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给大家普及一下上虞可靠的刑事案件律师咨询网站,守法持正嶷如秋山的读音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梦爵师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4 12:33:08

从检30年间

为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彰显绍兴检察战线上四十年来不平凡的风采与业绩,展现检察干警坚守法治信仰、追求公平正义的不懈努力,今天起,“绍兴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从检30年间】周末专栏。

本专栏挑选绍兴检察从检30年以上的检察干警,紧贴其工作、学习和生活,通过撷取检察官办案等点滴瞬间,以小见大,展现检察人物形象,讲述检察故事,表现矢志不渝的检察情怀,弘扬法治正能量。今天推出第一篇:《张金强:守法持正,嶷如秋山》。

个人简历

张金强

1984年8月起在上虞区检察院工作

现任:上虞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员额检察官

曾任:上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荣誉:全国人民满意检察干警、中国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提名奖、浙江省“十佳”检察官、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先进个人等

勤勤恳恳的他

刑事检察是一项十分严格又繁琐的工作,法律的天平容不得丝毫倾斜,而张金强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八年。在1996年和2001年两次全国性“严打”整治斗争期间,针对纷繁的刑事案件,他身先士卒,亲自办理各类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为此,他不惜放弃休息日,甚至连患病时也无暇自顾,坚守岗位。因工作出色,他所在部门被绍兴市委市政府评定为严打先进集体,他个人也荣立三等功。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

张金强常说,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在办案中,他也确实恪守了这一准则。认真审查案件,深入调查研究,自行补充证据,他从不含糊。尤其是对一些重特大或疑难案件,他总坚持提前介入,现场勘察,真正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例如,在办理一起抢劫案中,他频频提审,一次又一次耐心倾听犯罪嫌疑人的合理辩解,并深入调查核实,最终确定嫌疑人王某不构成抢劫罪,防止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老兵也上新战场

作为当时上虞检察第一个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张金强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敢于调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立足本职工作的同时,又不断探索创新,锐意进取。

担任上虞区检察院当时的起诉科科长后,他发扬“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神,在该院党组支持下,率先实施主诉检察官负责制,使这项改革工作在全省检察系统处于前列,为全省推广该项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

2017年以来,他又积极投身司法改革,坚持一线办理公诉案件,平均每月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五件以上。

不让一个孩子掉队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针对青少年犯罪数增加的情况,张金强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寓情于法,积极开展青少年帮教维权工作。他长期联系一批未成年人,通过定期走访、谈话谈心,开展失足青少年挽救预防工作。

日常办案任务虽繁重,他却仍挤出时间,前往辖区内各个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多年来,在他的课堂上,每年听课受教人数都在5000以上,他也因此先后荣获“中国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提名奖和“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只留清气满乾坤

张金强曾负责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有些人也动起了歪脑筋,企图探口风、套近乎、走后门。对此,张金强总是耐心说服教育,讲明规矩,使人心服口服。对于请客送礼者,则坚决回绝,令别有用心者吃闭门羹,只能灰溜溜地离开,由此也树立起了检察干警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良好形象。

张金强就是这样,三十余年如一日,兢兢业业,淡薄得失,默默耕耘在他所热爱的检察事业上,以一个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和模范之举,谱写了一曲曲感人至深的奋斗之歌、奉献之歌,传遍全市检察机关,传入寻常百姓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