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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刑事业务律师咨询(山东知名刑事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海王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3 21:13:19

山东刑事业务律师咨询(山东知名刑事律师)

今天荣成市司法局召开了2023年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会议邀请了威海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正负主任于波、张亮给我们荣成市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及各乡镇司法所的所长讲授有关法律援助的工作事项。通过两位领导的讲课我从中看出如下几点,给律师同行及法律工作者汇报一下:

一、刑事案件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在威海市从庭审辩护延伸到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阶段。

刑事辩护全覆盖在威海市范围内试点,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国家决定再延伸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国家将试点地域安排在威海市范围内,这是威海市广大律师的福音。在法律服务市场非常激烈的情况下,政府能够提供财政补贴支付律师费用,也能够扩大了律师受理案件的数量,增加律师的个人收入。

那些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们也能够得到国家给予的法律援助,更能够体现与保障人权的的宪法、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规定。这是体现律师个人与社会及刑事被告人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体现,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手段。

随着威海市法律援助全覆盖程序的延伸,以后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会惠及全国的律师与被告人及社会。

二、司法局狠抓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

我们这里的法律援助案件不但不准实习律师办理,也挑选资深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来保证办理案件的质量。

省司法厅对于法律援助案件做出质量标准,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此标准来考核律师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是否符合此标准,再来决定律师所办理的案件是否合格?是否优良等等级,再决定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这就改变了以前的做法,不管质量怎样均能够得到国家的财政补贴。这个标准是律师代理案件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我觉得这个质量标准应当是资深律师集体讨论做出来的,非常专业!如果律师在日常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能够做到这样,那么这位律师肯定是具有非常大的作为!

司法局通过保证办理法律援助标准的这件事来看,受援人得到的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办理案件的水平会更高!这有利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在社会中的知名度,不是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个律师来糊弄人的。

三、司法局通过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程序与标准可以提高律师的职业素质,提高律师的执业技能。

目前律师行业能存在一个普遍的现象,职业素质有待提高,执业技能有待提高,已经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那么律师的职业素质是什么?谁能够说的清楚?大家均通过了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了,是不是就是符合律师职业素质了?我觉得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你考试了通过,现在让你再考试很可能就通不过了。再说即使那个考试的标准 ,也远远满足不了法律服务实践工作的需求。还有的是所为考试的一些东西,在司法实践中就根本用不到。

全国律师协会制作了律师办理案件的规范。我看了就觉得不错,但是还是进行了一些粗线条的处理,如果运用的法律服务实践工作那是远远不够的。

通过指定法律援助案件的规范,能够使律师的法律职业素质得到提升,法律服务技能也能相应进行提升。这个标准体现在一些程序上必备的细化,与内在实质东西要到位。

以前那种应付公事,走过场的法律援助工作,已经不行了。今后律师接受法律援助案件必须办理才可以的。律师通过日常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形成了一个好的习惯,那么不管在法律职业素质或者在执业技能部分肯定有一个突飞的过程。

我日常在我的自媒体平台上就能够看到山东、广东、河南法律人士非常注意学习!这次我也看到了司法行政系统我们山东省的也是非常厉害大的。我们的小威海市就更伟大了!

四、通过本次学习更深体会到政府非常务实了。改变了人们心目中的官僚形象了。看来整天开会还是有作用的。咱也不是党员 ,就得向党员看齐!你看看党与政府这样为咱老百姓好,咱们是不是应当感谢当领导的好,少一份戾气 ,多一份理解与谅解 ,多好呀。

上述就是我一个群众律师参加今天荣成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的感受。我的认识水平很低!政治素质也低。如果有认识不到位的地方请社会上的各位朋友批评指正,以便提高我的觉悟 ,逐渐缩小与你们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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