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汉阳区刑事官司律师费(武汉律师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大骑士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3 22:03:18

汉阳区刑事官司律师费(武汉律师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配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配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重大事项提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粤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认配的股份。

2、本次配股配售比例为每10股配3股,配股价格为9.56元/股。

3、经公司2015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经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本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4、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技术研发、工艺调整、产品测试等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在短期内将可能低于净资产的增长速度,若2016年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5、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建筑物等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1、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六)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如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或者变更现金分红政策的,经过详细论证后应由董事会做出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然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公司审议调整或者变更现金分红政策的股东大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八)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2015年至2017年,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有关规定和条件下,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在充分考虑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性的前提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公告了2015年年度报告,其中未涉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本次配股的发行条件。

6、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本公司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的金额用于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7、本公司还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投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公司的下游市场主要面向汽车、通讯设备、机电及其他行业,上述三大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宏观经济有着较大的关联度,因此宏观经济波动将在较大程度上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随着近年来中国宏观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国内市场的消费能力和需求水平也逐步提高,公司下游行业得以持续快速发展,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当前中国宏观经济稳定发展的大趋势并未发生明显变化,中国宏观经济温和复苏势头仍在延续,但由于中国经济正处于周期性与结构性调整的关键期间,其发展动能有所减弱。如果宏观经济出现短期剧烈波动并导致公司下游产业出现萎缩,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下游需求,使公司面临收入下降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各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5.33%、65.87%、61.82%。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前几大客户实力较为领先,近年来业务发展十分迅速,销售业绩良好,从而有效推动公司销售收入不断加大。

铝合金压铸行业的产业链较为看重长期合作关系,需要较为稳定的业务合作。公司凭借在铝合金压铸领域的技术积累及研究创新,多年来一直与下游优质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相比较其他众多小型客户而言,优质客户的信用状况、品质要求、管理制度等规范程度明显优于小型客户,为公司稳定生产经营提供了保障。如果公司前几大客户的经营状况波动,导致跟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在短期内又无法开拓新客户,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客户集中度较高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较大风险。

(3)市场竞争风险

中国铝合金压铸企业众多,主要从事竞争激烈的日用五金、灯具、机械、建筑装饰等行业用的普通压铸件产品的生产。本公司主要面对的下游行业为汽车、通讯设备等,导致在资金、设备、技术、销售、管理等方面有较高的进入门槛,目前涉及本公司产品领域的企业占比较少。但随着汽车和通讯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不排除未来介入的铝合金压铸企业会越来越多,同时,国外著名厂商也会在国内设立生产基地,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上重大事项,并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等相关章节。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Guangdong Hongtu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公司注册地址: 广东省高要市金渡世纪大道168号

法定代表人: 黎柏其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广东鸿图

股票代码: 002101

成立日期: 2000年12月22日

上市日期: 2006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 19,170万元

邮政编码: 526108

联系电话: 0758-8512880、0758-8512658

传真号码: 0758-8512996

公司网址: www.ght-china.com

电子邮箱: mjg@ght-china.com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各类铝合金压铸件和镁合金压铸件及其相关配件的制造、加工及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汽车、摩托车、家用电器、电子仪表、通讯、机械等各类铝合金压铸件和镁合金压铸件及其相关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

二、本次发行要点

(一)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经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5年度配股配售股份比例的议案》,进一步明确了配股比例、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配股发行已于2016年1月1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5号文核准。

(二)本次发行基本条款

1、证券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2、票面金额

人民币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1,700,000股为基数,配售股份数量为57,510,00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控股股东风投公司、科创公司和粤丰公司已公开承诺按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4、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1)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为9.56元/股。

(2)定价依据

1)不低于发行前广东鸿图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3)参考广东鸿图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充分权衡广东鸿图发展与股东利益之间的关系;

4)由广东鸿图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预计募集资金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

6、发行方式

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7、发行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8、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由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以代销方式承销。

