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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审判庭电话(北京市刑事案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冷少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6 01:02:13

北京刑事审判庭电话(北京市刑事案件)

为适应北京公安工作发展,强化北京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北京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警务辅助人员,欢迎有志投身北京公安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青年朋友们积极报考。警务辅助人员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使用、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81人,岗位计划表详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zcwj/2023zc/202303/t20230303_2928070.html)。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4.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获得毕业证书),其中2023年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2023年7月底前)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5.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6. 具备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具备招聘单位规定拟任职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8.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及赌博、毒品、卖淫、嫖娼等受过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岗位查询:报考者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服务频道(https://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和北京市公安局网站(https://gaj.beijing.gov.cn)招录信息专栏进行查询。

2. 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10:00至3月10日16:00。

3. 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考试报名栏目。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

报考者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影响后续聘用等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 资格初审: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28日至3月31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 笔试主要考核报考者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质。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笔试内容参照招录公务员考试内容,涉及数学推理及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对报考者应具备的通用知识的考查。

2. 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到相应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4. 报考者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5. 报考者应严格遵守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考试现场防疫措施。

6.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公布。

(三)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未达到1:3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遇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报考者放弃的情况,依次递补。报考者应按照报考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2023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就业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报考者可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查询面试成绩,以及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并按照1:1.5的比例进入后续测试环节的人员名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五)各项测试和政治考察

招聘单位组织进入后续测试环节人员进行体能测评、心理测试、体检和政治考察,相关标准参照我局招录人民警察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我局对各项测试和政治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专栏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我局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

(七)递补与补充聘用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我局将根据各单位空额情况适时统一组织递补和补充聘用工作。

1. 递补。对因报考者自行放弃聘用、聘用后解除聘用等原因产生空额的岗位,在下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本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评、心理测试、体检与政治考察等,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2. 补充聘用。补充聘用主要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心理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不再组织笔试。补充聘用人员范围为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笔试成绩合格但因名额限制未被聘用的报考者。

四、疫情防控

为保障广大报考者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我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必要的防疫措施。请报考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疫情情况和考试防疫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需说明事项

在招聘全程中,招聘单位将对报考者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如果已经被聘用,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招聘过程中,报考者要确保本人报送的联系方式有效并保持通信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审核、测试的,将视为报考者自愿放弃。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2333。

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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