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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地区遂川县刑事二审律师(江西遂川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发财兄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5 10:50:54

吉安地区遂川县刑事二审律师(江西遂川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7月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江西“赖和平”案代理律师处了解到,当日下午,赖和平的家人和代理律师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该案补充申诉状,申请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启动再审程序。

7月9日下午,赖和平家属及代理律师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补充申诉状。

赖和平今年53岁,是江西省遂川县桃坑村农民。2004年,被指控抢劫并杀害附近村庄一名独居老太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服刑期间,其始终坚持无罪申诉,至今已16年。

赖和平的代理律师冷克林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2018年8月,律师曾向江西高院提交申诉状和证据材料,但该院尚未作出复查或驳回申诉的决定。2019年6月,封面新闻以《江西农民被指抢劫杀人喊冤15年 父母和首位申诉律师已离世》为题,对此案进行报道。

据了解,此次赖和平重新向江西高院补充提交的申诉材料,包括了律师重新委托法医做的尸检报告。冷克林表示,新尸检报告认为,死者死亡时间为尸检前24小时之内,比原尸检报告认定的死亡时间推后了12个小时,“足以推翻原判决认定的作案时间”。

赖和平案一审判决书认定,2004年1月,赖和平获悉被害人卢老太因房屋拆迁获得2000多元补偿款后,遂起行窃之念。1月11日晚9时许,赖和平行窃时被卢老太发现后将其杀害。

遂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一份说明中记载,1月13日11时许,法医在现场对死者尸体进行勘验,根据尸斑、尸僵等分析,卢老太死亡时间为尸检前36小时左右。这与判决书中认定的赖和平1月11日晚作案时间吻合。

今年4月,赖和平代理律师委托北京云智科鉴中心重新对该案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和时间进行鉴定。结果认为,将死者死亡时间定在“尸检前36小时左右”缺乏科学依据。

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胡志强参与了该案尸检结果的重新鉴定,他认为,根据目前国内最权威的专著、科学出版社版《实用法医学》,死者尸僵较强,死亡时间应当距尸检时在24小时之内,也就是1月12日中午左右,甚至更晚。

“这就意味着一、二审认定赖和平于2004年1月11日晚9时许抢劫并杀害被害人卢桂秀的事实错误。”律师在补充申诉状中指出。

封面新闻曾报道,在赖和平案移交吉安市检察院后,检察院曾将案件退回遂川县公安局补充侦查。检察院对多个疑点提出质疑,包括赖和平为何时供时翻、供述作案工具与法医鉴定存在矛盾。

吉安当地律师朱中道曾帮助赖和平进行申诉,他2009年写给江西省检察院的申诉材料中曾质疑,遂川县公安局曾在案发现场提取到疑似嫌疑人的血指印,但并未做出鉴定。

对此,在一份盖有遂川县公安局公章的情况说明中,该局刑警大队回复称,确曾在案发现场发现附有血迹和毛发的木棍,上有残缺血指纹纹线,随后送检吉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大队,“但因木棍血迹太多,指纹纹线及特征太少,没有比对鉴定价值,不能由此认定或否定犯罪嫌疑人。”

在同一份说明中,刑警大队还解释了为何没提取到嫌疑人指纹,该大队书面回复称曾组织技术人员对现场可能留有指纹的地方进行了多次反复搜索和显现,重点对出入口的门、室内五斗桌、衣柜表面及桌柜内物体进行显现,均未发现可疑指纹。

遂川县公安局法医在关于“1.11”案检材送检的情况说明中表示,现场勘查提取赖和平房间房门锁、家中及身上衣、裤、鞋,身上钱币以及所骑摩托车上可疑斑迹送至吉安市公安局及省公安厅检测,均未检出DNA成份。

该案律师告诉记者,8日下午,江西省高院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已收下赖和平案申诉材料,并表示会向上级领导反映,有新进展会及时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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