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草枯水剂生产地
中牟县人民法院
如果严格按照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判案,那么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理当宣告张和明无罪,但他最终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因此他依法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张和明,苏州人,现年58岁。因做贸易亏了本,2011年2月举家来到郑州市郊中牟县,在青年路街办事处谷堆刘村北租房屋,雇佣当地民工生产、销售百草枯水剂。百草枯水剂属速效灭生性触杀型除草剂,广泛用于橡胶、香蕉、甘蔗、果园、农田等地除草。其生产流程极其简单,即购进百草枯母液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勾兑即可。
88张入库单的证据效力存疑
据案发后张和明在法庭上的陈诉,生产百草枯水初期,他要求工人严格按照国家的标准执行。但后来,由于受生产成本、销售价格等因素的影响,生产的部分产品确实没有达到标准。
2013年11月30日,中牟县公安局以张和明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对其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移送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之后:认为“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曾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案卷材料载明,中牟县公安局并没有查证张和明到底生产、销售了多少假冒、伪劣的百草枯水剂。在移送审查起诉的时候,警方一是查到了2011年2月23日至2011年5月31日的88张入库单,这88张入库单标明的数量是4.6508万件,但没有查到任何实物;二是查到2013年生产、尚未销售的不合格百草枯水剂690件。检察院两次退查所指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即这88张入库单。
张和明及雇佣人员季炳泉在接受警方讯问时都表示,88张入库单并不能代表就生产销售了4.6508万件百草枯水剂,因为这88张入库单有大量的破损和标签的脱落,客户把货物返回来,存在重复入库、重复计算的情况。88张入库单应该扣除重复计算的数量,才是实际的生产量,且两人的证词能够相互印证。同时,张和明一直声称2011年生产的是合格产品,由于没有2011年生产的产品实物,因此警方也没有确切的证据证实88张入库单扣除重复计算的部分就是伪劣产品。
在补充侦查期间,中牟县公安局依然没有查到88张入库单就是4.6508万件假冒伪劣百草枯水剂的其他有力证据。即便如此,警方还是于2014年4月30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2014年5月21日,中牟县人民检察院以张和明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产品罪,依据警方没有查实4.6508万件和查实690件百草枯水剂向中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未经质证的《证明》成定案的依据
在庭审过程中,张和明的辩护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洪波认为,88张入库单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张和明2011年百草枯水剂的生产规模,但根据案侦的材料不是实际生产量。不能因为警方没有查实重复计算的部分,就将88张入库单记载的数量(4.6508万件)当作实际生产量,这不符合“以事实为依据”的法律原则。
法庭对律师的辩护意见没有采纳,认定张和明2011年和2013年共计4.7198万件,因无证明销售去向,认定为“犯罪未遂”。
关于张和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百草枯水剂的价格问题,庭审结束之后,公诉人向法庭递交了两份由郑州市农业执法大队收集的两份《证明》材料,这两份证明材料分别有豫艺农药经营部和鑫诺农药经营部提供。法庭并依据这两家农药经营部销售百草枯水剂价格的中间价,认定张和明的非法销售价值为469万余元。
在上诉意见中,杨洪波律师就法院销售价格的认定提出了严重的质疑:首先,这两份证明材料未经法庭质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8条的规定,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其次,根据两份农药经营部的《证明》材料计算“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进而得出张和明非法销售价值为469万余元不具有客观性;再者,张和明系生产商,而这两家农药经营部系零售商,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出厂价和零售价有很大的差距,零售价高于出厂价,法庭的参照价不符合“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的原则。
2014年9月12日,中牟县人民法院以张和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张和明从苏州带到中牟的工人季炳泉以同样的罪名,另案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对于在中牟雇请的工人没有一人追责)。
“疑罪从无”相互配合成“有罪推定”
张和明、季炳泉均不服中牟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已经上诉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无论是一审期间还是上诉阶段,杨洪波律师始终坚持,应该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判决张和明、季炳泉无罪。
“疑罪”是指司法机关对被告人是否犯罪或罪行轻重难以确证的情况。“疑罪从无”原则是现代刑法“有利被告”思想的体现,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内容之一。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解决了刑事疑案的技术性手段和原则。
杨洪波律师认为,直到上诉阶段,警方、检察机关、一审法院都没有证据认定88件入库单就能代表4.6508万百草枯水剂,假设4.6508万百草枯水剂能确认,也不能认定这就是假冒伪劣产品,因为认定2013年生产的690件百草枯水剂是通过实物化验而得出的结论?试问,所谓的“4.6508万百草枯水剂系伪劣产品”的依据的鉴定在哪里?警方根本没有也无法做出鉴定,因为根本没有查到实物。
因此,只能认定张和明生产、销售了690件假冒百草枯水剂,就依据一审法院不科学“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计算,其销售收入也才6.3万余元,这也是警方查实的数据。《刑法》第140条规定,对于未销售伪劣产品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的才构成犯罪。
杨洪波律师认为,本案完全符合“疑罪从无”的特征,二审法院应当宣告张和明、季炳泉无罪。
警方、公诉机关、法院三者都是独立,只有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才能使案件得到公正地判决。杨洪波律师说,本案不能体现“相互监督”,表现出来的全是“相互配合”,所以“疑罪从无”则变成了“有罪推定”。(王甘霖)
中牟刑事律师,证据不足被判刑10年 中牟张和明案难守疑罪从无
百草枯水剂生产地中牟县人民法院如果严格按照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判案,那么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理当宣告张和明无罪,但他最终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因此他依法向... 时间:2022-10-24泉山刑事律师,江苏彭邦律师事务所简介电话
原创 张欣 江苏彭邦律师事务所 昨天收录于话题#律师事务所1#律师1#江苏1江苏彭邦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综合型律师事务所,位于徐州市泉山区中能科技园2... 时间:2022-10-24苏卅刑事律师,家人被刑拘了不请律师直接等可以吗
现实生活中,有部分人,往往有这样一种误解:家人被抓以后,请律师往往没什么用。而处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也有劝家属不要请律师,回家一直等着;还有部分人认为辩护... 时间:2022-10-24颍上刑事律师,颍上一乘客未到站要求下车被拒 辱骂拉拽公交司机获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颍上县人民法院对由颍上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县首例妨害安全驾驶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该院经依法审理... 时间:2022-10-24户县刑事律师,鄠邑区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时间:202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