(四)发行费用

本次配股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验资费、发行手续费、推介宣传费,以上费用合计不少于人民币万元。

上述费用为预计费用,承销费和保荐费将根据《承销暨保荐协议》中相关条款根据最终发行情况确定,推介宣传费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增减。

(五)主要日程与停复牌安排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六)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流通。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黎柏其

注 册 地 址: 广东省高要市金渡世纪大道168号

电 话: 0758-8512880、0758-8512658

传 真: 0758-8512996

董事会秘书: 莫劲刚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办 公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电 话: 020-87555888

传 真: 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 牛婷、朱项平

项目协办人: 陈坤

项目组其他人员: 张欣、欧阳渐敏、郝颖超

(三)发行人律师: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谈凌

办 公 地 址: 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广发银行大厦20楼

电 话: 020-87311008

传 真: 020-87311808

经 办 律 师: 戴毅、邓洁

(四)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蒋洪峰

办 公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0楼

电 话: 020-83939698

传 真: 020-83800977转8611

经办注册会计师: 何国铨、徐如杰

(五)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 册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 话: 0755-88668888

传 真: 0755-82083947

(六)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注 册 地 址: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电 话: 0755-25938000

传 真: 0755-25988122

(七)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一支行

户 名: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 款 账 号: 3602000109001674642

第二节 主要股东情况

一、发行前本公司股权总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份总额为191,7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7,425股,占比0.004%;无限售条件股份191,692,575股,占比99.996%。

二、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报告经正中珠江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简要财务报表

(一)简要合并财务报表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简要合并利润表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简要母公司财务报表

1、简要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简要母公司利润表

3、简要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二、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二)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三、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的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最近三年资产及其结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是公司加大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等逐步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净利润和留存收益稳步提升,净资产逐年增长。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7.26%、47.14%、47.21%,公司负债负担略有增加,且资产负债率略高于同行业约40%的平均水平。

公司资产结构及主要的资产项目如下表所示: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投资规模的扩大,流动资产所占比例逐步降低,非流动资产所占比例逐步提高;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金额逐步减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存货金额有所波动;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稳步增加,无形资产保持稳定。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及主要负债项目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本公司负债的构成主要是经营性的流动负债,其占比超过了80%。2013年以来,公司负债规模呈整体上升的趋势,2015年末的负债水平相较于2013年末增长了15.42%。

本公司负债规模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本部和南通鸿图一期项目、武汉一期项目的投产和建设,公司生产经营规模逐渐扩大,其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以及资本性支出均快速增长,从而导致公司债务规模持续增长。

二、盈利情况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情况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实力和管控能力不断得到提高,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开拓新市场、新领域,业务整体保持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本公司总体而言整体规模、产品销售均稳步增长,经营业绩也稳步提升,公司2015年实现的营业收入相较于2013年增长23.92%,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1.32%;2015年实现的净利润相较于2013年增长42.85%,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9.52%。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业务主要还是继续以汽车和通讯类压铸件为主。公司加大了对通讯类产品市场的开拓力度,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完善,减少了对客户的依赖程度,抗风险能力提高;在原有的汽车类压铸件领域,公司密切关注和跟踪新能源汽车市场和前沿技术的发展,积极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目前已经与日产、特斯拉、比亚迪等知名新能源汽车客户开展合作,并开发新能源汽车类产品累计近30款。受上述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规模不断扩展,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持续增长。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868.86万元,同比增长1.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68.50万元,同比增长9.10%。

三、盈利能力的前景分析

(一)宏观前景分析

1、汽车和通讯行业波动对公司业绩具有较大影响,逐渐完善的产品业务结构、提升的产品产能规模和扩展的产业基地布局可以增强压铸行业内各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随着近几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汽车产业正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2015年中国汽车生产2,450.3万辆,同比增长3.3%,销售2,459.8万辆,同比增长4.7%。“十二五”期间中国汽车市场仍将处于良好发展阶段,全球汽车产销中心将逐渐向中国转移。

