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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刑事律师,第一检察部我为群众办实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4 19:53:11

2018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经历了系统性、重塑性、重构性改革,检察职能被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崭新亮相!


各个检察厅的职能是如何划分的?他们如何围绕主责主业履职尽责?最高检新媒体推出系列视频,带您走近11个检察业务部门,敬请关注!


【解说】阅卷不便,服务创新,有我在!“案-件比”实践,指标优化,有我在!一心为民,服务有我。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的不懈追求。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是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内部管理监督部门,同时承担服务司法办案、服务诉讼参与人、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职责。他们一直致力于让人民群众满意,让诉讼当事人满意。


有我在,隔山隔水不再远


【同期声】喂,你好。这里是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


【解说】2020年2月21日上午,一通电话打到了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的案管大厅,语气中充满焦虑与不安。


【同期声】律师:我在石柱那边检察院有一个案子,本来想阅卷的,但是呢,最近因为疫情比较严重,我没办法过去,我不知道咱们这边能不能帮到我。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刘蔚琳

谢律师代理了石柱县检察院办理的一件刑事案件,而他居住在南岸区,南岸区和石柱县相距300多公里,横跨两个分院辖区。由于疫情期间,交通管制。他没有办法到石柱县院去阅卷,没有阅卷他就无法提出辩护意见,所以非常地着急。


【解说】接到律师电话后,南岸区院立即通过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的异地阅卷系统和南岸区院自助制卷、刻录一体智能机等,以“一个转变,两个协作,三个零接触”,为谢律师提供了电子卷宗,满足了其仅跑一次腿、在家门口及时阅卷要求。


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最高检案管办及时下发工作提示,对疫情期间做好案管工作提出“三个当日”“一步到位”等明确要求,做到案件管理窗口“不打烊”,高效率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确保疫情防控、检察办案“两手抓,两不误”。疫情期间,多地想办法、活举措,灵活开展律师异地阅卷服务,获得律师在微信朋友圈点赞、推广!2020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李亚兰高度肯定检察机关异地阅卷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 李亚兰

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开展异地阅卷服务活动,这是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有益举措。检察机关的这种做法能够让律师、当事人及其家属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有我在,“案-件比” 优化落实


【解说】“案-件比”是我国检察机关为提高案件质量而原创的概念,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子”,与该案在诉讼过程中统计成的“件数”之间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公平正义”。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怀柔分公司管理部经理 薛志国

“案-件比”评价指标,我认为这就是检察机关办案理念的重大转变,办案人员自我加压,把工作做到了极致,减少了不必要的办案环节,让当事人感到案子办得更快了,正义来得更早了,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好的司法获得感。这是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


【解说】最高检案管办把优化“案-件比”评价指标作为2020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最高检案管办的指导下,上海各级案管部门通过测算分析本地“案-件比”,定期发布数据通报,组织课题调研,召开专题论坛,举行研判会商等各种形式,引领全市用好“案-件比”指标。截至2020年11月,上海“案-件比”达到1.31,较去年同期的1.87大幅下降,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提高。


【采访】市民:“现在检察院的办案效率提高了,使老百姓减少了讼累,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力量和温度。”


【解说】在最高检案管办指导下,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将“案-件比”与引导侦查取证率、认罪认罚适用率等关联指标组合分析,深度研判影响 “件”数的症结所在,形成优化“案-件比”的解决方案,打出压缩“案-件比”的“组合拳”。各级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应用,极大地提升了检察办案质效。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案管人在最高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正朝着案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砥励前行。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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