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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好的刑事案件律师(绥化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是哪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张白白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3 23:35:18

绥化好的刑事案件律师(绥化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是哪家)

2021河北衡水学院选聘工作人员41名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衡水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选聘单位为衡水学院,坐落在有“北方湖城”美誉的河北省衡水市市区,校园占地面积115.3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6.1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99亿元。校园风景优美,环境宜人,荣膺“全国部门造林绿化400佳”、“河北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三次荣获“河北省园林式单位”。现有20个教学系(部),60个本科专业,分属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农学等9个学科门类。有全日制在校生1.58万人,函授生9017人,生源来自全国除港澳台和西藏之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三、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学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五、选聘步骤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委托第三方进行,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4日下午17:00截止(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提交报名表和相应佐证材料,报名电子邮箱为rsc@hsnc.edu.cn。

3、报名提交材料:

(1)完整、准确填写《衡水学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完整、准确填写《衡水学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

(3)报考岗位代码“B001”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扫描件,报考岗位代码“A013、A014、A015”美术系教师岗位的须提交个人作品集;

(4)个人详实简历,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到证等证件的扫描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和学历认证报告;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的以一个压缩包(.rar)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压缩包须以“岗位代码 应聘岗位 姓名 联系电话”命名,邮件主题须标明为“岗位代码 应聘岗位 姓名 联系电话”,未标明者视为无效报名。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学校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方式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学校沟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选聘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我校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疫情情况在我校网站公布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核时间。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中共党员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裁剪好,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岗位代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委托第三方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将在衡水学院人事处网页发布。

(四)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满分100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均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五)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计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环节的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体检由衡水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考察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间无异议,按规定办理纳入衡水学院人员总量控制数管理的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8-6016029 0318-6016229

联系人:李老师 安老师

七、本公告由衡水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衡水学院

2021年12月17日


2021河北雄安新区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公告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工作需要,决定面向雄安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选聘部分干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共选聘10名干部人才。

二、选聘范围

雄安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选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和德才素质良好,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能力;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本科阶段不含民办、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3.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领域工作经历和素质能力,工作表现突出;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7.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计算年龄、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含)。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1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4日17:00,通过中国雄安官网人才招聘专区(网址:https://rczp.xiongan.gov.cn/)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咨询电话:0312-562083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30。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范填报完整、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

(二)简历筛选。新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根据选聘计划,分岗位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评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进入综合素质测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1.《报名表》扫描件(从报名网站下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类别及工作经历证明;

5.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综合素质测评人数小于3:1的,择优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四)综合素质测评。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笔试重点考察报考者的基本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知识,面试重点考察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组织心理测试作为测评成绩参考。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心理测试结果,统筹考虑、综合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新区组成考察组,到人选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七)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体检和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五、政策待遇

选聘人员纳入雄安新区事业单位编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聘用岗位,薪酬待遇按照雄安新区有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上时间安排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说明。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2021年12月18日


2021河北邯郸市教育局选调学科教研员9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教科研水平,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充实市教科研队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市直学校公开选调一批优秀教师充实教研员队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选调优秀教科研人才。

二、选调岗位和名额

选调学科教研员共计9人。其中:高中数学1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历史1人、高中音乐1人、高中计算机1人、初中语文1人、初中地理1人、小学道法1人、特教1人。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初心;

2.有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有责任感、事业心强、教育观念正、职业道德好,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及组织协调能力;

3.业务能力精湛,现任教学科和学段与应聘岗位一致,精通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教学研究能力和良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6日后出生),从事本学科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具有胜任教科研工作的身体条件;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曾荣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省级及以上讲课比赛业务奖励。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申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为选调对象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或处分期未满的;

3.档案重要材料不全或者弄虚作假的;

4.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能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根据选调条件由个人自荐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相关材料。

报送时间:2021年12月23日--24日

报送地点: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512室,咨询电话:6269823、6269933。

需提交材料:近期免冠同版1寸照片2张、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科以上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邯郸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学科教研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和教科所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和考察。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分别进行笔试、面试、政审考察。

1.笔试: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相关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依据笔试成绩按岗位选调名额不高于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

2.面试:面试分为说课、评课和答辩3个环节,说课环节时长不超过10分钟,评课环节时长不超过15分钟,答辩环节时长不超过5分钟,依次进行。说课内容为竞聘岗位的学科教学内容,现场抽签,备课时长30分钟,评课和现场答辩无准备时间。满分合计100分。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

4.政审考察: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工作成绩、教科研能力、合作意识、组织能力等。考察形式以所在单位民主测评、查阅资料、走访座谈为主,对于有违规违纪、违反师风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等不适宜教研员岗位要求的一票否决。

5.结果公示:考察合格者,将在邯郸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实名向选调纪检组反映,电话:6269879。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根据入选人员政审考察情况,各岗位按选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在成绩并列时优先录用省级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研究生、兼职教研员、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条件进行录用。体检不合格等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规定程序,依应聘者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对初选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

(三)对被选调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答辩和考核,合格者在市教科所编制限额内按答辩考核情况逐步办理调入手续。


2021年12月16日


2021河北邯郸永年区选调外区县永年籍在编在岗教师50人公告

为全面振兴永年教育、建设教育强区,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调50名外区县永年籍在编在岗教师回永年区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目前在永年区外通过公开招聘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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