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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科普一下莱芜市原告刑事律师团队,知否的导演和编剧是谁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文哥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5 18:47:30

微博名为“昔央”的女编剧此前报警称被导演韩某猥亵,韩某因此被行拘10日。10月22日,“昔央”将韩某告上了法庭,向其索赔。

时隔两个多月,12月27日,澎湃新闻从当事人“昔央”及代理律师李莹处获悉,原告“昔央”诉韩某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案一审胜诉,北京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导演韩某赔偿“昔央”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2万余元,此外,法院判处韩某向“昔央”作出书面赔礼道歉,于本判决生效七日之内执行。

“昔央”称,通州区人民法院认为,韩某猥亵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严,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此案案由确定为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并无不当,法院予以确认。

此外,法院认为,考虑到韩某系引发本案纠纷的责任方,且在侵权行为发生后至今未向“昔央”作出赔偿和道歉,在庭审中也未正确认识到此次侵权行为给“昔央”带来的伤害,故法院认为此案的诉讼费应由韩某承担。

“昔央”告诉澎湃新闻,从事发至今已有近450多天,为了诉讼,“我承受了比较大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一面需要维持理性的思考,一面又要应付这件事引发的负面影响”,“但有一点我自始至终没有变过,希望寻求到司法上的公平和正义。”

“昔央”称,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她较为满意,但目前不知道被告人韩某是否还会继续上诉,“我希望早日回归创作,慢慢调整好自己的状态。”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9月27日,微博用户“昔央”发微博称,9月25日晚,其被韩某两次以敬酒的名义实施猥亵。“(他)紧紧搂住坐在桌边的我,强行亲吻了我的耳朵……”

2020年10月5日,导演韩某通过其注册公司的官方微信号回应称,“就黄某(编注:“昔央”)在公共舆论空间公开对我诽谤一事,已严重影响我公司正常运营和家庭生活,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适时公布当晚监控录像。”

韩某当时在回应中称,在9月25晚的宴会上其与黄某相处融洽,黄某并未表现出任何不满的情绪。该回应同时提到,黄某与其影视公司有项目合作,两人尚存在劳务纠纷。

2020年10月30日,“昔央”向澎湃新闻提供一份济南市公安局雪野旅游区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写道,现查明2020年9月25日晚在济南市莱芜区雪野街道办事处韩某美术馆宴会期间,韩某敬酒期间搂抱、亲吻XX……韩某猥亵的违法行为成立。济南市公安局雪野旅游区分局决定给予韩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22日上午,“昔央”起诉导演韩某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开庭。“昔央”的代理律师李莹此前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在损害责任纠纷案中,“昔央”的诉求主要是希望法院认定韩某性骚扰,并判其对相应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李莹称,因韩某的性骚扰以及之后在网上的侵权行为,给“昔央”带来了极大的精神伤害,“昔央”分别提起了损害责任纠纷诉讼和网络侵权民事诉讼。

“昔央”的微博主页显示,其微博认证身份是作家。其微博简介为:编剧,青年作家,媒体人。

相关报道显示,韩某系中国内地男导演、编剧、制片人,2018年,韩某执导的电影曾成功入围戛纳电影节中国电影荣誉奖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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