受此影响,国内汽车零部件的需求持续增长,国外产能也进一步向国内进行转移,预计国内汽车压铸件的总体规模仍有提升空间。

3、目前,通讯行业整体而言还在持续稳定的增长中,处于4G网络、LTE等新产品的技术升级状态。受此影响,国内移动基站建设的需求持续增长,预计通讯类压铸件的总体规模仍有提升空间。

(二)公司主要优势

1、技术、规模和管理优势明显:公司作为国内压铸行业的龙头企业,以及少数几家上市公司,在资金规模、技术上相较于其他竞争对手存在明显优势;公司同国内少数大型压铸企业已经成为大型整车(机)厂商全球采购平台的供应商,在装备和技术水平上开始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并形成一定壁垒。

2、公司运营能力指标相较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显示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管理与运营能力。

(三)公司主要困难

1、虽然公司在国内市场存在一定的技术优势,但是同行业领先水平还是存在差距。例如以公司目前的生产实力,公司尚无法实现能满足低含气量要求、高难度复杂件、高强度、高致密性要求、形状要求十分精密的压铸件的生产;

2、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进行项目投资和规模扩张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压力并制约下一步发展,因此需要拓展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四)盈利能力发展趋势分析

随着前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南通鸿图一期项目及二期项目的达产和生产经营正常化,南通鸿图将使公司能够更好的辐射华东区域、降低物流成本,可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的盈利和现金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武汉鸿图一期项目的建设,未来随着武汉鸿图一期项目的达产和生产经营正常化,公司将能够为华中地区客户提供零距离的配套服务,从而提升公司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和综合水平,满足日益增多的汽车精密压铸件的需求并实现公司的规模和盈利水平的提高。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拟投入下述二个项目:

1、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项目(一期)

增资控股子公司武汉鸿图实施该项目,预计以募集资金投资额为2.00亿元。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二个项目全部以募集资金投入。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将按上述项目编号顺序将募集资金依次优先投入编号在先的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由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为把握市场机遇,使投资项目尽早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将根据资金状况进行先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本次配股及本次收购涉及的有关审批与授权

1、广东鸿图

201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配股的相关议案。

2015年5月22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配股的有关议案。

2016年1月19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5号文《关于核准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本次发行。

2、粤科集团

2015年4月27日,粤科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公司参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融资的议案》。

2015年5月11日,广东省科技厅下发《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有关问题的批复》(粤科函规财字[2015]592号)同意粤科集团全额认购本次配股中可配售股份。

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项目必要性及市场前景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发展前景

近几年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的汽车产业正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数据,2015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双双突破2,400万辆,连续第七年位居全球第一。2015年我国汽车生产2,450.33万辆,同比增长3.30%,销售2,459.76万辆,同比增长4.72%。“十二五”期间中国汽车市场仍将处于良好发展阶段,全球汽车产销中心将逐渐向中国转移。而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是汽车产业发展的基础。没有强大的汽车零部件工业作基础,汽车整车制造业失去其重要支撑。目前,汽车零部件在整车价值中的比重约占55~66%左右,汽车产销量的稳步增长将推动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良好发展。

武汉是中国第二大汽车集团东风汽车的大本营,东风本田、神龙汽车和东风乘用车等的生产基地都位于武汉经济开发区,围绕着整车生产,零部件配套产业已经非常的成熟。作为东风本田、东风康明斯等汽车厂家的战略合作供应商,面对发展机遇,广东鸿图选址武汉建设厂区,为东风本田、东风康明斯等客户提供零距离的配套服务,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公司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和综合水平,满足日益增多的汽车精密压铸件的需求。

2、市场预测

(1)目标客户

广东鸿图公司目前在武汉地区及附近已有的客户分别如下:

