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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刑事案是向北京最高院申诉吗(贵州省刑事案件立案与量刑标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屠龙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7 12:12:51

贵州刑事案是向北京最高院申诉吗(贵州省刑事案件立案与量刑标准)

疫情下民营经济发展遭遇重创,诸多民企也面临生死考验,为帮助民企渡过难关,司法机关多次提及将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当前侵犯民企权益行为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民营企业需要怎样的司法保护?全国“两会”期间,南都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受访者供图

在他看来,民营企业需要平等的司法保护,企业的经营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既要坚持慎捕慎诉,以更大的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又要有力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对罪行严重,必须逮捕、起诉的,坚决依法惩治,做到保护而不放纵。

谈保护民企:

持慎捕慎诉,防止“构罪即捕”

南都:受疫情影响,很多民营企业都遭遇重创,对此贵州检察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傅信平:贵州省检察院精准开展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案件刑事诉讼监督,注重帮助民营企业挽回损失。2020年1月至4月,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侵犯民营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168人、提起公诉229人。同时,实行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每个检察院都在辖区内确定急需帮扶的民营企业作为帮扶对象,全省检察机关共确定了150余家。检察机关采取上门走访、法治宣讲、座谈交流等方式,引导企业、企业家增强法律意识。

南都:现阶段,侵害民企权益行为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民营企业需要怎样的司法保护?

傅信平:近年来,贵州检察机关对侵犯民营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零容忍”。从2019年办理案件的类型来看,侵犯企业财产权类的犯罪案件数量占比最大,盗窃、诈骗、职务侵占等涉财产类犯罪案件占了60%左右,其中,盗窃犯罪占了近一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企业需要平等的司法保护。企业的经营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既要坚持慎捕慎诉,综合考虑政策调整、经营不善、市场风险等市场主体意志以外的因素,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更大的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又要有力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对那些罪行严重,必须逮捕、起诉的,坚决依法惩治,做到保护而不放纵。

南都:在针对民营企业适用强制措施中,如何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傅信平:我们坚持慎用羁押性措施,严格把握批准逮捕条件,依法认真审查行为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结合犯罪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进行综合判断,坚决防止“构罪即捕”。

对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涉嫌犯罪被逮捕的,逐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同时,检察机关坚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企业正在投入生产运营和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冻结。

谈公众信访:

所有信访7日“应回尽回”

南都:检察机关对信访案件办理时间提出了要求,要做到7日“应回尽回”“能回尽回”,请问贵州省检察院是如何保证信访办案时效的?

傅信平: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贵州检察机关接收处理各类群众信访共34451件,所有信访全部做到7日程序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全省检察机关对收到的群众来信,建立群众来信登记台账,当日登记,录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来信登记后应在一周内完成拟制审批、程序性回复和分流移送。同时,检察机关还建立了信访工作联络员制度,由信访工作联络员每月初对上月群众来信的数量情况、分流情况、程序性回复情况、办理过程或结果性答复情况进行汇总报送,对案件承办部门三个月即将到期的案件进行提醒催办。

南都:如果检察机关7日内程序回复了,3个月内也答复了办理过程或者结果,但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检察机关应如何处理?

傅信平:对检察机关进行办理结果答复仍不服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部门必须进行至少一次释法说理,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进行一次预约联合接访,两部门共同接访当事人。对经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部门接访后,当事人仍有疑虑的,预约涉法涉诉专家咨询律师进行接访,从第三方及专业律师的角度进行释法说理,并提出合理性的法律建议。

对法律程序已完结,仍继续信访的部分当事人,采取邀请第三方参与的公开听证方式解决其信访问题,必要时启动信访终结程序,进行终结移交。对检察机关进行办理结果答复后仍需要救济途径的,口头或书面告知其救济途径,可向相关机关继续进行申诉。

谈智慧检务:

跨部门大数据平台打通网络屏障

南都:去年两会时您曾谈到,贵州检察机关将全面打造贵州智慧检务新生态,除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外,贵州智慧检务还有哪些新发展?

傅信平:2018年,中央政法委要求贵州、上海两地优化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探索开展试点应用。为做好该项工作,结合一线办案实际,我们寻找多种形式深化智能辅助办案建设和应用,相继研发了阅卷笔录、辅助审查等多个辅助办案工具。 2019年,贵州省检察院又以专项工作形式,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深化智能辅助办案应用,每月定期通报应用情况、考核应用成效。之后,最高检又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中的卷宗识别、图像识别等7个智能辅助办案功能的研发任务交给了贵州,并在贵州开展试点应用。

南都:今年1月3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在贵州试点上线。请您谈谈2.0版在贵州的试点情况。

傅信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是智慧检务建设的最新成果。相比过去的1.0版,2.0版在运行速度、易用性、智能化和人性化等方面有重大提升。

通过近半年的试点应用,我们率先体验到了检察办案2.0新模式。这一模式整合了办案资源,优化了司法办案组织及办案团队模型,体现了司法办案专业化、组织体系科学化、检察队伍职业化的发展理念。不仅如此,新模式还突出“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的目标原则,内嵌了许多智能化办案工具,如案卡智能回填功能,解决了办案人员大量的手工录入,避免了办案中的重复性劳动,减轻了办案干警的工作压力。此外,通过办案信息记录与办案规则、标准的自动比对,实时进行案件质量扫描并进行预警提示,促进了检察官执法办案的规范化。

截止4月底,贵州省检察机关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受理各类案件30544件,占同期总案件数的59.89%,其中刑事案件12593件,民事案件534件,行政案件211件,公益诉讼案件3429件,刑事执行检察案件10494件,未成年人检察案件1661件,检察技术493件,检委办300件,基本实现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

南都:贵州的大数据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各个政法部门之间大数据实现了互联互通吗?检察机关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傅信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了政法数据的“聚通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政法各家网络的连接问题,由于检察机关网络是涉密网,无法实现与公安、法院、司法等其他单位办案网络的互联互通,成为了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的第一个障碍。

为实现与其他政法单位办案网络的互联互通,2018年初,贵州省检察院主动到最高检申请建设检察工作网并获批准,5月建成了第一家检察工作网,打通了检察环节的网络屏障,实现了与政法专网之间的数据交换,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公、检、法、司等部门在省级层面的网上数据流转和业务协同。通过助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我们的办案质效得到了较大提升。案件流转效率提高了,办案成本降低了。数据利用效率提升了,重复录入工作也就相应减少。此外,送案标准统一,办案就更加规范了。截止目前,全省检察机关通过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接收案件57107件,推送案件58138件,办理案件115245件,实现了刑事案件全流程接入、办案单位全范围覆盖。

南都记者刘嫚实习生王佳欣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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