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则中几个重要的名词概念
1、自首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准自首。一般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动投案是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一般自首包括两方面: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动投案必须发生在尚未归案之前。认定自首要同时具备以下的三个条件:1.自首投案的方式和动机。犯罪分子出于真诚悔罪自动投案,由于伤病等客观原因委托他人投案也属自动投案。2.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自首的本质特征。3.犯罪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犯罪人主动的听候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是衡量犯罪人是否悔改的重要表现之一。
2、累犯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一般累犯。刑罚执行完毕指主刑执行完毕。 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这是特别累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成立累犯。
一般累犯必须同时满足:(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假释期内以及缓刑考验期间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都不成立累犯。
累犯的法律后果:应当从重处罚;不适用缓刑;不适用假释。
3、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适用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辩护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即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刑事律师介入后除了及时了解分析案情判断是否构罪构成何罪外,最先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做的就是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在我国取保候审之中的“保证”,包括被保释之人的“保证”和财产之担保或他人之担保;而所候之“审”,除了法院的审判外,还包括侦查机关和起诉机关之传讯(审问)。
保证人的条件和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保证人的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保证金数额依据犯罪嫌疑人罪行轻重社会危害性大小可能判处刑罚轻重以及其经济状况等来确定,多为数千元至两万元。缴纳方式是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用账户。取保候审结束时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去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4、缓刑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如果在该期限内遵守了一定的条件,所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仍然要执行所判刑罚。不是字面上暂缓执行 缓期之后再回监狱服刑之意。比如判一缓二,虽判了一年刑但并非立刻就要去监狱服刑,而是先在外执行缓刑两年考验期接受社区矫正,两年缓刑到期后如果没有再次犯罪或者违反相关规定,则不用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缓刑适用的情形和对象: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缓刑相当于是给“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的条件下给予认罪认罚犯罪者的一次机会。对累犯和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最终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主要考量因素是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等,在认定悔罪表现方面主要看是否具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有的甚至将被告人不适宜监禁的身体因素和家庭因素等一些客观因素作为适用缓刑因素考虑。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5、从犯
从犯是主犯的对称,共犯种类之一。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起辅助作用,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按照中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后的帮助行为,事先有通谋的,以共犯论处;从犯包括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正犯和起辅助作用的帮助犯。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6、立功: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立功的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二是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使侦查机关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
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正当防卫 :
(又称自我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造成不法侵害人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分为两种:一般正当防卫和特殊正当防卫。特殊防卫也叫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 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应该具备的五个条件:(1)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这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也是进行正当防卫的前提。(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3)必须具有防卫的意识。(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防卫。 (5)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8、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止行为的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中止行为是刑法鼓励的行为,至少应该减轻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刑事律师知识,刑事辩护的概念和特征
刑法总则中几个重要的名词概念1、自首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准自首。一般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动投案是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 时间:2022-10-24讷河刑事律师,讷河市司法局局长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管理,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促进我市律师工作健康发展,3月26日上午,律师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在讷河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召开,市法律援... 时间:2022-10-24石柱刑事律师,第一检察部我为群众办实事
2018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经历了系统性、重塑性、重构性改革,检察职能被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崭新亮相!各个检察厅... 时间:2022-10-24济源刑事律师,「市分院动态」济源:知行合一 内外兼修 持续刷新文明的高度
小编的话:2018年8月8日至9日,省文明办组织2017年新当选的77家全国文明单位齐聚郑州,召开河南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作为济源... 时间:2022-10-24鹿寨刑事律师,法律咨询案例汇总
最近两周左右的时间,刘磊律师团队:成功申诉解冻银行账户,达到 6 起案件;共计成功申诉解冻委托人账户金额近1000万元;刑事案件中,成功取保候审案件,达到 3 ... 时间:202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