1)东风本田汽车(武汉)有限公司、东风康明斯、郑州海马等都已经在量产供货。

2)东风格特拉克:广东鸿图已经是格特拉克的供应商,也是东风格特拉克选择的供应商;郑州日产、风神襄樊汽车:本公司的部分产品是通过东风日产配送给这两家,在武汉鸿图一期项目建成投产后,由于物流下降的优势,可以获得更多的订单。

3)潜在客户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东风雷诺汽车有限公司(在武汉汉阳建设中)

广东鸿图在武汉鸿图一期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对武汉及周边区域现有客户就近供货,降低物流成本,开发潜在客户,实现双赢。

(2)主要产品

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汽车工业突飞猛进,推动压铸生产持续增长。目前广东鸿图已在生产或与客户达成意向的产品包括:北美通用全球采购的汽车铝合金外壳,克莱斯勒全球采购的汽车铝合金外壳,奇瑞汽车自动变速箱,江西格特拉克公司铝合金变速箱体。广东鸿图现有国内主要客户需求量已达每年300万件。

在项目实施后,公司将从产品精度、工艺技术、产能产量上更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公司的目标市场角度分析,实施后有更广阔的市场。

(二)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50亩,建设厂房73,114㎡,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一期建筑面积43,064㎡,二期建筑面积30,050㎡。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一期项目建设。

1、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项目(一期)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

项目建设主体:武汉鸿图

项目实施地址: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雪佛兰大道8号

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3年,建设期从2014年1月开始计算,到2016年12月全部建设完成;预计2016年达产率38.30%、产量5,750吨,2017年达产率67.70%、产量10,150吨,2018年完全达产,产量15,000吨。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

(1)在武汉鸿图现有厂区内,建设项目所需的压铸车间、数控车间、成品仓库等,并进行相关的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环保、通风除尘、绿化等公用辅助工程的建设;

(2)购置生产所需的280T-2500T的冷室压铸机、数控加工中心等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以达到项目所需要的生产规模及技术指标;

项目建设目标:项目一期投产后,将实现年生产压铸铝合金能力1.50万吨,年产值6亿元。

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武汉鸿图一期项目已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累计投入14,525.26万元,其中:厂区基建工程及设备投入11,756.73万元、土地使用权投入2,768.53万元。未来,武汉鸿图一期项目还需投入约15,474.74万元。

3、项目立项、土地、环保等报批事项

(1)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项目(一期)已经取得武汉市江夏区发改委出具的2014011533510064号《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项目(一期)已经取得武汉市江夏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夏环审[2014]54号文。

(3)项目用地为武汉鸿图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内的自有土地,土地面积100,340.97㎡(夏国用【2014】第193号),不涉及新增土地。

4、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约为30,000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支出情况如下:

5、项目技术情况

(1)技术方案

本公司经过设备的技术比选,公司决定采取意大利、日本及国内公司的多功能超高速压铸机。从技术性能角度分析,该设备在压射高速、低速下限、真空性、局部挤压技术及稳定性、再现性方面都优于国内外同类设备。项目完工后,公司的技术提高情况如下:

(2)生产工艺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

6、原材料和能源供应

(1)原材料

本项目生产主要原材料是铝合金液,广东鸿图已经形成了稳定可靠和成熟的供应体系。公司与供应商关系良好,只要有充足的资金,供应问题随时满足。广东鸿图铝合金液供应商武汉鸿劲金属铝业有限公司,也已选址武汉鸿图用地西侧建设生产厂区,项目原材料供应完全可满足项目正常运营和发展需要。

(2)能源供应

本项目能源消耗主要是电、水、天然气。

本项目用电负荷6,456.76KVA,年耗电约1,300万kWh,厂区内设10kV配变电所,电源引自园区110kV段岭庙变电站,电力线路已沿园区各道路埋地敷设至项目地附近,供电有保障。

本项目平均日用水量约372.19m3/d,年用水量85,242.76m3,接道路市政给水管供水,由金口水厂供水,水厂设计规模100万m3/d,近期建成25万m3/d,供水能力充足。

