控568件,书面流程监控82件,评查案件200件,发布数据质量通报6期,在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专项核查工作中发现并整改问题759件833处,全面推动案件质量提升。强化统计数据分析研判,积极撰写业务分析研判报告,其中《荆州市检察机关四项举措提升业务分析研判实效》、《监利县院“督查核防”强化对退查案件重报监督管理》等文被省、市院相继采用。
十六、提升检务公开程度和水平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全面梳理“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6个方面39条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半年检察工作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抽查118件已办结案件,并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当事人诉讼权利,接待律师、当事人311次。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857件、法律文书公开472件,重要案件信息140条。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以“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携手关爱,共护明天”和“检察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为主题,邀请各界代表100多人次“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加强检察宣传工作,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同向发力,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稿330篇,其中《检察日报》上稿15篇,“正义监利”公众号排名保持全省20强之列。
十七、加强党建,把意识形态建设摆在首位
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夯实支部战斗堡垒。坚持高质量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举办为期7天的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班,先后开展领导干部和支部书记上讲台活动12场,院领导到各支部讲“微党课”9场,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主题教育活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竞赛2次。相继开展了升国旗仪式、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等教育活动。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梳理并建立“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问题清单,7个方面的问题清单已逐项整改到位。院领导带头入村入户走访调研,领办民生实事8件。
十八、严抓作风建设,把讲纪律守规矩挺在前面
利用每周四集中静学时间加强对《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的学习,提升纪律意识。强化内部监管,突出检务督察工作重点,开展检务督察49次,发出督察通报46份。坚持党纪党规、廉政纪律等常态化教育,组织新进公务员进行入院教育培训2次。
十九、紧抓素能培养,把司法能力提升扛在肩上
结合队伍实际和不同岗位的素能要求,今年组织开展政治培训11场568人次,各类业务培训21场574人次。举办“青春杯”青年干警业务知识竞赛,以赛促训,扎实提升队伍整体素能。
二十、长抓制度建设,把长效机制构建记在心上
高度重视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组建专班与公安机关配合重新审查近十年来退查未重报案件120件、未移送审查起诉的轻伤害案件65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堵漏建制,制订了《关于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的规定》、《关于加强检察官执法办案绩效考核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挂牌设立派驻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和侦查引导工作,将刑事诉讼监督关口前移。
作者 | 邓池源
编辑 | 范婷婷
监利刑事律师,2019:用数据话说监利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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