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国庆节期间,笔者写了六篇关于自己对帮信罪的浅知拙见。现综合前文,简单介绍下帮信罪的无罪、轻罪、从轻三种辩护思路。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9.1-理论简介》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9.2-与其他罪名的区分浅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9.3-典型案例简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9.4-司法实务 简介》
《帮信罪9.5-宁波地区不起诉案例浅析-以136份检察文书为样本》
《帮信罪9.6-宁波地区缓刑案例浅析-以253份判决书为样本》
正文
一、无罪辩护
(一)是否明知?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是入罪前提之一。“明知”作为主观心态,要以外在表现来证明,还要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标准。
明知的认定包括确证明知和推定明知。
1、证明明知
一般以被告人供述、同案犯供述、证人证言、电子证据等证据材料综合分析,查验其是否承认,有无他人指证,客观证据能否反映其主观心态,全案证据结合起来是否能够排除其辩解。
包括行为人提供的技术、服务,自身行为是否具备合法性,是否接受他人指使、安排、指挥,有无酬劳、好处费,一对一还是一对多,对他人犯罪情况了解程度,根据常识或行业规范能否判断被帮助者是否
从事犯罪行为,上游犯罪是否证成,对平台上充斥的非法信息、维权、投诉、举报如何处理等等。
2、推定明知
《2019解释》规定了七种推定主观明知的情形,《2021意见》还举例了一种其他情形。
对此可搜集有利证据:(1)监管部门以何种形式告知,告知有无送达;(2)有无监管义务、监管能力,义务来源为法定义务还是行业规范,接举报后有无采取一定措施;(3)了解行业一般交易规则,判断交易价格和方式是否明显异常;(4)技术支持、帮助行为可否为正常社会生活所需,有无存在的合理基础;(5)日常工作有无加密通信需要,是否出于逃避监管、规避调查目的而采取隐蔽手段;(6)是否明知他人因涉嫌犯罪而逃避监管、规避调查等等,核心在于为异常行为寻找合理支持。
3、辩护思路
实践中,没有“明知”的辩解理由有以下几种:
提供技术、服务的中立帮助行为,从自身经历或行业规范来看,对什么人会将技术或服务用来犯罪不知情;
面向客户的不特定性,没有同客户有更多的交流,只是搭建技术或平台,以一般人的视角难以判断出客户从事的行为具有非法性;
提供的服务行为有明确的交易对价,费用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市场要求,没有其他获利渠道;
公司职员内部正常履职,没有额外报酬,缺乏犯罪认识,欠缺认识犯罪所需的必要知识,没有认识到自身业务的非法性。
因此,要充分把握“明知”认定规则,分析证据材料能否证实行为人的“明知”,审核其“辩解”是否难以反驳,将辩护做到有的放矢。
(二)被帮助行为是否构罪?
被帮助对象实施犯罪也 是入罪前提之一。该行为要达到该罪名的入罪门槛,且证据充分的标准。
1、入罪门槛
帮信罪针对的被帮助对象往往是一对多的情况。如果众多被帮助对象的实行行为尚未都能达到犯罪程度,个体行为的危害性不符合标准的,比如未能达到犯罪数额或情节要求,那么帮助者能否构成犯罪。
2、证据充分
被帮助者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帮信罪当然不能成立。因为,被帮助者是否犯罪查证不清的,帮助者是否帮助他人犯罪同样处于尚未查证属实的境况。
3、例外情况
《2019解释》也规定了例外规则,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但有两种情况不得适用例外规则:(1)对于帮助少数或单个对象的,仍要以被帮助对象构成犯罪为前提,如果查证被帮助对象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也不构成本罪;(2)被帮助对象实施的必须是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如果仅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也不可适用该规则。
4、辩护思路
对上游行为全面研判,上游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自然脱罪。
慎重把握例外规则的适用条件。帮助单个或少数的,全部上游行为均须具有刑事违法性;帮助对象众多的,亦须排除上游行为仅为一般违法的部分。
二、轻罪辩护
帮信罪or上游犯罪共犯?
与被帮助者实施的犯罪如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集资诈骗罪等相比较,量刑在三年以下的帮信罪属于轻罪。
从理论上看,若行为人与上游犯罪正犯存在通谋,为正犯提供帮助的,可能被指控为具体罪名的共犯。实务中,上游犯罪如诈骗、开设赌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罪名量刑较重,一旦认定为共犯,即使是从犯也会被处以较重刑罚,因此是重罪共犯 还是帮信罪,亦是常见的辩护方向。
辩护思路
审查行为人的明知程度,是对犯罪活动有抽象认识,还是对犯罪手段具体明知。行为人往往并不清楚被帮助对象具体要实施何种犯罪行为,这种情况难以认定为上游犯罪的共犯。
即使存在一定程度共谋,也不必然构成上游犯罪的共犯,本罪本就是帮助犯的独立罪名。
结合在案证据,综合分析帮助者认知程度的或然性、片面性、可能性,犯罪内容的概括性、具体性,帮助者自身位置的独立性、耦合性,帮助者与被帮助者有无具体犯罪合谋、意思联络。
二、从轻辩护
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
(1)自首;(2)坦白;(3)立功;(4)退赃退赔;(5)犯罪中止;(6)犯罪未遂;(7)犯罪预备;(8)从犯;(9)胁从犯;(11)认罪认罚;(12)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
声 明
本文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案情、数据等素材均来自公开信息。如有侵权,速速联系。任何仅依照本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做出的行为或不行为而造成任何后果的,皆由行为人自行负担。如需专业法律意见,建议向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士寻求咨询或帮助。
宁波刑事会见律师咨询(宁波刑事案件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导语国庆节期间,笔者写了六篇关于自己对帮信罪的浅知拙见。现综合前文,简单介绍下帮信罪的无罪、轻罪、从轻三种辩护思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9.1-理论简介》《帮助信息 时间:2023-05-03包头专业刑事律师排名(包头知名刑事律师)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朱润生,男,1960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502211960********,汉族,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案发前系包头市**昆都仑区分局**,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 时间:2023-05-03包头专业刑事律师收费(包头刑事律师事务所)
包头市首届青年律师辩论赛隆重开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及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2周年之际,包头市首届青年律师辩论赛于6月12日上午在包头市电视台演播大厅隆重开幕 时间:2023-05-03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方式(刑事诉讼法辩护的概念)
案情简介 浙江某能源有限公司涉嫌虚开上亿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21年6月被浙江某市税务局稽查局立案检查,后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刑事拘留。此事件引发数百 时间:2023-05-03刑事辩护纠纷律师团队(刑事辩护纠纷律师团队建设)
韩玲,女,吉林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辽宁申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刑事领域案件。第一届大连市 时间:2023-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