本项目年用气量约2.63万m3,从段岭庙燃气调压站(F=0.475ha)接入,供气管道已沿园区各道路敷设至项目地附近,满足本项目的用气需要。

7、财务评价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武汉鸿图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产能将达到15,000吨/年,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华中地区的竞争力和知名度,加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本项目盈利能力良好,2018年完成100%投产后,预计各项主要效益指标如下表所示:

综上所述,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项目(一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鸿图发展的需要,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将会为广东鸿图带来良好的投资收益,为股东带来丰厚的回报。

三、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必要性分析

(一)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近年来,公司为提高生产能力、产品市场竞争优势和工作效率,进行了大规模持续设备技改投入、员工生活区建设、武汉鸿图一期项目先期投入等工作,所需资金主要通过公司自筹及债务性融资筹集;此外,新客户、新产品不断增加以及存量业务规模的扩大亦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具体表现为:

1、公司流动性资产需求大幅上升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汽车类压铸件业务取得了较好的发展,营业收入从2013年的18.23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22.59亿元,增幅23.92%。受此影响,公司不断增加产量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其存货从2013年末的3.07亿元增长到2015年末的3.22亿元,增幅5.03%;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从2013年末的6.90亿元增长到2014年末的7.59亿元,增幅10.01%,产量增加所引起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短缺,成为制约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

2、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

为筹集前述资本性支出所需资金,公司除通过自有资金筹集外,还进行了持续的债务性融资。负债合计数由2013年末的11.31亿元上升到2015年末的13.05亿元,增幅15.42%;公司资产负债率由2013年末的47.21%,上升到2015年末的47.26%,略高于同行业约40%平均资产负债率。

3、公司利息支出上升

由于公司负债金额的增加及在报告期内国家基准利率的波动,2013年、2014年、2015年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3,000.84万元、3,067.52万元、2,565.50万元。

此外,2015年,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净额为16,321.70万元;同时,截至2015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5,928.42万元,短期借款37,872.74万元,存在较大的财务压力。

(二)补充流动资金数额的测算

参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中有关运营资金周转次数和营运资金量的计算公式为:

1、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以广东鸿图2015年度审计报告为基础测算上市公司的相关周转率指标如下表: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4.14次。

2、2016年预测所需的营运资金量

在不考虑通过新增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的情况下,公司需补充的资金量=营运资金需求量-可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金额 其他可以预计的投融资支出。

2016年预测所需的营运资金量=2015年度销售收入×(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1-2015年度销售利润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根据广东鸿图2015年度审计报告,以2015年销售利润率6.45%和近两年平均收入增长率11.32%,作为销售利润率和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

2016年预测所需的营运资金量=225,868.86万元×(1 11.32%)×(1-6.45%)/4.14=56,816.31万元。

3、可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金额

假设公司2015年末的营运资金余额全部可作为公司2016年的营运资金贡献,2015年末公司的营运资金余额=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9,423.37万元。

剔除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中承诺投资项目资金余额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利息收入合计2,083.64万元。

因此,修正后2015年末公司的营运资金余额=17,339.74万元。

4、上市公司未来的资金缺口

假定公司没有其他可以预计的投融资支出。

上市公司未来的资金缺口=2016年营运资金需求量56,816.31万元-2016年末营运资金余额17,339.74万元 其他可以预计的投融资支出0.00万元=39,476.57万元。

因此,有必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

(三)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表: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报,Wind

如上表所述,2015年、2014年、2013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7.26%、47.14%、47.21%,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流动比率分别为1.18、1.17、1.35,均大幅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速动比率分别为0.88、0.84、1.04,也大幅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公司需进一步改善财务状况,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资产负债比率,提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本次配股补充流动资金后,可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缩小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增强公司抗风险的能力。

综上,公司有必要通过补充部分流动资金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与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项目(一期)使用金额的差额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减少或替代短期贷款,降低公司利息支出和财务成本,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已披露的季度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

自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保荐机构或联席主承销商住所查阅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次发行的配股说明书全文。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9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