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科普一下!广东从化刑事律师,法院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白晶晶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7 18:26:17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彭勇

记者今天(4月27日)从广州中院了解到,4月23日,广州法院上线广州市户籍人口信息查询功能,当事人打官司不用在法院和公安局之间来回奔波。

上线首日,广州从化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就亲身感受到了这一创新功能带来的极大便利。4月23日下午,张律师满头大汗地跑到广州中院诉讼服务专窗办理业务。

“这个功能上线太及时太方便了!原来,张律师是一件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代理人,其提供的被执行人身份证复印件显示地址是佛山某小区,按照法律规定,其应向佛山法院申请执行。但张律师坚称,被执行人入户广州十多年了,一直在广州居住和经商,因此,他申请立案法官开具《补充材料通知书》,以便他去广州市公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户籍信息,等查询确认后再回来法院立案。林法官即时登录广州市户籍人口信息查询系统,根据张律师提供的被执行人身份证信息,3分钟不到就查询到被执行人户籍地是广州市从化区某小区,随后当场出具了立案受理通知书。

据了解,此前,当事人网上申请立案或来法院立案时,如果未能提交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发生当事人户籍地与身份证住址不一致而影响案件管辖等情形,需由立案法官释明情况,并开具《补充材料通知书》给原告,指引原告前往公安部门进行查询、打印被告的人口信息,查询结果后,当事人再来法院或再次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才能完成正式立案。

为及时消除立案过程中的这一“梗阻”,让当事人不用往返法院就可以完成网上立案,经与广州市公安局协调对接,广州中院开发上线了广州市户籍人口信息查询功能。此后,广州两级法院立案人员在线录入原告提供的广州地区的被告姓名、身份证信息后,系统即可自动核验被告信息真伪,从而有力协助立案人员决定是否立案。这不仅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还减少了市公安部门人工查询的业务量,同时也有效避免法院立案法官重复审查案件材料,大大节约政务资源、司法资源,真正实现了立案工作“一次立”“当场立”、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等效果。

为防止公民个人户籍信息泄露,广州中院专门制定了查询工作规程和办理指南,将查询权限设定在必要范围内。目前只有负责立案工作及诉讼服务“e查询"专窗工作人员才有权使用该功能,使用时必须插入个人密钥,防止账户被盗用,操作过程全程留痕,谁查询、查询谁、查询时间等内容全部自动记录在系统后台,杜绝信息泄露隐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