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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观点讯息:襄阳本地宜城市刑事官司律师收费,起诉书如何书写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海王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3 09:16:46

“起诉书是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正式法律文书,是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标志,具有指控犯罪、启动审判、明确审判范围、辩护防御指引等功能,起诉书也是刑检工作的‘门面担当’,被告人、律师、法官乃至社会公众都可以通过这份文书审视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6月7日上午,襄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陈爽就起诉书如何规范撰写为宜城市检察院全体刑事检察部门干警上了一堂示范课。

今年上半年,襄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梁莉、副检察长杨传军先后对宜城院展开调研时提出,人员新旧更替和法律文书撰写质量是制约宜城检察工作质效的瓶颈,要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宜城市检察院党组迅速安排整改工作,持续推进强弱项、补短板,围绕“政治建院、业务强院、创新兴院”的目标,特邀请市院刑检专家来宜为青年干警提升业务水平传经授课。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聚焦该院需求,迎合干警期盼,由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陈爽面对面开展了一次学习交流,该院全体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参加了为期半天的脱产学习。

陈爽按照起诉书的七个部分,分别阐述了首部、被告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案件事实、证据、起诉要求和根据、尾部在撰写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通过规范文本和不当事例的正反对照,精确到一字一句、一段一落、一标点一符号,解决了许多干警疑惑良久的各类起诉书运用问题,再次拧紧全体干警文书撰写规范的弦。

“案件事实部分是起诉书的重点。我们认为,起诉书应该追求的核心目标是叙述性。一言以蔽之,如果说把‘理’讲透、说清楚,就是好的判决书,就体现了判决书的说理性的话,起诉书就是要把‘事’说清楚、说明白,不能语焉不详,不能一带而过,不能笼而统之,要把案件事实一五一十说清楚。”

事实部分是起诉书撰写的重点和难点,陈爽介绍说明了“无一字无证据”、“无一字不精确”、“无一字不规范”的“三无原则”,围绕“一条主线”即犯罪构成,把握“七何”即何时、何人、何地、何行为、何手段、何工具、何后果,传授了叙述方法。

此外,陈爽更是精心准备了该院一份起诉书样本,将理论应用到实务中,字字斟酌、详细分解,给该院刑检干警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实战演练。

“陈爽主任的讲课有范文、有对比、有案例、有思考、有分析,是一次面对面交流,也是手把手帮教。既有理论思考,也有实践上的探索;既有规范性要求,也有应用上的技巧;既有客观的考量,也切合我们的实际工作;既是对我们的具体要求,也是刑事检察工作实务的辅导。我们不仅要学习领悟今天的学习内容,更要学会在工作中思考,在思考中创新。”该院第一检察部分管领导邱德忠对全体干警提出了新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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