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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地区刑事诉讼律师费(河源地区刑事诉讼律师费用多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艳子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0 12:39:58

河源地区刑事诉讼律师费(河源地区刑事诉讼律师费用多少)

品牌域名网站使用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目的:乙方作为甲方品牌在 (区域)的经销商,现乙方申请使用品牌在乙方经销区域的域名网站用于从事品牌传播,市场营销等相关服务。甲方同意将乙方经销区域的品牌域名网站授权乙方使用,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约定使用品牌域名网站。

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经销区域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使用甲方品牌在经销区域的域名网站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经销情况

1、乙方经销区域/市场:

2、官方授权该区域市场的网站:

3、实体店地址(如有):

第二条 域名网站情况及用途

1、品牌在乙方经销区域的二级域名网站由甲方负责注册并承担注册费用,域名网站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将该品牌区域域名网站授权给乙方使用,乙方仅享有在本协议期限内的使用权。

域名网站形式如下: (以实际注册为准)。

2、甲方将该品牌区域域名网站交给乙方后,乙方负责域名网站的建设、运营及开展营销活动,并承担所需费用。

3、域名网站使用用途:

(1)介绍品牌创立背景,历史,愿景,供本地市场消费者查询产品相关信息,用于 品牌传播。

(2)覆盖 品牌在乙方经销区域的当地市场的所有PR公关、广告、SNS社交网络活动。

(3)塑造以及维护品牌在在乙方经销区域的当地市场消费者的品牌形象,深入用户心智。

第三条 域名网站使用期限及权限

1、协议期限: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域名网站期限为 年,即自 日期至 日止。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2、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享有域名网站的使用权的,并负责网站的建设及运营的相关工作,包括博客网站,电商网站、联盟网站以及其他产生消费者网络购物行为的网站类型。

3、乙方可自行选择建站系统,包括但不限于Wordpress,Shopify等SaaS系统。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域名网站的使用情况及运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有权提出合理要求及建议。

2、 乙方在利用域名网站从事的PR公关、广告、SNS社交网络等活动,均应以维护品牌形象、商誉为前提,不得发布任何有损品牌形象或商誉的信息或内容。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任何可能涉及到品牌形象、商誉的信息或内容,均应先提交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发布。对于任何甲方认为可能影响品牌形象、商誉或与甲方品牌策略不一致的内容或信息,甲方有权要求删除或甲方可自行操作删除。

3、 乙方在使用域名网站期间应严格遵守当地相关法律规范以及网站、平台的相关规定,若有违反,造成的罚款等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商誉的损失。

4、 乙方在使用域名网站期间不得发布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信息或内容,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宣传,否则一切赔偿责任均有乙方承担,并赔偿因此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商誉的损失。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 商业秘密:任何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 保密: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 甲方、乙方同意并承诺:在保密期限内,双方需严格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不得私自篡改、不得进行任何更改操作。如有违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4、 保密期限为本协议生效时起至本协议终止后两年止,在保密期限内双方仍然附有本条款项规定的保密义务。本协议的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

1、经双方协议书一致,双方可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协商解除本协议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出现下列情况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在协议期间乙方行为造成甲方品牌形象、声誉受损的;

(2)乙方在使用域名网站时使用违法方式的;

(3)乙方使用域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或内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致使甲方被追责的。

(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造成甲方品牌形象、声誉受损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期限内,如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解除/终止协议,并由违法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品牌受损或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7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支付违约金、损失赔偿、守约方为主张权益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担保费、保全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如对本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本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各方同意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各方同意将和解协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请求依照仲裁规则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制作成裁决书。一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地为深圳。仲裁语言为中文。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 域名网站交还

本协议期限届满或终止之时,乙方应将域名网站交还甲方,并及时完成域名网站相关事宜的交接;域名网站内已发布的信息及内容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删除。

第九条 其他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一致所达成的,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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